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广西水库移民工作意见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广西水库移民工作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桂政办发〔2011〕20号 |
|---|---|
| 颁布日期:2011-02-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广西水库移民工作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2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广西水库移民工作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2011年广西水库移民工作意见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我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的关键之年。为切实做好2011年全区水库移民工作,确保“十二五”我区水库移民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推进全区水库移民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全会、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创先争优为抓手,以进一步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库区和谐稳定为目标,以继续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生产扶持、教育培训为重点,以抓好水库移民新村建设为突破,以加强水库移民工作规范化建设为保障,不断提高全区水库移民工作水平,加快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库区建设,努力开创全区水库移民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2011年我区水库移民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新时期水库移民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按照“深入开展一项活动,继续实施六大工程,切实抓好三项工作”的“163”工作思路,加大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发展扶持力度,不断改善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着力抓好在建、新建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确保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着力抓好水库移民新村和移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不断改善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着力抓好库区生产开发试点工作,探索出一条适合广西库区移民增收致富的生产扶持新路子;着力抓好移民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水库移民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着力抓好水库移民信访问题处理工作,确保库区社会稳定。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以创先争优为抓手,深入开展一项活动。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创先争优为抓手,深入开展“进移民家、知移民情、暖移民心、解移民难”活动,努力形成“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移民得实惠”的良好局面。一方面,要深入开展“进移民家、知移民情、暖移民心、解移民难”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与移民结对共建,拉近与移民群众的距离,增进与移民群众的感情,切实帮助移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推动水库移民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水库移民各项工作考核评比活动。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全面实行水库移民工作目标任务绩效考评,对工作措施得力、任务完成好的单位,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树立一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营造水库移民工作“你追我赶,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
(二)以改善民生为核心,继续实施六大工程。
1.继续实施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自治区继续将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列入2011年为民办实事工程。计划安排资金3.5亿元,续建214个水库移民新村,新建350个水库移民新村。重点开展移民旧房改造和村屯内道路硬化、公共设施建设,改善移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2010年水库移民新村建设的工作经验,结合实际,积极整合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文化等部门的危房改造、城乡风貌改造、沼气池建设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等补助资金,加大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力度,加快实现移民有新房、村屯有新貌的目标。各市要认真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标准,重点打造1个以上高标准的水库移民新村示范点,通过示范带动,加快推动全区水库移民新村建设步伐,提高我区水库移民新村建设的水平和档次。
2.继续实施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要认真按照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与经济发展规划,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统筹实施各类项目,切实解决移民的交通和居住条件差问题。一是抓好大中型水库移民村屯交通建设工作。解决分散居住(5—20户)且出行道路宽度在1米以下的移民村民小组交通困难,解决以水路出行方式为主、集中居住(20户以上)的移民村民小组码头建设问题,解决部分集中居住(20户以上)的移民村民小组道路改建硬化问题。二是抓好大中型水库移民旧房改造试点工作。对纳入后期扶持范围且水库移民新村建设没有覆盖、搬迁分散插花居住(5—20户)的村民小组,计划安排3000户以上移民户旧房改造试点,切实改善移民的居住条件。三是抓好小型水库移民村屯交通建设工作。解决集中居住(20户以上)且出行道路宽度在1米以下的搬迁移民小组交通困难,解决以水路出行方式为主、集中居住(20户以上)的搬迁移民村民小组码头建设问题,解决部分分散居住(5—20户)且出行道路宽度在1米以下的搬迁移民村民小组交通困难。
3.继续实施水库移民安置工程。一是要有序开展漓江补水工程、鱼梁航运枢纽等一批在建、新建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二是继续抓好龙滩、桥巩、乐滩等水电站库区移民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各方面力量,努力将一批移民安置点建设成为规划好、起点高的水库移民新村。三是抓好搬迁安置点移民生产开发,因地制宜为移民配置生产用地,鼓励移民发展库区特色种植、养殖业,确保移民搬迁后生活水平不降低。四是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协调,争取百色水利枢纽、乐滩水电站等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实施规划调整报告尽快得到批复。五是做好岜蒙、老口、瓦村、洋溪、落久等拟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准备工作。
4.继续实施水库移民教育培训工程。继续加大移民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水库移民综合素质。一是继续依托移民培训移民。进一步利用恭城黄竹岗水库移民培训移民基地,分批分期对水库移民村组干部、党员、移民骨干和移民中心户等进行思想观念和生产技能培训,全年计划培训2000人以上。同时,各市要总结或挖掘可学习借鉴、基础条件较好的移民致富示范点,以此为培训平台,组织当地移民参加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二是继续依托学校培训移民。在继续做好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免除学费等工作的同时,组织和选送一批库区移民子女中未能正常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生和一批18—45岁的库区移民劳动力到大中专职业技术院校学习培训;联合职业技术院校开展移民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创业就业能力。三是继续依托社会培训移民。各市、县要充分利用当地现有的示范基地、培训中心和社会培训机构,组织当地已致富的水库移民现身讲授经验;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农业、扶贫、水库移民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移民农村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的力度,帮助移民实现转移就业。
