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平安兰州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平安兰州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兰政办发【2013】1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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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5-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平安兰州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平安兰州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14日
平安兰州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消防局《关于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一景酒店发生重大亡人火灾的紧急通报》(公消〔2013〕10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平安陇原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13〕39号)等文件及省、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市政府决定自4月25日至10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平安兰州”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各县区政府要组织修订完善消防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会商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督导检查消防工作。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县区要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推动各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行业和系统管理内容。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职责,依法查处火灾隐患。3、落实社会单位责任。各县区要组织召开辖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会议,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推动社会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推动社会单位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督促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和应急程序规定。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6号)精神,紧紧围绕市政府确定的2013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定期督导考评本县区、本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并落实消防工作行政问责制度,对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特别是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1、彻底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公消〔2006〕194号)和有关法律规范要求,对历年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回头看”,逐一实地核查,定期通报整改进度。对整改不到位和弄虚作假等行为,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安全主体、监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全部依法按期整改到位。2、突出整治共性火灾隐患。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以人员密集、易燃易爆、高层地下、建筑工地、彩钢板建筑和小旅馆、小餐饮场所、小网吧等“九小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隐患,突出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违反消防技术标准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户籍化”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3、重点整治区域火灾隐患。各县区、各部门要对本县区、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评估,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要以高层地下建筑和集住宿、购物、餐饮、娱乐、影院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西固区要以易燃易爆单位和场所为重点,榆中县、城关区要以旅游景点和宾馆饭店为重点,红古区、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要以农牧区突出的消防安全问题为重点,卫生部门要以卫生医疗机构为重点,民政部门要以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为重点,教育部门要以各级各类学校为重点,建设部门要以建筑施工单位、物业服务单位为重点,文广、工商部门要以文物古建筑、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为重点,交通部门要以客运车站为重点,认真开展火灾隐患的检查和整治,其他部门结合实际,确定隐患排查的重点。
(三)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1、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县区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经常性组织实施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等五项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形成全社会关注并参与隐患整治的良好氛围。2、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社区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开展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组织开展农民工岗前消防培训,努力推动社会单位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工作。
二、阶段安排
(一)部署阶段(4月25日至5月15日)。各县区各部门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并于5月15日前向市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消防支队,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动员部署情况和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5月16日至10月20日)。各县区各部门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并于每月2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情况。市政府将对各县区、各行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督查结果,统筹推进专项行动。
(三)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各县区、各部门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做法经验,并于10月28日前书面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处理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等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部署落实,并建立政府和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实施“全警消防”。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完善各警种间的消防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警种和公安派出所工作职责和任务,实施全警动员,全力推进工作。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跟踪问效。
(三)强化督查考评。各县区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对各县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市政府将结合2013年度市政府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一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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