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潮府办〔2010〕50号
颁布日期:2010-07-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加强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的通知

潮府办〔2010〕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促进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能力建设,根据省人口计生委《转发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意见(试行)的通知》(粤人口计生委[2008]7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部分基层服务网络存在建设标准低、人员结构不合理、管理服务不规范、服务能力不高等问题,与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工作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各县、区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公共服务发展规划,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抓紧抓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管理到位,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人口计生争先创优目标提供基础保障。

二、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强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按照《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指南》的要求,认真落实好服务机构外观形象“六统一”(即招牌、门牌、灯箱、大堂标识、科室名称、工作人员服装)工作。要重点加强县级服务站和镇级中心服务所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三室”(即手术室、消毒供应室、化验室)的达标配套建设。各服务机构要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建立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规范服务程序和服务行为。加强医疗文书档案管理,认真做好术前咨询、体检、化验,术中无菌操作,术后观察随访,确保手术质量。

(二)集中力量抓好镇级中心服务所建设。全市确定设立8个镇级中心服务所,其中潮安县、饶平县各4个。中心服务所原则上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扩建或修缮,建筑面积为800-1000平方米,具备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能力。工作用房应设置:诊室、咨询室、B超室、治疗室、药具室、妇检室、手术室、观察室、检验室、消毒供应室及其它必要科室,其中手术、检验、消毒等“三室”应按规范设置。要配套有血液分析仪、血凝仪、尿液分析仪、生化分析仪、乳腺诊断仪以及开展计划生育手术所规定的各种医疗器械设备。潮安县、饶平县人口计生部门要按照《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建设标准》的要求,结合地区实际,认真研究制订本地区中心服务所的选址建设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于今年7月底前报市人口计生局审定。中心服务所基础建设所需资金由各县负责,市财政将对每个服务所给予设备配套经费补助15万元。潮安县、饶平县要采取措施,切实加快中心服务所的建设进度,确保2010年底前每个县完成2个以上中心服务所的建设,2011年底前完成全部中心服务所的建设任务。

三、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建设

(一)充实引进人才,合理配置医技人员。各县、区要按照粤人口计生委〔2008〕72号文关于各级服务机构人员配置的要求,合理配置好各级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优化队伍结构,加强技术服务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技术服务人员准入制度,实行公开招考、招聘技术人员制度,确保技术服务人员达到相应的资格要求。镇级中心服务所技术服务人员的招聘、调配由县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人口计生部门共同负责,人员编制和工资待遇列入县级统一管理。

(二)加强培训,提高队伍服务能力。各县、区要制定专业技术人员中长期培养计划,依托医学院校定向培养适用人才,建立县、镇服务所(站)技术服务人员定期到上级服务机构或医疗卫生机构学习进修制度,有计划安排技术服务人员参加专业进修培训。要着力推进队伍职业化建设,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生殖健康咨询师的资格考试,不断提高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四、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工作督查

各县区要切实加大经费投入,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建设配套经费、技术服务人员工资、基本项目服务经费、人员培训、设备更新和必要的事业经费足额到位。为确保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的顺利推进,市将把各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情况纳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综合评估的重要依据。市、县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定期组织工作督查,确保全市人口计生服务网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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