5.继续实施水库移民增收工程。在抓好2010年安排的34个水库移民增收试点项目的基础上,2011年计划安排3000万元,继续开展水库移民增收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我区水库移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一是充分利用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山地、水面等资源,因地制宜,引导和扶持移民发展库区特色种植、养殖、乡村旅游等产业,促进移民增加收入。二是积极扶持对带动移民增收效果明显的地方特色龙头产业,建立“公司+基地+移民户”的产业发展模式,引导和带动移民发展生产,加快推动库区经济发展。各级农业、林业、旅游、水产畜牧等部门要加大对移民增收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6.继续实施和谐稳定库区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水库移民信访维稳工作,继续实施和谐稳定工程,巩固当前库区社会总体稳定的良好局面。一是继续认真落实水库移民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各市、县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水库移民信访维稳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进一步做好水库移民信访工作。畅通移民利益诉求渠道,认真细致处理移民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移民群众满意。三是定期深入开展移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建立健全库区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排查台账,层层落实“五包”工作责任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建立健全库区社会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长效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制定库区发展规划、安排移民年度计划项目时,必须逐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可能影响库区社会稳定的各种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
(三)以落实政策为重点,切实抓好三项工作。
1.切实抓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深入实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后期扶持资金发放的长效机制,确保水库移民按时足额领取后期扶持资金。二是积极处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连带影响问题。根据连带影响调查工作的成果,将连带影响问题纳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发展规划,通过项目扶持的方式,逐步解决非农业户口移民、淹田淹地不搬迁人口、1985年以前为安置大中型水库移民调出土地的原住村民和小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三是开展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监测评估工作,确保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成效。四是科学编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第二个五年规划,进一步明确今后五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办法。
2.切实抓好重点库区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一是继续抓紧推进岩滩水电站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规划实施工作。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一年大突破,三年大变化,五年大成效”的总体要求,切实抓好移民口粮补助发放工作,并建立完善定期发放的长效机制;逐步实施村屯道路、居住环境改善等项目,有效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做好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移民子女教育扶助工作,全面加快规划实施工作。二是加快推进天生桥一级水电站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继续抓紧库岸失稳区移民搬迁工作,加快改造外迁统建房,进一步完善库周道路、码头等基础设施,切实解决移民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自治区发展改革、水库移民管理等部门要加强与贵州、云南两省的沟通联系,力争2011年底前完成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规划报告的编制工作,尽快上报国家有关部门,争取从根本上解决遗留问题。三是抓好鹤地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加强与广东省联系,进一步落实广东省支持的专项资金,并整合其他资金,加快水库移民旧房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变库区面貌。
3.切实抓好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工作。深入实施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安保工程,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移民资金的管理使用,促进水库移民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一是进一步加强移民资金计划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年度水库移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规范项目计划申报、审批程序,做到科学安排、合理预算、严格审批,确保移民资金按计划有效落实到移民项目上。二是加强移民资金监管。各级监察、财政、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移民资金监管职能,加大对移民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检查力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各级农村金融部门要深入开展移民补助权利质押贷款业务,满足移民建房和生产经营项目融资需求,引导移民管好、用好后期扶持资金,使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水库移民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水库移民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措施,确保水库移民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按照“自治区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的原则,认真落实水库移民工作的责任。各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项移民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项移民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是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2011年全区水库移民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统筹安排好各类移民资金,加大对本地区水库移民工作的资金投入,切实解决移民群众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要将年度移民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部门,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督查到位,确保水库移民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自治区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扶贫、广电、水库移民管理等部门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发改农经﹝2010﹞2978号)精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按照“统一规划、作用互补、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合力加快建立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完善、移民持续增收、库区社会和谐的长效机制,优先考虑倾斜安排移民项目,大力支持和配合做好水库移民工作。自治区林业、文化、旅游等其他部门要在资金、项目安排上,切实加大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倾斜力度。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作用,加大移民政策宣传力度,做到政策涉及到哪里,宣传解释就深入到哪里,使广大移民能知晓政策、理解政策、执行政策。认真总结移民工作的先进经验,着力推出移民自主创业、劳动致富的先进典型,打造移民工作亮点,通过强化正面的社会舆论宣传,营造水库移民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水库移民系统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从促进本地区水库移民工作开展的角度出发,加强水库移民管理部门能力建设,以适应新时期水库移民工作需要。要进一步完善水库移民管理部门内设机构的设置,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要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配置相应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要进一步保障经费,将水库移民管理部门的工作经费、移民项目实施管理费列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各级水库移民管理部门要围绕机构职责,科学设定业务工作标准,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各个工作环节制度规范化、程序标准化,促进水库移民各项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