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指导意见
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指导意见
| 颁布单位: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 | 文号:肇府〔2012〕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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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7-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指导意见
肇府〔2012〕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指导意见》是市委部署开展“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努力建设成为能够代表珠三角科学发展成果的城市”大调研大讨论活动形成的成果,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肇庆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指导意见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是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成为能够代表珠三角科学发展成果的城市,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努力建设现代农业强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供给、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现代科学技术、现代物质装备、现代产业体系为支撑,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外向、生态、安全农业,全面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装备设施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科技贡献率,实现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全市农业效益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明显增加,现代农业建设跃上新台阶。到2015年,全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250亿元以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万元;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0%;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70%。到2020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现代农业“五高六化”综合评价指数达到90分以上。
二、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按照特色化、规模化、园区化、产业化的要求,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粮食创高产活动,重点抓好6个产粮大县(市)建设,完善怀集梁村平原优质稻产业带项目建设,增加种粮效益。巩固国家级西江北岸优质水果产业带建设成果。着力发展设施园艺业,加快发展大棚、日光温室等设施园艺,推进优质蔬菜、花卉苗木等产业发展。加快发展珍贵树种和油茶、花卉苗木以及生态旅游业,做大做强林产品深加工、林产化工等产业,大力推动兴林富民产业。积极推进规模化健康养殖工程建设,重点推进国家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推行猪(畜禽)–沼(粪)–果(种植业)等现代循环农业产业化立体种养新模式,提升畜牧业集约化生产水平,实现保障有效供给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大力发展优质水产品养殖,重点打造四大养殖优势主产区(高要市“两罗”养殖主产区;四会市、鼎湖区鳜鱼养殖主产区;鼎湖区水产种苗繁育主产区;广宁、德庆、封开、怀集县等利用山塘水库发展网箱、凼仔养殖等资源型主产区),推进高效渔业规模化、高产技术普及化和健康养殖生态化,提高渔业养殖综合效益,打造珠三角乃至粤港澳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
(二)实施龙头企业带动战略,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坚持以工业化的思路指导农业,以市场经济的理念经营农业。落实和完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扶持政策,突出培育壮大一批省级、国家级农业重点龙头企业。每年市财政安排扶持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300万元。同时,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的扶持资金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探索税收、金融扶持新机制,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推进农业产业化集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与合作,打造一批大型农业企业集团。到2015年,全市各级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50家以上,营业收入达到60亿以上。切实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以省农业厅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150示范工程”精神为契机,做到规模、质量两手抓,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率、成员覆盖率、土地覆盖率和产业覆盖率。从2013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示范建设,到2015年,全市要建立5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产业组织,增强带动农民参与现代农业经营和增加收入的能力。与此同时,培育发展农业种养大户、流通大户和农村经纪人,引进集生产、展销、加工、配送一体的农业企业,引导产区农户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等产销对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促销活动,全力搞活农产品销售流通。
(三)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增强集聚效应和辐射带动能力。提高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水平。以部省共建珠三角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计划为契机,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益产出的要求,着力推进高要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快规划新建一批省级优质高效产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绿色生态农业园区、农业观光旅游园区等现代农业园区,以一园多区的形式,增强现代农业园区对资金、技术、人才、管理、市场、信息的聚集效应和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助推传统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花卉园艺、设施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新兴产业以及健康生态畜牧水产业发展。打造山区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区。对接《珠三角规划纲要》和我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等,抓紧编制山区现代农业发展区域规划,推动山区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建设具有区域特色、优势互补的产业群和产业带。到2015年,全市省级现代农业园区达到15个以上。
