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北海国家(海洋)农业科技园区暨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北海国家(海洋)农业科技园区暨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 | 文号:北政发〔2013〕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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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6-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北海国家(海洋)农业科技园区暨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广西北海国家(海洋)农业科技园区暨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建设方案》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6月13日
广西北海国家(海洋)农业科技园区暨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海洋强国”和市委十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加快建设海洋强市”、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完成广西北海国家(海洋)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争取通过国家验收,积极筹划建设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要求,发挥北海沿海优势,加快海洋强市的建设步伐。
二、建设目标
以现代科技促进北海传统水产产业转型升级,建成具有中国南方亚热带特色的海洋农业示范园区,带动辐射我市及周边地区海(水)产业发展;建成中国南方亚热带海(水)产种业中心,抢占产业链上游,成为行业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聚集区;培育包括海洋生物制药、海洋信息工程、海洋能源、海洋测绘等全方位海洋产业的北部湾蓝色经济硅谷。
三、建设内容
在广西北海国家(海洋)农业科技园区基础上建设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立足海洋农业,面向海洋产业,按“一区三园”模式建设,分为海洋科研创新园、海洋加工物流园以及海洋科普观光园。
(一)海洋科研创新园。
海洋科研创新园选址在银海区福成镇沿海,陆海联动。其中,陆域以竹林盐场第一工区、第二工区为基础,规划为1500亩;海域以上述陆域为基点,规划不低于5000亩的毗邻海域,专门用于海洋科研。海洋科研创新园坚持特色定位发展,重点建设四个基地:
1.热带亚热带水产种业基地。积极引进和集中布局一批国内一流的海洋水产科研机构,迁建和整合提升广西以及北海现有海洋水产科研机构进入该园,共同形成一个具有热带亚热带特色的中国南方海洋水产科研中心,重点突破海洋水产选种选育、生态健康养殖及病害防治等关键技术,建立我市在北部湾乃至中国南方水产种业方面的上游地位。
2.南珠产业基地。沿南珠产业链,相对集中布局相关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在珠母贝育种、珍珠加工、珍珠检测、工艺设计创新、文化创意、博览展销等产业方面,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扩大南珠产业规模,提升南珠品牌形象,再铸南珠新辉煌。
3.红树林研究基地。以科研创新园内现有红树林为基础,以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为主体,以最新理念规划建设一个红树林研究基地,进一步强化我市在红树林研究方面的领先地位,使北海成为全国性乃至世界性的红树林研究中心。
4.海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依托北部湾特色海洋生物资源,引进国内科技实力领先的海洋生物、生物制药方面的高新技术企业,支持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自带技术创业,孵化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海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
(二)海洋加工物流园。
海洋加工物流园设A园、B园,分别在银海区特色产业园、铁山港区中国—东盟北部湾北海现代渔港经济区(以下简称“渔港经济区”)挂牌,不另行规划、建设。
A园、B园的规划建设与承接市区海(水)产品加工企业迁建结合起来,集中布局,集中配套。同时积极引进国内技术领先及有实力的水产龙头企业,形成集暂养、精深加工、交易、包装、冷链运输、配送为一体产业集群,提升产业层次,实现北海传统海(水)产业转型升级。A园主要聚集高新技术企业,突出海(水)产品的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B园主要以海(水)产品加工的规模化生产为主要特色。
(三)海洋科普观光园。
海洋科普观光园在金海湾红树林生态休闲旅游区挂牌,不另行规划、建设。依托滨海丰富的红树林资源与生态优势,将海洋产业科技展示、海洋农业体验与红树林观光相结合,建成集滨海观光、海洋农业科技展览、渔事体验于一体,风景优美、生态良好的海洋科普观光园。
四、措施保障
(一)机构保障。
1.成立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园区总体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在广西北海国家(海洋)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增挂牌子,两个机构,一套人马。园区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市科技局。
2.成立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及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开发公司,在园区管委会领导下,负责海洋科研创新园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3.海洋加工物流园的建设管理。A园在园区管委会指导下,由银海区政府负责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B园在园区管委会指导下,由“中国-东盟北部湾北海现代渔港经济区”项目业主负责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铁山港区政府配合。
4.海洋科普观光园的建设管理。在园区管委会指导下,由北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二)经费保障。
根据园区建设需要,市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保障。
(三)有关部门职责。
市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积极支持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建设。
1.市科技局。负责联系和引进国内海洋方面的科研机构;协助入园科研机构申报国家、自治区的科研课题;将市本级科技项目立项向入园单位倾斜;在科研创新园建设海洋产业专业孵化器,支持海洋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海洋生物人才小高地的科技人才创业提供服务;协调建立本区域内科研机构、企业之间大型科研设备共享体系;建设海洋科技文献数据平台等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向国家科技部、自治区科技厅等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支持。
2.市海洋局。牵头申报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积极向国家海洋局、自治区海洋局等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支持;牵头进入海洋科研创新园开展海洋监测、预报、统计、核算、评估、信息发布等活动。
3.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加快推进全市“南珠”产业发展规划,并将其与园区建设结合起来;其下属的海(水)产试验场等单位带头进入园区发展;积极向国家农业部渔业局、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等上级主管部门争取项目支持园区建设。
4.市人社局。依托园区建设海洋产业人才小高地,通过多种形式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高层次人才在北海发挥聪明才智、干事创业。
5.市农业局。充分利用“园区”平台,用足用好国家级园区的牌子,发挥北海亚热带现代农业的优势和特色,做好农产品加工、海(水)产品加工和种养类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规划建设工作。
6.市商务局。结合商务部批准的“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将广西北海国家(海洋)农业科技园区、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列为北海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的示范园区,对入驻的海(水)产品加工外向型企业或检测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给予优先支持。
7.市招商促进局。支持做好园区招商专题推介、考察接洽、项目引进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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