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文号:北政发〔2012〕72号
颁布日期:2012-12-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已经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2年12月31日

北海市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桂发〔2012〕5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促进我市农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农业工作目标与任务

1.目标任务。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应用,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促进我市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农业科技贡献率达60%,实现农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组织化管理、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初步建成具有北海特色的现代农业体系。

二、持续抓好农业农村投入体制建设

2.落实财政支农政策。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确保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确保“三农”支出占本级财政支出比例逐年提高。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积极推动土地出让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扶持粮食生产、产业发展、设施装备等,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统筹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每年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4200万元,惠及全市水库移民7万多人。落实扶贫工作责任制,推进新一轮扶贫攻坚开发,加大对39个贫困村特色优势种养产业发展的财政扶持,确保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10%以上,力争经过三年的努力,使我市纳入国家扶贫标准的贫困农村人口,在全区率先实现脱贫。继续发展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加大对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县域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加大对科技型农村企业、科技特派员下乡创业的信贷支持,积极探索农业科技专利质押融资业务。充分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投入上的主导作用,保证财政农业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水利局、扶贫办、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市区农村信用联合社、农业发展银行北海市分行。

3.落实农业补贴制度。按照国家标准,严格执行种粮补贴、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家电下乡补贴、渔用柴油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等政策,落实淡季化肥储备制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做好猪肉供给调控预案,保持农产品市场稳定和价格合理水平。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商务局、农机局、供销社、物价局、粮食局。

4.引导社会资源支农。各部门各行业在制定规划、安排项目、增加资金时都要切实向农村倾斜。要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认真贯彻自治区关于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决策,认真落实企业捐赠建设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农村支教、支医力度,引导更多的城市文化和科研机构到农村拓展服务。充分发挥气象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扶贫办、文化局、卫生局、气象局、地税局。

三、持续抓好农民增收机制建设

5.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严格落实粮食生产责任制,确保粮食面积保持在120.5万亩以上,推广超级稻26.5万亩以上,水稻良种覆盖率达95%。深入实施超级稻、间套种、秋冬种等粮食高产攻关项目。大力扶持发展冬季马铃薯生产,拓宽增粮渠道。大力推广免耕、测土配方施肥、病虫防控等科学种粮技术,抓好合浦县粮食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到“十二五”期末,全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39万吨以上。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农业局、统计局、粮食局。

6.大力推进“菜篮子”建设。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2012年,全市蔬菜总产量72万吨,比增3.5%,水产品总产量96.9万吨,比增1.8%,肉类总产量12.53万吨,比增0.8%。到2015年,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达100万亩。加快推进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种养,重点扶持建设银海区万亩大棚果蔬基地、常乐、石湾和石康10万亩蔬菜基地等;加快南沙渔业资源开发和利用,每年组织50艘以上渔船开赴南沙渔场生产,促进海洋捕捞业可持续发展;增加“菜篮子”建设投入,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加强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和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水产示范场创建;大力发展套种套养和林下种养,继续实施肉产品储备及投放制度。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大力开展示范县和示范乡镇建设;加强依法行政,切实抓好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快建立以市为单位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以县(区)为单位的农药经营备案制度,大力推广高效安全、低毒低残留新型化肥农药,严格规范使用食品和饲料添加剂。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商务局、安监局、物价局、工商局。