(四)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进一步优化农业投资环境,落实农业招商优惠政策,精心打造招商引资平台,突出产业招商,围绕全市主导产业,着力推进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农业服务三大类领域项目招商。引进有投资实力的公司和个体企业,特别是鼓励一些从农村走出去的“老板”回乡创业,发展规模种植、养殖,促进土地向经营能人、经营大户和龙头企业流转,用大项目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土地规模化经营,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以发展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业作为突破口,高起点创办一批带动力强,外向度、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龙头企业,搞好农产品加工,打响品牌,增加附加值。重视扶持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力促其增资扩产上规模,增强带动能力;着力引进一批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农牧企业,拉长农产品产业链,努力实现“引进一个加工企业,带活一个农业产业,致富一方农民百姓”。进一步整合招商力量,创新招商方式,“走出去,请进来”,全力宣传推介肇庆农业招商环境,引进一批农业优势项目,增强产业聚集效应,培育更多的农业工人,努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同时,组团参加省组织的农业经贸活动,力求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突破。
(五)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科技贡献份额。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大力整合农技推广的资源和力量,多形式开展农技推广活动,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选择一批对粮食、柑桔、生猪、蔬菜、淡水产品、花卉等主导产品的增产、增收、增效、降耗作用显著的重大农业技术项目进行重点推广。大力实施“优质良种工程”,突出抓好优质柑桔无病毒种苗基地以及市畜牧技术推广中心曾祖代原种猪场、怀集县温氏集团种猪场、广宁县广东广三保种猪场、封开县杏花鸡繁育场等一批重点种子种苗项目建设,力争将我市种养产品的良种覆盖率提高5%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充分利用好国家和省扶持农机化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在全力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植保、鱼塘增氧、节水滴灌、柑桔保鲜加工等农业新机械的示范推广,促使农业机械化纵向从农业产前向产中、产后延伸,横向从种植业向养殖业、加工业方向拓展,建设2个高标准的农业机械化生产示范县(市、区),辐射带动农民应用先进农业生产机械,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民工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为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力度,提高农业劳动力素质,积极培育懂技术、善经营、会创业的新型农民。加强“12316”三农服务热线建设,及时为农民提供有效的需求信息和市场信息服务。
(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任务,坚持不懈地予以推进。以开展土地平整、建设田间水利设施、提高耕地质量为重点,加快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大力建设旱涝保收现代标准农田;深入实施“沃土工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努力提高耕地产出率,力争“十二五”期间全市90%的低产田得到改造,80%农地建成现代标准农田(鱼塘)。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着力推进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提高农田水利设施标准。支持农民投工投劳开展直接受益的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健全基层水利工程服务体系,完善农村水利设施管护机制。加强现代农业装备建设,建立农机化发展的长效机制。
(七)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现代农业健康发展。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推进市、县、镇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及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推广和普及现代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县(镇)建设力度,强化与农业项目衔接,不断扩大标准化生产面积和总量规模。加快农产品质量认证及品牌建设,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品牌优势,带动基地化建设、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规模化发展。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农产品检测机构建设项目,加大财政对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投入力度,加快市、县两级农产品检测机构建设。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和使用监督,加大农产品抽检力度,实行“检打联动”,推动执法监督,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监管水平。规范和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通报和会商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制度、完善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和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摆上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扶持,促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规划引导,根据当地的资源优势、区位特点,结合主体功能区划,制定实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理清发展思路,明确产业定位、布局定位和功能定位,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建立完善考核奖励机制,加大现代农业发展目标考核力度,把耕地保护、粮食生产、高效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三农”投入等纳入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各级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
(二)加大扶持力度。积极调整国民收入和财政支出分配格局,建立财政支农稳定增长机制,切实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健全完善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加大对农业的补贴力度,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认真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新增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用于农业农村的各项政策,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对农业市场主体的扶持支持,认真落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各项优惠政策。大力推进村企挂钩,积极鼓励工商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与村挂钩结对,实行以工带农、以工投农、以工改农。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加大对发展现代农业信贷投放力度,拓宽信贷支农渠道。
(三)创新体制机制。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加强土地流转市场和服务体系建设,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服务中心试点建设,力争每个县(市、区)建立一个服务完善的土地流转市场服务中心。扎实推进山区县农村综合改革,突出主体功能区规划建设引领作用,深化富县强镇、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做好农业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加强与珠三角城市尤其是广佛核心地区农业发展的对接与合作;认真规划山区四县现代农业一体化区域发展,探索山区农业现代化区域发展新路子。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落实政府补贴,不断提高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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