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酒政办发〔2010〕151号
颁布日期:2010-08-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酒政办发〔2010〕1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驻酒有关单位: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

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推进全市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公共服务网络建设,逐步实现队伍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为开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提供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十一五”和2020年中长期规划》(国人口发〔2009〕5号文件)和省人口委关于职业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事业全局,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能力建设为主线,以提高综合素质为根本,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信息化和软实力建设为支撑,以培训教育为手段,以生殖健康咨询师新职业为突破口,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统筹规划,协作推进,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把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纳入人口和计生事业总体发展规划。自2010年起,力争用两个“五年”时间,初步形成职业化建设体系。年内完成市、县、乡基层人口计生干部生殖健康咨询师培训任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按照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信息管理和群众自治队伍“五位一体”的基层公共服务体系,科学分类,合理设岗。逐步建立完善职业准入退出机制、培养选拨任用机制、人才激励机制、经费投入机制等管理机制。

(一)理顺体制机制,增强服务职能

抓住新一轮机构改革的机遇,市、县两级要不断充实加强计划生育机构队伍建设,突出酒泉作为全国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试点市、示范市特色,大力拓展国际合作项目理念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职能,全面提升酒泉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在县、乡机构改革中,进一步明确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稳定和加强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在市、县、乡计生服务中心(站)加挂“家庭保健指导室”牌子,不断拓宽计划生育服务领域和服务内容。敦煌市、金塔县要进一步深化推进县级计生服务中心和乡级计生服务站一体化(简称“县乡一体化”)进程,其它县(市、区)要根据各自实际,加大县、乡计生服务机构改革力度,积极推进“县乡一体化”发展模式,逐步建立起权责统一、城乡联运、一体发展、运转有效的管理机制。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

按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要求,积极探索建立人口计生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信息统计和群众工作五支队伍,落实人员编制。

1、行政管理队伍建设。以人口理论学习、政策法规、依法行政和行业作风建设为重点,着重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综合协调、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团结协作、政令畅通、人民满意的行政管理队伍。

2、技术服务队伍建设。以节育技术和生殖健康专业知识为重点,着力提高服务技能。积极参加国家“三千人才”工程、“西部人才”进修计划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省级示范性高级研修班。广泛持续开展岗位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讲座、操作比武等形式多样的岗位大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大力支持并鼓励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考试,做到“一专多能、一人多证”,重点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的科学研究能力、技术服务能力,大规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

3、宣传咨询队伍建设。以政策法规、生殖健康咨询为重点,以生殖健康咨询师队伍建设为主体,提高宣传咨询队伍计划生育与生殖医学技术咨询能力、计划生育与优生优育政策咨询能力、生殖健康教育、倡导和信息服务能力。开展生殖健康咨询、家庭健康指导、早教、优生优育、老龄指导。从事宣传咨询人员要取得生殖健康咨询师职业资格,鼓励参加社会工作者水平考试,并取得社会工作者执业资格。努力建设一支贴近群众、普及知识、促进群众行为改变的宣传教育队伍。

4、信息工作队伍建设。以计划生育信息统计、应用分析为重点,大力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建成以人口宏观信息和育龄妇女个案信息为主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数据库,信息共享程度明显提高。建成人口计生部门内部以及与相关部门之间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重点培养对人口领域内的数据进行收集、处理、分析的能力和解读分析结果并提供咨询的能力,建设一支覆盖全市、反馈及时的信息工作队伍。

5、群众自治队伍建设。要以创新服务内容、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为重点,坚持依法办事,增强群众参与和群众自治的能力,加大基层群团和自治组织队伍的培训力度,切实增强生殖健康咨询和社会工作的能力和本领,培养一支能够组织群众、动员群众、以群众为主体的群众团体和自治骨干队伍。

(三)健全管理机制,推进职业化建设

1、创新准入和退出机制。按照职业化的要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准入标准。吸引选用素质高、年纪轻、学历高的优秀人才充实行政管理队伍;事业编制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技术服务人员要取得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优先选聘具有执业(职业)资格人员;乡(镇、街道)新聘用人员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建立和推行村、组计生宣传员“县聘、乡管、村用”制度,对城市社区计生协管员要实行“县聘、街管、社区用”制度。在“聘”的方面,严把“入口关”。制定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入选条件和准入机制,坚持“凡进必考、凡聘必考”;在“管”方面,坚持一年一度的干部考核评定制度,坚持年终考核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各级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尺度,对群众不满意,考核不称职或不胜任现职,或在计划生育技术岗位上连续工作两年不能取得技术资格上岗证的,及时进行解聘或调整,形成能上能下、出入畅通的用人机制。

2、完善教育培训管理机制。发挥现有培训资源作用,丰富教育培训内容,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拓宽教育培训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建立以职业教育为基础,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主的终身教育制度,积极推进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全面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完善干部培养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人才薪酬保障机制,制定有利于人才培养的激励措施。鼓励在职人员参加学历教育,营造学习型队伍。建立组织培养、个人进修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开展评选优秀计生专干和技术服务人员的“双评活动”。加大推优入党、推优上岗的“双推优”活动力度,市、县把对人口计生干部的提拨任用作为“党政线”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狠抓生殖健康咨询师培训,增强培训实效

按照国家和省人口委统一安排,以生殖健康咨询师队伍建设为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的突破口,加大生殖健康咨询师培训工作力度,增强培训效果。年内完成乡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生殖健康咨询能力培训任务,培训面达到100%,培训学时不低于72学时。建立健全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理顺晋升渠道。解决新职业资格认证和职称、待遇的衔接,理顺职称、职业资格晋升机制,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制度。要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建立计划生育职业分类和资格认证制度,制定完善岗位标准、职业规范和人员准入等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政策性强,需要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规划和指导。人社、编制、卫生、民政、统计等部门要制定相关职责,在人口计生队伍管理、相关专业职称序列认证、标准拟定等方面加大对人口计生部门的支持力度。要把队伍职业化建设工作纳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将开展职业化建设情况纳入市、县考核范围之中。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各地的队伍职业化建设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实施意见,积极创造有利于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的环境。

(二)确保经费投入,完善财力保障。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重视和支持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将开展职业化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人员报酬、培训等经费足额到位。

(三)积极宣传倡导,创造良好环境。加大教育培训和倡导力度,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职业化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推动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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