7.加快推动特色优势产业升级。一是以基地为支撑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到2015年,建设100个特色农业产业基地。重点发展合浦九坡超级稻基地、合浦东江豆角基地、合浦常乐和石康蔬菜基地、银海区大棚西甜瓜基地、海城区无公害蔬菜基地、铁山港区西瓜和甜瓜工厂化育苗示范基地、涠洲香蕉基地,建设高淀木薯基地、高糖甘蔗基地、甘蔗全程机械化生产基地、利添夏柑基地、中盛果蔬配送基地、万亩罗汉松基地和石康镇七里紫檀林下种植金花茶基地等一批示范基地。在银海区建设罗非鱼良种场和越冬示范基地,对虾、罗非鱼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在合浦县沙田等地建设海水名贵鱼类深海网箱养殖示范基地,在铁山港区营盘镇建设名贵水产品的工厂化养殖示范基地和方格星虫生态增养殖示范基地。在合浦县廉州镇建设南方肉牛养殖示范基地和优质家禽养殖示范基地,在石湾镇建设优质种猪良种繁育基地等。二是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积极推广生态循环农业的先进典型和技术,以海城区庭院经济、合浦东园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态园等为基础发展生态农业,推广“猪沼果”、“猪沼菜”、林下经济等循环农业模式。三是提升农业产业水平,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做强百亿元水产,培育速丰林、非粮生物质能源等2个百亿元产业,力争实现粮油、蔬菜、水果、蔗糖、畜禽和休闲观光等6个产业实现年产值超十亿元。2012年新增年销售收入超5亿元龙头企业2家,新增年销售收入超亿元骨干龙头企业4家。抓好基地、良种、科技、服务、市场等关键环节,推进产后贮存、加工、包装等配套设施建设,突出抓好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和农业循环经济,加快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农业产业链和效益链,加快推进我市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商务局、旅游局。

四、持续抓好农技创新与推广体系建设

8.加快农业实用技术集成创新和转化应用。努力在良种培育、农耕栽培、节水灌溉、农机装备、新型肥药、疫病防控、套种套养、循环农业、庭院养殖、海洋农业、动植物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产品加工、节能减排、生态林业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果。大力推广农林良种、粮食作物“三免”、农作物“三避”、绿色植保“三诱”、生态农业、间套种、立体生态健康养殖等一批适用技术。加强交流合作,加大力度引进国内外先进农业技术,加强农业气象研究和试验工作,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和科技能力建设,多举措推动提高我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2015年农业科技贡献率达60%。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农机局、气象局。

9.推进两个国家级农业园区建设。以产业为主线,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推进北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合浦)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鼓励市级涉农科研机构与自治区级科研机构联办共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科研机构纳入自治区级科研机构直接管理。提升特色农业基地科技水平,着力突破农业技术瓶颈,积极培育以企业为主导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涉农新兴产业。落实税收减免、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优惠等政策,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升级,鼓励企业承担国家各类科技项目,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合浦县政府、铁山港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工信委、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10.突出抓好良种良法。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为平台,加大种子储备财政补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种子生产开展保险试点。加快完善品种审定、保护、退出制度,强化种子种苗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着力抓好水稻、甘蔗、木薯、花生、蔬菜、水果等农作物以及马氏珠母贝、对虾、大蚝、文蛤、罗非鱼、金鲳鱼、香螺、方格星虫、瘦肉型猪、三黄鸡、肉牛等水产畜禽良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提高特色农业设施化水平,抓好“三避”、间套种、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小区养殖、无公害标准化种养和甘蔗、花生等作物的种植和收获机械化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以良种良法促进生态富民小康示范、“万家灯火”和“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等生态工程建设。2015年,全市良种良法进村入户率达95%。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水利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扶贫办、农机局。

11.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两个覆盖”重大政策措施和任务,2012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基本覆盖各县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覆盖各乡镇,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明确公益性事业单位定位,确保财政经费足额到位,并根据各县区产业发展实际设立公共服务岗位,进一步做好定编、定员、定岗工作。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严格上岗条件,落实岗位责任,推行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农民三方考评。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涉农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切实强化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街道)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各级要加大投入,切实改善基层农技推广工作条件,按种养规模和服务绩效安排推广工作经费。加强乡镇农林牧渔推广机构的资产管理,界定产权。推进农业农村气象、水文等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扩大农业农村公共气象服务覆盖面。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编办、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气象局。

