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应急志愿者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应急志愿者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佛府办〔2010〕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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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5-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应急志愿者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佛山市应急志愿者队伍组建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应急办反映(联系电话及传真:82366602)。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佛山市应急志愿者队伍组建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志愿者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0〕2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的意见》(粤发〔2009〕5号)精神,加快我市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动员公众力量有序有效参与应对突发事件,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按照粤府办〔2010〕2号文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创新应急志愿服务的组织动员方式,打造一支着装统一、训练有素、服务专业、经验丰富、反应迅速、覆盖全市的应急志愿者队伍,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有效加强政府应急处理能力,提升全市应急工作水平。
二、组织形式
(一)成立市应急志愿者服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应急工作副秘书长任召集人,市应急办主任、团市委分管副书记任副召集人,成员为市文明办,市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企业、高校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负责制订全市应急志愿者服务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指导应急志愿者队伍培训、演练、参与应急救援等活动,总结推广应急志愿者服务经验,评选表彰应急志愿者先进典型等。(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办,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办副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团市委志愿服务工作部门负责人担任。(四)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成立佛山市应急志愿服务总队,总队下设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以及临时应急等5支应急志愿服务分队。(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联系人制度,负责相关具体事项的沟通和联络等。
三、招募注册
(一)应急志愿者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服从应急志愿者服务组织的管理;
2、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
3、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4、参加应急培训和演练,具备与所参加的应急志愿者类别相关的基本素质;
5、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应急志愿者来源
1、市青年志愿者协会注册志愿者;
2、面向社会公开招募;
3、全市聘用的基层信息员;
4、依托各级专业志愿服务队以及各类行业行政部门招募的应急志愿者(如卫生系统的医疗服务志愿者,心理咨询志愿服务队的心理咨询志愿者)。
(三)应急志愿者分类
应急志愿者分为专业应急志愿者和临时应急志愿者。前者是指具备一定的专业应急救援能力,能够随时投入应急救援任务的志愿者;后者是指根据实际需要临时招募投入到应急工作,对专业应急救援提供协助配合的志愿者。
(四)招募方式
1、4大类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志愿服务分队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牵头处置单位日常招募。自然灾害应急志愿服务分队由市水务局牵头招募,事故灾害应急志愿服务分队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招募,公共卫生应急志愿服务分队由市卫生局牵头招募,社会安全应急志愿服务分队由市公安局牵头招募。
2、临时应急志愿服务分队志愿者由市青年志愿者协会联合市应急办对市直高校、社会人员采用社会招募方式招募。
(五)注册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者登陆佛山志愿服网www.fsyigong.com,进入志愿者注册,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注册登记,按照所属的应急志愿服务队伍,申请加入相应的应急志愿服务分队。
2、书面报名。报名者可以直接到负责牵头招募应急志愿者队伍的部门填写并提交报名表格,并由该牵头部门负责审批通过的志愿者信息录入佛山志愿服务网。
四、工作职责
(一)参与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做好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等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不断提高公众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参与突发事件隐患排查。协助做好突发事件隐患排查工作,参与制订整改方案。
(三)参与信息报告工作。协助收集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四)参与应急救援。按照规定,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五)参与灾后重建。按照需要,参与医疗康复、心理安抚等灾后重建工作。
五、管理制度
(一)培训演练制度。应急志愿者要按规定参加分类别定期组织的培训和演练。参加培训和演练实行登记制度,并适当给予补助。
(二)调用补偿制度。应急志愿者要按规定参与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特别是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应急工作实行登记制度,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视情况适当给予补助。
(三)评比表彰制度。定期对应急志愿者进行评比表彰。如市委、市政府对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中有关人员进行评比表彰的,参照进行专项评比表彰。
(四)优先录用制度。鼓励各类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应急志愿服务经历且表现突出的学生,特别是各类大学中与应急管理相关的专业。鼓励各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应急志愿服务经历且表现突出者,特别是与应急管理有关的岗位。
(五)背景审查制度。境外人员要求参加应急志愿服务的,结合招聘条件,做好登记备案和背景审查,并向有关单位通报。
六、工作分工
(一)市应急办负责应急志愿者服务工作联席会议组建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调派应急志愿者参与应急管理工作。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市4大类重大突发事件牵头处置单位负责起草、修订《佛山市应急志愿者管理办法》;应急志愿者的招募、培训演练、评比表彰等日常管理工作,由团市委协助。
(三)市财政局、市红十字会负责经费保障。其中,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办公经费、评比表彰经费,应急志愿者服装费、伙食费、交通费等,由市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定核定后适当补助。不足部分,通过社会捐助形式解决。应急志愿者的培训和演练经费,由市红十字会负责。
(四)市委宣传部、佛山传媒集团负责应急志愿者活动的免费宣传报道工作。
(五)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对全市应急志愿者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做好应急志愿者培训等有关工作。
各区应急志愿者队伍组建工作,参照此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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