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佛府办〔2010〕70号
颁布日期:2010-03-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佛山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遵照执行:

一、本指引是我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和监督的基本依据,佛山市域内的一切户外广告建设活动都应符合本指引的要求。

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共同做好户外广告的行政管理工作,规范户外广告的设置,塑造良好城市景观形象,充分发挥户外广告的社会经济和景观文化效益,提高城市户外广告设置水平和合理布局。

三、自本指引发布之日起,各区新设置的户外广告应按《指引》执行,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本指引的贯彻、落实工作。对于现存广告,各区应依据《指引》要求,加大对违章、违规广告的清理和整治工作,提高户外广告的安全性,改善现有不良景观,使其符合地区的发展水平。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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