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解决市农业科技研究推广中心科研基地内违法建设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04-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解决市农业科技研究推广中心科研基地内违法建设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

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解决市农业科技研究推广中心科研基地内违法建设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能,认真抓好落实。

解决市农业科技研究推广中心科研基地内

违法建设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

2011年4月19日,受市政府魏志乐副市长委托,市政府副秘书长、新农村办主任韦青祥同志召集七里河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市农委和市政府督查室、市农研中心相关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就解决市农业科技研究推广中心科研基地内违法建设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HT〗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科研基地土地权属清晰,基地内七里河区崔家大滩社区群众自建房屋属违法建设。该事件关系到城市管理执法的严肃性,更关系到国有土地资产的保护。因此,七里河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真对待此事,确保该事件得到妥善解决,切实保护国有土地资产。

二、加大力度,坚决制止。〖HT〗由七里河区政府牵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配合,以全市“百日整治活动”为契机,按照“先禁后拆”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务于6月底前完成违法建筑拆迁工作,坚决有效制止此起违法建设事件。同时,市农研中心要采取出面制止、张贴通告、修建围墙等必要工作措施,有效保护国有土地资产。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HT〗市政府督查室要把此事纳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督查督办,督促七里河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国有土地资产绝不流失。

会议地点:市政府四楼中会议室

参加人员:徐守刚白小平李廷孝贠文俊宋海宏伏来旺郭武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婚姻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