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进信息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桂政办发〔2011〕44号
颁布日期:2011-04-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进信息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4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推进信息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广西推进信息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0〕75号),加快我区信息服务业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信息服务业现状

“十一五”期间,广西信息服务业高速增长。目前,以桂林至北海的高速公路为主轴,以桂林、柳州、南宁、北海等城市为区域中心,已初步构建成“相互配套、相互支撑、软硬结合”的信息产业经济带雏形,具备了快速发展和规模发展的基础,后发优势逐渐显现。尤其是南宁、北海、桂林已形成了产学研相配套的发展体系,优势和特色明显,总产值占全行业总产值60%以上,具有很强的集聚效应。全区拥有从事与软件有关的科、工、贸企业近2000家,通过双软认证企业100多家。我区信息服务业在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还存在以下问题:产业规模偏小,自主创新不足,缺乏品牌产品和龙头企业,市场竞争力不强;市场体系不健全,开放不足,某些重要领域存在市场准入壁垒,竞争不够充分,抑制了市场的健康发展;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配套政策执行不到位;缺乏具有较强业务拓展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的高层次综合管理人才和行业领军人才等。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构建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特色农业基地、信息交流中心建设和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目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人才战略为支撑,以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为突破口,加快构筑信息服务业体系,在扩大提供优质信息服务的同时,实现广西信息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到2015年,全区信息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900亿元,年均增长22%以上,在整个服务业中的比重明显上升。其中,电信业务收入580亿元,广电综合业务收入45亿元,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180亿元,信息内容及网络增值服务业务收入135亿元。从业人员达到15万人以上。

(二)主要任务。

1.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宽带广西”。支持中国联通南宁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及配套项目建设,主要解决用地、优惠用电及其他优惠政策。支持电信运营商开展核心网、传输网及无线接入网扩容工程,加快3G网络发展。加快光纤宽带网络建设,推进光纤到楼、入户、进村,全面提升电信基础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地区及边远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宽带网络使用费用,逐步实现城乡同网同价。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广电局、通信管理局。

(2)加快实现“三网”融合。加强光纤宽带网络的共建共享和有效利用,推动宽带应用和创新;促进宽带在电子政务、社区服务等领域的普及。支持下一代互联网和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及互联网业务接入传输平台建设,支持广电IPTV及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高品质视频IDC中心以及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及双向化改造等工程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广电局、通信管理局。

2.加快发展软件产业。

(1)重点支持大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通过软件技术和服务能级的提升,促进软件产业与其它产业的融合互动,在“14+4千亿元重点产业”、“两化融合”、电子商务、政府公共管理与服务、交通、物流、旅游、商贸等行业中培育一批本地软件服务企业,形成20家以上的大型行业软件巨头企业。提高工业软件、东盟语种应用软件、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技术软件、嵌入式软件等产品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力培育发展移动互联网、三维产业、云存储、云计算、物联网应用等战略性新兴网络应用软件产业。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2)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业务。重点发展面向东部地区、东盟各国和国际主要发包方的信息技术外包(ITO)和业务流程外包(BPO)业务,建设南宁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软件服务外包平台。鼓励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支持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3.加快发展信息技术服务业。

(1)加大政府信息化项目外包力度,制订“广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和服务规范”,创新政府信息化建设、运维和管理模式,推行业务外包和项目代建制,倡导政府部门购买服务、通过服务外包扩大技术和业务外包范围。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支持利用信息技术建设节约型社会,开展公共事业节能、家庭节能、工业节能、建筑节能、单位水电节能等工作,支持应用示范基地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4.培育和扶持信息内容服务业。

(1)建设具有东盟以及民族特色的影视娱乐信息库及网络播放平台,大力发展数字出版、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等数字媒体和新兴出版业态。鼓励电信运营商、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教育、旅游等行业采取市场化经营模式,形成跨部门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发展数字化产品。支持信息内容产品原创开发,设立专门评估机构,对数字内容产品进行评估、评价、测评以及知识产权、技术产权的交易和保护。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新闻出版局。

(2)鼓励社会力量对经济、政务、文化等公共信息进行增值开发,加快建立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宏观经济、空间地理等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基础资源数据库,促进金融、法律、信用、科技、贸易、旅游等商用数据库的建设和应用。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3)鼓励电信运营商与有关单位合作建设空间地理公共信息数据库,重点发展卫星导航、电子地图、空间地理定位等信息服务,加快开发海量地理信息快速获取、集成管理等关键技术和应用,促进空间地理服务、手机定位与互联网、手持终端、嵌入式软件的紧密结合,推进空间地理信息资源的增值开发和商业化发展。牵头单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5.加快发展网络增值服务。

