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鼠疫防控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文号:陇政发 〔2015〕20号
颁布日期:2015-03-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鼠疫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近年来,甘肃省动物间鼠疫疫情持续流行,人间鼠疫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鼠疫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鼠疫防控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15〕1号)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甘肃省是国家鼠疫防控的重点地区,鼠防工作是全省重要的公共卫生工作之一。我市毗邻甘南鼠疫自然疫源地,存在较大鼠疫防控风险,为此,各县区要充分认识鼠疫的危害性和鼠疫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按照属地管理、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科学防控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鼠疫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认真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鼠疫防控规划和鼠疫控制应急预案,适时组织鼠疫应急演练。加强鼠疫防治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不断健全鼠疫防控体系,提高预防控制能力,严防人间鼠疫发生与传播。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密切合作,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卫生计生部门要组织同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鼠疫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鼠疫应急防控措施,组织开展动物间鼠疫日常监测工作,对人间鼠疫做出全面评估,并根据鼠疫防控工作需要,依法向政府提出防控建议。发展改革部门要合理规划鼠疫监测点和检疫卡建设,提供防控鼠疫疫情所需的储备药品和器械。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并及时拨付鼠疫防控经费,落实鼠防工作人员补助。人社部门要制定并落实鼠防工作人员职称晋升优惠政策。公安部门要加强鼠疫自然疫源地务工人员摸底建档和管理,做好鼠疫疫区封锁、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安监部门要对进入疫源地工作的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施工人员鼠防意识。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交通卫生检疫。农牧部门要做好家畜的鼠疫动物病防疫。林业部门要做好野生动物异常情况的监测,协助做好疫情发生地的隔离工作。商务部门要切实落实疫情处置期间疫区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责任。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非法收购、出售和加工旱獭等鼠疫宿主动物及其制品的单位、个人。民政部门要对符合救助条件的鼠疫患者提供医疗、生活救助。工信部门要组织和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疫情处置期间的通信保障,确保疫区通信畅通。宣传部门要深入开展鼠疫防控知识宣传,做好疫情处置的宣传报道,提高居民防疫与保健意识。旅游部门要加强对赴疫源地及邻近地方旅游人员的鼠疫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部门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在校学生的鼠疫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科技部门支持相关科学技术研究。食品药品监管、环保、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和鼠疫应急处置的需要,协助做好鼠疫防控各项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各项鼠疫防控措施

鼠疫防控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各部门、全社会共同参与。今后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抓好落实。

(一)切实做好人间鼠疫应急处置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健全人间鼠疫疫情应急指挥体系,完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组建人员精练、经费充足和物资齐备的鼠疫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加强技能培训,定期开展演练,提高鼠疫疫情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信息报送,发现人间鼠疫或疑似人间鼠疫疫情后,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根据鼠疫防控应急预案,立即采取隔离防控措施,视情实施疫区封锁。同时,要积极做好鼠疫患者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疫区处置等各项工作,全力防范疫情扩散,降低病死率,减少社会危害。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县区要加大鼠疫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多种传媒和有效宣传形式,广泛普及鼠疫防控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

(三)不断提高检测监测能力,开展疫情预测预警。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制定鼠疫疫情应急预案,设立人间鼠疫疫情监测哨点,加强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实验室检验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各级鼠疫实验室检测质量和快速检测能力。

(四)严厉打击猎捕贩运销售旱獭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各县区要加强综合执法,对来自疫源地的各类交通工具、车载物资及乘运人员严格实施交通卫生检疫。要严格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禁止猎捕贩运销售旱獭活动的通告》要求,不断完善公安、农牧、林业、工商、卫生、旅游、交通运输等部门间协查打击猎捕贩运销售旱獭及制品的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查处猎捕贩运销售旱獭及制品的违法行为。

(五)要加强联防联控机制。各县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间、区域间鼠疫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及时通报疫情信息和防控进展,共同会商防控形势,优化防控方案,实现联防联控,防止人间鼠疫发生和流行。

三、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提高鼠疫防控工作水平

(一)加强鼠疫防控专业队伍建设。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鼠疫防控工作需要,增加鼠防专业人员编制,并采取多种途径培养鼠防专业技术人员,解决鼠防队伍后继乏人的问题。要建立鼠疫疫情处置表彰机制,提高鼠防人员待遇,落实鼠疫检验和野外工作人员补助,调动鼠防人员工作积极性,确保鼠疫防控队伍稳定。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县区要将鼠防专项经费列入预算,不断加大投入,落实鼠疫防控、疫情应急处置及防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确保鼠疫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大应急物资储备。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做好应对重大疫情的物资储备和技术准备,对短时效和过期物品要及时更换。发生鼠疫疫情时,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及时调拨储备物资。

(四)加强督查与评估工作。各县区要将鼠疫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严格的督导与评估机制,分年度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鼠疫防控措施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评估。

陇南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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