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
| 颁布单位: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庆政发〔2009〕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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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4-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
庆政发〔2009〕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是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是培育典型、积累经验、带动发展的有效途径,对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整体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加快全市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充分发挥园区的科技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为主线,按照“政府指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农民受益”的思路,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科技装备,着力建成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科技含量较高、基础设施过硬、运行机制灵活、龙头企业带动、辐射效应明显的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充分发挥示范园区推动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开发、带动农民增收的作用。
二、建设原则
坚持市场化、企业化运作。主要依靠龙头企业和土地流转大户投入,吸引企事业单位、科研单位、农村经营能人等积极参与园区建设。政府负责规划指导、产业发展,协助土地流转,搞好“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安排项目扶持资金。
坚持谁投入、谁经营、谁受益。遵循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切实维护园内各法人企业和投入方的合法权益,让投资者、经营者获得最大利润。
坚持技术先进性、示范带动性。园区建设要科学定位,突出特色,与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结合起来,与农业技术推广结合起来,与农业生产实践相结合,充分体现技术先进性、示范带动性和生态综合性效益。
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基础和发展需要,搞好总体规划,注重美观与实用相结合,以实用为主,增强园区的辐射带动效应。入驻园区的投资者、经营者要服从园区的总体发展规划,确保园区建设按规划顺利推进。
三、发展目标
规划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建设8处高起点、高标准、各具特色、优势明显的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其中,市、区共同在西峰区建设1处有规模、上档次、高科技、高效益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各县依据实际分别建设1处具有区域代表性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2009年,各县(区)完成示范园区总体规划、地址选择、基础设施建设,并建成部分功能区;2010年—2011年,全面完成示范园区建设任务。通过建设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转化和推广一批农业科技成果,培养和吸引一批致力于科技推广和技术服务的优秀人才,实现生产技术高新化、经营管理产业化、生产装备现代化、科技服务社会化的“四化”发展目标。
四、建设内容
西峰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由市上和西峰区共同建办,以西峰区为主,建成农作物新品种展示区、畜禽良种繁育区、设施瓜菜生产区、名优花卉生产区、名优果品生产区、绿化草种及园林美化树种展示区、中药材种苗繁育区、循环农业示范区、农产品加工区、农耕文化展示区等功能区。示范区要涉及到园区所在地周围所有农户,率先示范推广现代农业研究成果,展示全市现代农业生产水平和效益,充分发挥连接城市、辐射郊区的功能,为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典型和样板;辐射区要涉及到西峰区多数乡镇,扩大核心区和示范区的成果,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其他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原则上要突出地域特点,围绕主导产业开发,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形成各具特色的园区经济优势。庆城县要突出设施瓜菜、旱作农业集成技术的示范推广;镇原县要突出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和特色果品生产;宁县要突出肉牛养殖、设施瓜菜和特色果品生产;正宁县要突出设施瓜菜、旱作农业综合技术示范、循环农业示范;合水县要突出奶牛养殖、设施瓜菜、乳品加工;环县、华池县要突出种草养畜、旱作农业和特色小杂粮的生产加工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把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市上成立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发改、财政、农牧、科技、工业、建设、国土、水务、林业、扶贫、农机等部门和西峰区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西峰区政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市、县(区)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负责地搞好园区建设的规划、指导、管理与协调服务工作。市、县(区)都要抓紧制定示范园区建设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明确任务,靠实责任,确保示范园区建设及早启动,顺利推进。市农牧局要发挥好牵头主抓作用,市科技局要配合搞好技术指导服务,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共同形成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认真搞好规划。示范园区建设要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合理布局,既要保证建设规模,加快实施进度,又要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要积极寻求示范园区规划的智力支持,在精心选择谋划好园区产业种类的基础上,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由相关专家主持调研、策划、论证、设计,形成布局合理、定位准确、功能完善、特色明显、适度超前的规划,有效指导园区建设。各县(区)要在今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园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多方筹集资金。要总结汲取以往建办园区的教训,彻底改变园区建设单纯依靠政府投入的状况,创新投资机制,拓宽投资渠道。要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融资机制,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重点吸引企业、科研单位、金融机构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投资,鼓励龙头企业和土地流转大户在园区建立生产基地,形成以民间资本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对政府投入的资金,要选准投向,提高效益,主要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信息服务体系、开展技术培训等领域。在园区建设初期,市、县(区)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园区建设补助资金和科研项目资金。市直有关部门在安排项目和资金时,要优先考虑进园的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
(四)强化科技支撑。各县(区)在指导示范园区建设上,要依据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产品和入驻企业实际情况,重点发展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循环农业,开发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增收效果明显的农产品。各示范园区要积极尝试走产学研一体化发展的路子,与科研机构、知名专家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大力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构建“信息、技术、产品、市场、效益”相统一的新型产业化链条。
(五)创新运作机制。各县(区)要采取培育龙头企业、开展招商引资等措施,引导各类企业和投资主体在园区建立基地、兴办项目。示范园区要积极引进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化、企业化运作,建立灵活高效的园区建设机制。在园内企业运作方式上,可以实行民有民营,也可以资金、设备、技术、土地入股的形式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经营,真正建立起政企分开、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自我发展的独立经营管理机制。在利益分配上,要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结合生产要素进行利益分配,切实维护园内各法人企业和投入方的合法权益。在园区用地上,要采取承包、租赁、入股等方式合理进行土地流转,既要保证园区用地,又要维护农民利益。通过创新运作机制,切实提高示范园区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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