(1)加快发展“三网融合”网络增值服务,结合“三网融合”升级改造,推动“三网融合”相关业务创新。支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电视、手机电视、双向数字电视、高清电视、3D电视、电视支付以及其它基于电信、广电和互联网的娱乐和商务服务等新业务。支持广西广电网络参与开展“三网融合”各项增值业务。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广电局、通信管理局。

(2)支持发展新型网络增值业务,拓展服务范围,为公众提供商业信息、政务公共服务、医疗卫生、金融保险、交通旅游、文化教育、休闲娱乐、数字影院、数字出版等多样化信息服务,形成一批有较大影响的本地互联网品牌企业。牵头单位: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工信委。

(3)发展基于移动网络的信息服务,支持利用3G等移动网络技术,开展短信服务、移动办公、视频应用、手机支付、手机定位服务等移动网络应用。继续深入推广通信信息服务进农村、进校园、到工厂、入社区、入家庭等特色应用,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牵头单位: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工信委。

6.积极推动物联网应用和发展。

抓住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发展机遇,推动智能服务发展,促进和加快发展物联网,占领高端市场,打造一批以物联网为核心业务的信息服务企业。

(1)支持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建设北部湾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支持工业环境控制项目、广西产品智能全程跟踪服务等示范项目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2)发展用于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监测预警、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区域监测预报预警、重点河流及水库水文预测预报、漓江等风景及饮用水源水环境质量监控、矿山生产安全监控和人员定位等的灾害监测和安全生产应用。牵头单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气象局。

(3)发展向社会提供城市实时交通信息、出行建议和交通信息互动发布平台等智能交通;实施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智能摄像探头等交通全程实时监控系统项目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4)发展物流管理物联网,实现全流程管理;开发面向物流行业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各种适用于物流环境的特种电子标签、物流装备、读写器、中间件、管理系统等产品。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

(5)发展智能电网。以远程智能电力终端为突破口,形成以物联网技术为核心的双向信息通信、远程监控、信息存储、负荷分配技术,实现智能电网中的远程读取、双向交互功能。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7.促进城市信息化、农村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

(1)提升城市信息化水平。支持依托公共通信网开展数字城市建设,构建数字城管、电子警察、平安城市视频监控、应急联动系统、预警告警系统、呼叫中心等,提升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推动无线南宁、柳州城市三维综合管理,桂林、防城港电子政务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优化、拓展“三农”信息服务。鼓励电信运营商优化和拓展“农业短信息服务平台”、“12316三农热线”等服务“三农”的信息平台,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电子商务服务和技术服务,扩大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开展广西农业生产指挥调度系统、广西农业应急指挥系统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厅。

(3)服务电子政务建设。建设面向企业和公众服务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鼓励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中国移动广西公司、中国电信广西分公司、广西广电网络公司等信息服务企业参与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服务范围、提升政务信息服务质量。牵头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8.加快发展面向东盟的信息服务业。

(1)建设“中国—东盟数字证书认证体系”。支持中国电信广西分公司“广西至东盟国家信息化高速公路扩容项目”、广西科技信息中心“中国—东盟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综合服务平台”、广西博览局“中国—东盟虚拟中心”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2)支持在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交通旅游、商业信息、教育培训、电子支付等领域打造一批面向东盟的广西品牌企业和服务品牌。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9.建设八大产业基地,组建十大产业支撑平台。

(1)进一步完善提升南宁软件园、桂林国家高新区信息产业园及柳州信息产业园、桂林创意产业园、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园、中盟科技园、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园、中国—东盟数字出版基地(北部湾国家数字出版基地)等信息服务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通过招商引资大力引进实力雄厚的信息企业和科研院所等,形成8个专业产业基地,发挥聚集优势打造知名品牌。牵头单位: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北海市人民政府。

