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张政办发〔2010〕23号
颁布日期:2010-02-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

张政办发〔2010〕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2月20日(农历正月初七)以来,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按时上班,开展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在近期开展的巡查中,发现有些单位纪律松弛,尚未进入正常工作状态,一些工作人员迟到早退、忙于应酬,致使基层办事、群众来访、工作沟通受到影响,严重损害机关工作秩序和社会形象。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今年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根据市政府第四十次常务会议的要求,现就严肃机关工作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机关作风建设问题,把严肃工作纪律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立即组织召开“收心会”,重申有关规定,明确纪律要求,教育和引导本部门各级公务人员以严明的工作纪律、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本职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各县区、各部门近期要安排一定时间,把学习市委二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精心谋划今年工作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对本单位执行相关制度规定、相关工作规范和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纠,从领导干部做起,认真查找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坚决纠正迟到早退、推诿扯皮以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不及时等现象,务求收到增强纪律意识、提升工作效能、改进机关作风的实效。

三、各级监察机关要针对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并细化相关制度规定,增强制度规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通过定期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对违纪者要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例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在媒体上曝光。对本县区、本部门机关干部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处理的,一经查实,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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