12.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2012年,市辖县区和涉农乡镇(街道)要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的建设任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要做到“六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能、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市辖县区、乡镇(涉农街道)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可依托现有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通过加挂牌子、赋予职责、充实人员、完善条件进行建设,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独立建设。按照加强基层、重心下移的要求,重点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队伍、条件、运行机制建设,每个乡镇要落实2-3名监管员,每个行政村设置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员,并及时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采集和报送机制。各县区政府要将县区、乡镇两级快速检测机构的日常运行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逐步解决快速抽样检测所需的交通工具、检测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2012年,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速测法定性检测平均合格率达96%以上。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编办、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13.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加大植保工程建设力度,开展水稻“两迁”害虫综合防治等,着重建设好市级病虫监控指挥分中心、县级专业区域植保站、乡级病虫监控服务站和病虫专业化防治队伍。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重点建设完善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与应急、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兽药质量监察和兽药残留监控、动物防疫技术支撑、动物防疫物资保障、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等系统,构建市、县区、乡(镇)三级防控体系和农业系统、林业系统防控网。2012年,重点实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18万亩,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春秋两防应免动物免疫密度达100%。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

14.强化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建设。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涉农企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到2015年,培育30家规模大、水平高、效益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年新增合作社20家以上。大力推进“农事村办”等农村综合服务。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建设完善农业科技信息、农产品产销信息和农业气象信息等网络,抓好涉农信息服务站点、信息示范村、“金农工程”建设,推进农业信息进村入户。科研教育机构要鼓励科研教学人员深入基层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和建立农业试验示范基地,把农技推广服务绩效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作考核。大力实施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加强农业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和培养工作,鼓励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和技术合作组织。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农机局、供销社、气象局、工商局。

15.大力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广泛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分层分类脱产业务培训,每3年轮训1次。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职称评定标准,注重工作业绩和推广实效,评聘职数向乡镇和生产一线倾斜。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计划试点,选拔一批大学生到乡镇担任特岗人员。积极发挥农民技术人员示范带动作用,按承担任务量给予相应补助。进一步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认真实施“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计划。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人社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基层办。

16.大力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作用,统筹培训资源,加大各类农村人才培养力度,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实施农民创业培训工程,加大扶持力度,改善培训条件。加快培养村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到村任职大学生等农村发展带头人,农民植保员、防疫员、水利员、信息员、质量安全员、沼气工等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种养大户、农机大户、经纪人等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对未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免费提供农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务农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2012年,完成农民培训15万人次以上,其中农民转移就业培训1.5万人次以上。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人社局、农业局、水利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扶贫办、农机局、基层办。

五、持续抓好农业农村设施装备建设

17.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2012年,突出抓好水利项目建设,完成水利重点项目投资3.2亿元,实现有效灌溉面积71万亩;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3.5万人;继续抓好合浦水库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启动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田间渠系工程建设整治与配套,逐步提高有效灌溉面积;以自治区确定的39个贫困村为主战场,组织实施新一轮“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资金800万元建设水库移民新村22个。十二五期间,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专项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落实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政策,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新技术、新设备,落实设备购置补贴和贷款贴息等政策,大力发展水利科技推广、防汛抗旱、灌溉试验等专业化服务组织,抓好北海内港、营盘等渔港建设,加快推进中国-东盟北部湾现代渔港经济区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利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扶贫办、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18.加大耕地质量建设力度。认真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动态平衡。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大力推进“兴边富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力争2015年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任务。搞好农地质量调查和监测工作,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深入实施沃土工程、土壤有机质提升工程、旱作农业工程。实施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大力抓好农业气象、水文等服务,推进农作物产区气象、土壤墒情和大型灌区水量、水质监测。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水利局、气象局。

19.加大设施农(渔)业建设力度。重点推广银海区宁海、古城大棚、海城区开江设施农业、合浦小拱棚建设和北海海水养殖综合实验场创意农业等经验,适度发展智能温室大棚,努力扩大普通大棚、小拱棚生产规模,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创建高效设施农业示范基地,扎实推进名特优新甜瓜、蔬菜、食用菌、花卉等设施农产品生产;建设深海抗风浪网箱养鱼工程,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推广名贵水产和名优畜牧产品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加快远洋渔业发展,把中低产池塘标准化改造、渔船更新改造、苗种基地建设、养殖设施和渔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农业基本建设、水利建设的范畴。力争到2015年,高效设施农(渔)业面积达35万亩,其中种植业20万亩,水产养殖13万亩,畜牧业2万亩。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农业局、水利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