(2)建设“广西软件开发与测试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大型开发工具、中间件和软件测评服务,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实现技术资源的共享,推动企业间合作发展和软件产品的交易及配套发展。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3)建设“广西信息系统技术安全平台”,开展技术咨询、安全评测、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和容灾备份等信息安全服务,推动产品开发。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4)建设“广西集成电路设计与测试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EDA设计、IP解决方案和测试与封装等服务,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5)建设“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广西分中心平台”,延伸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的功能到广西,助力广西信息服务业发展。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6)建设“广西数据资源中心和数据交换中心”,建立以云计算和云存储为技术核心的数据中心、交换平台和容灾备份服务中心。数据中心将面向北部湾经济区、面向大西南、面向东盟提供全面的信息采集、加工和交换能力,其信息资源取自各部门、各行业的专业数据库信息,并利用信息网络等技术手段实现部门和行业之间的信息同步更新或及时更新。初期将围绕商务、投资、金融、港口、物流、旅游、质量检疫、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信息资源进行采集、加工和交换,最终实现以点带面推动各领域信息资源的开发、应用。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7)建设“广西动漫和网络游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大型开发工具、开发软件、后期制作设备和具有传统文化和民族特色的动漫素材库,提高原创能力,培育知名企业,充分利用广西区位优势,扩大动漫和网游产品向东盟等地出口。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

(8)建设“广西应用数据中心”,采用“异地双活式数据中心”技术,以应用为导向,支持广西金融、证券、教育、交通、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物流等行业信息化建设和运营,提高响应速度,保证系统安全,降低行业信息化成本。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9)建设“广西光电及精密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满足企业对光电子信息产品和机电产品质量检测的需求,减少企业投资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南宁和广西光电子信息产业和机械加工业的发展。牵头单位:自治区质监局。

(10)建设“广西电子产品质检中心(北海)”,为广西的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标准制订提供技术服务。开展电子产品质量检验及研究开发,提高电子产品质量与科技含量,提升产业的整体质量水平,推动我区电子工业的发展。牵头单位:自治区质监局。

(11)建设“中国—东盟数字出版产业发展中心”,整合现有数字出版资源,引进东盟国家数字出版企业、国内数字出版龙头企业入驻,在技术、内容、资本、人才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形成产业集聚和规模化发展。重点开发电子书、数字报刊、手机出版、数字地图、数字动漫游戏等出版产品,共同开拓中国、东盟乃至世界数字出版市场。牵头单位: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四、保障措施

(一)做好规划编制和课题研究工作。

加快研究、制定《广西信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广西物联网发展计划》等一批专业规划,进一步明晰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开展信息服务业产业链协调与引导、广西物联网及产业发展、中国—东盟信息交流的体制机制、电子商务建设与发展等若干课题研究,加强信息服务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将信息服务相关项目纳入自治区服务业专项资金范畴,并整合有关自治区扶持信息化发展技术资金,采取贴息、补助和奖励等方式,重点支持信息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支撑体系建设、服务产品研发、产业化推广、软件外包和服务外包及信息人才培训等重大项目,加大对中小企业及机构,特别是公益信息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参与信息服务业的建设和发展。牵头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三)实施品牌战略,提升竞争力。

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的信息服务企业和研究开发机构在我区设立总部、地区总部和分支机构,按其在广西实际投资额和项目实施情况给予奖励;培育和推动广西优势品牌,每2年开展一次“广西优秀信息服务企业和优秀软件产品”评比,对优秀信息服务企业和优秀软件产品分别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四)引导信息服务消费,扩大市场需求空间。

政府采购向区内信息服务业企业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信息服务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加快建立符合信息服务业特点的价格机制和管理体制,降低信息服务成本,提高信息服务消费水平,推动市场需求的扩大。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五)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人才职业培训。

发挥大中专学校、国内外大型信息服务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作用,采用技能培训和项目实训相结合等方式,加快培养市场营销、技术开发与维护和企业管理等领域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开展“广西信息服务业培训基地”认定工作,对经认定的培训机构,根据培训人数、培训效果和培训后学员就业情况,给予适当的资金补贴。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成立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任组长,自治区工信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厅、地税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质监局、旅游局,广西博览局,自治区物价局、投资促进局,自治区国税局、气象局、通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工作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工信委,负责日常工作。设立广西信息服务业发展专家组,承担前瞻性研究和咨询服务。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二)明确责任,建立奖惩分明的绩效考核制度。

将信息服务业的重要指标量化、分解落实到各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督查和绩效考核力度,确保促进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抓出实绩,取得成效。对出色完成全年任务的地区和部门通报表彰。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三)及时总结汇报。

各牵头部门要及时对工作任务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于次年1月15日前以纸质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自治区信息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工信委),以便上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各配合部门要及时将所承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牵头部门。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附件:1.加快广西信息服务业发展工作责任分工表

2.信息服务业重大项目表

(本刊略,需查阅的读者,请登陆:

http://www.gxzf.gov.cn/fjcf/201105/P0201105276333979625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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