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东凤镇小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北片调整的复函

颁布单位: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6-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东凤镇小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北片调整的复函

中府办函〔2013〕132号

东凤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启动<中山市东凤镇小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北片调整>控规调整的请示》(东府〔2013〕36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依据《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你镇对《中山市东凤镇小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北片调整的启动程序符合法定程序。按照《控规》北片调整论证报告会的专家意见和有关结论,同意启动《控规》北片的调整。

二、你镇应尽快组织编制《控规》北片的修改方案,方案中应进一步加强《控规》与城市总体规划、干线公路网规划等上层次规划的衔接,并按法定程序对修改后方案进行审查报批。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含土地储备中心、交通集团及城投集团)意见及处理结果。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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