20.加大农机装备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2012年,建立水稻、甘蔗、花生全程机械化生产基地3个,示范推广面积3000亩,兼顾发展林、牧、渔等机械,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1077万元,配套农机购置补贴市级财政工作经费。要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抓好农机示范基地建设,完善农机服务体系。2012年,全市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2%以上。支持垦区率先发展现代农业,农垦系统要在农业机械化先行先试和集成应用上发挥示范作用。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局、农机局、广西农垦北部湾总场。

21.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继续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完善打造合浦县乌家林下经济种养走廊,重点扶持合浦县佳永金花茶开发公司和罗汉松产业协会,着力打造林下种植金花茶和罗汉松种植两大品牌,2012年,全市新建为民办实事农村户用沼气池2800座,全市林下经济面积达到17万亩以上,年产值8.2亿元以上。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建立农村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和农业节能减排工作,突出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收集处理,规模化以上的畜禽养殖厂必须建设配套的污染物防治设施,并按照自治区政府与北海市政府签订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充分发掘减排潜力,完成农业减排目标任务,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加大渔业增殖放流和海洋牧场建设力度。加强农业生产、养殖和丰产林种植对水资源和水环境影响研究。强化农村环境监测监管,坚决防止重污染项目向农村转移。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农业局、水利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市环保局。

六、持续抓好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22.完善流通设施。加快建立中盛生态公司、田野食品公司、保通水产品有限公司等一批冷链物流和冷藏冷库等设施建设。争取在农产品主产地乡镇,新建、改建或扩建一批农产品贸易市场,大力培育乡镇农贸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农产品流通中的主渠道、大龙头作用。扶持产地农产品收集、加工、包装、贮存等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初加工和贮藏设施予以补助。加快超市、农贸市场、临时市场、小区便民菜店、早市、夜市等市场改造建设。科学引导和保障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市社区菜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建设合理用地,尽快研究制定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设施建设的用地政策。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商务局、工商局。

23.创新流通方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积极开拓市场、占领市场、赢得市场。落实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清理和降低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市社区菜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和超市的收费。加快“农超”对接,加快推进“蔬菜配送中心”二期工程,着力完善设施设备和经营管理手段,配套建设优质高效蔬菜产业基地,促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及食品配送服务业的发展。以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和“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为载体,发挥供销社系统农村经营网络覆盖广的优势,积极探索农产品流通新途径。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商务局、供销社、工商局。

24.抓好“南菜北运”工作。借国家“南菜北运”项目落户我市的契机,把我市打造成“南菜北运”生产基地,抓好中盛生态公司“南菜北运”等农产品现代流通试点,适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根据气候的优势和果蔬的生长特点,指导农民种植适销对路的果蔬品种,通过“南菜北运”的平台,将我市的果蔬销往北方地区,利用冬闲田大力发展冬种蔬菜,不断增加蔬菜生产总量,增加市场供应品种、数量,全面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和农民增收贡献率。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商务局、供销社、工商局。

25.建立调控机制。建立发改、公安、财政、商务、物价、农业、林业、水产畜牧、粮食、供销、国土、城管、工商、质检、交通、食品、卫生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商调控机制。健全粮、糖等农产品储备制度。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储粮技术。抓紧完善鲜活农产品市场调控办法,探索建立主要蔬菜品种价格稳定机制。健全生猪市场价格调控预案,建立完善三个生猪活体储备场。加强区内外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农产品信息共享平台,推行重大信息及时披露和权威发布制度。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商务局、卫生局、物价局、粮食局、供销社、食安委、食品药品监督局、质监局、工商局。

七、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组织领导

26.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三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县区、乡镇政府要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抓“三农”工作上,切实担负起领导农业农村发展的责任。各级要强化领导,组织协调,在工作部署、财力投入和人力物力上给予倾斜,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27.强化工作落实。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出台落实办法,特别要严格执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加大宣传,努力营造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28.严格督查考核。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加大督查力度,强化绩效考评,对本实施意见中提出的财政扶持和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任务以及其他重要指标纳入县区主要党政领导、分管领导的年度考核指标,由市绩效办负责考核。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集体和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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