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崇左市加快改革创新推动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总体方案的通知
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崇左市加快改革创新推动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总体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2-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崇左市加快改革创新推动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总体方案的通知
崇政发〔201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崇左市加快改革创新推动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崇左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5日
崇左市加快改革创新推动教育跨越发展
行动计划总体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共崇左市委员会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改革创新推动教育跨越发展的决定》(崇发〔2014〕3号)精神,努力实现我市教育改革创新发展的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实施广西教育振兴八大工程,强力推进崇左教育跨越发展“六大行动”,即实施义务教育巩固率提升行动、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提升行动、边境国门职业教育攻坚行动、学前教育全覆盖行动、名师名校长培育行动、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行动(以下简称六大行动),为实现“两加”“两成”目标提供优质人力资源和强大人才支撑。
二、总体目标
2014—2017年,实施“六大行动”计划,总投入117亿元。新建(迁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108所,改扩建和装备一批标准化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基本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大通铺”现象,确保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逐年提高。着力建设崇左高中、扶绥中学、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及各县(市)一所重点高中,打造名校,提升高中办学水平。突出边境国门特色,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实现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全覆盖。大力引进和培育名师名校长,完善教师激励机制,确保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有大幅提高。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大力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扩大教育国际交流。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义务教育巩固率提升行动计划。着力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大通铺”现象,计划投入资金86亿元,优化学校布局,规范办学行为,开展校舍建设和维修改造,新建(迁建)49所标准化学校,改扩建一批学校,配备桌椅、图书、实验仪器、信息化设备、运动场、音体美设施、生活设施等,推进每一所学校达到自治区办学标准。
(二)实施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提升行动计划。着力解决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薄弱问题,消除“大班额”现象,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和办学规模,计划投入资金7.9亿元,推进示范性普通高中及普通高中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新建2所普通高中、改扩建11所普通高中,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三)实施边境国门职业教育攻坚行动计划。着力解决职业教育优质资源不足、体系不健全和招生困难的问题,计划投入5.3亿元,完成边境国门职教园区二期工程建设和县级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建设,基本建成以初等职业教育为基础、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职业培训为补充,与产业发展相匹配、与扶贫富民相适应,立足崇左,服务广西,面向东盟灵活开放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四)实施学前教育全覆盖行动计划。着力解决学前教育“入园难”、公办幼儿园资源短缺等问题,计划投入资金5.5亿元,实施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县城(城区)幼儿园建设、学前教育综合奖补等项目,新建幼儿园56所,改扩建幼儿园一批,实现“一乡(镇)一园”,缓解“入园难”问题。
(五)实施名师名校长培育行动计划。教师结构性矛盾基本缓解,教师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教师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名校长、名师队伍不断壮大并起到专业引领作用,教师激励机制更加完善,教师职业幸福指数不断增强,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整体素质全面提高。计划投入资金1.6亿元,培训教师3万人次,引进区内外名校长10名、名师50名,培养骨干校长20名,培养市级教坛明星20名,培养市级学科带头人40名。重点建设8个示范性市县级教师培训机构。
(六)实施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行动计划。计划投入资金10.6亿元,着力配备中小学校教学仪器、图书、信息技术设备,基本实现村小学以上学校达到国家和自治区标准,教学点教学仪器基本满足课程教学要求。建设崇左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基本实现乡镇及以上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深入应用。
四、实施步骤
全面实施广西教育振兴八大工程,强力推进崇左教育跨越发展“六大行动”,分3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14年1月至4月。将全面实施广西教育振兴八大工程,强力推进崇左教育跨越发展“六大行动”作为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的重要内容,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推进工作的目标任务、年度工作、经费投入、完成时间等,层层落实责任。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编制相应的项目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4年5月至2017年12月。各地落实资金、建设用地等重大建设要素,全面实施广西教育振兴八大工程,强力推进崇左教育跨越发展“六大行动”各项目建设。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及时推广经验,解决出现的重大问题,按计划推进工程实施。每年12月10日前,以县(市、区)为单位提交工程年度进展情况自评报告,市人民政府组织检查评审,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2015年12月20日前,市政府开展项目中期评估,通报各县(市、区)建设进度。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2017年底至2018年初。各县(市、区)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总结,迎接自治区和市级组织的总体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崇左市教育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教育局、编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民委、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农业局、审计局、地税局、扶贫办、物价局、残联、地震局、公安消防支队等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计划行动的推进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局长担任。各县(市、区)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对全面实施广西教育振兴八大工程,强力推进崇左教育跨越发展“六大行动”具体实施的领导。
(二)明确责任,扎实推进。
参照自治区实施广西教育振兴八大工程的责任分工,崇左市教育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程及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
市教育局负责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指导优化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指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编制教育用地专项规划,并协助市规划局督促各县(市、区)将教育用地专项规划纳入当地城市和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计划整体推进、项目管理、检查评估等工作,牵头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市编办负责会同教育、财政部门对各县(市、区)上报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方案进行审核,指导县级机构编制部门做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编制管理和使用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加强学校教师配备并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有关非实名制管理政策。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全面实施广西教育振兴八大工程,强力推进崇左教育跨越发展“六大行动”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做好项目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争取和安排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统筹用于教育项目建设,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崇左市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
市财政局负责拓宽投入渠道,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增加经费供给总量,督促落实教育全面实施广西教育振兴八大工程,强力推进崇左教育跨越发展“六大行动”计划各项财政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学校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推进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支持教育部门开展教师招聘、选拔、任用,健全教师工资激励机制;负责统筹做好技工院校改革发展。
市规划局负责指导各地做好教育用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将教育用地纳入各地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合理安排建校用地。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指导各地做好学校建设工作,为学校建设开设“绿色通道”。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各地做好教育项目用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督促各地按分级保障教育用地的原则给予优先落实,加快审查报批、土地供应和确权登记发证等工作,在符合规划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做好教育用地置换等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指导和支持各地完善教师健康服务体系,支持特殊教育师资、康复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市地税局负责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支持教育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市扶贫办支持和协助教育部门做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市物价局负责牵头在自治区出台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有关政策后,根据市本级管理权限对普通高中学费进行调整,贯彻落实自治区修改完善后的中等职业教育实习耗材费标准政策,落实教育建设项目收费优惠减免政策。
市残联协助教育部门开展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及特殊教育优秀教师评选。
市民委、农业局、审计局、公安局、地震局、公安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协同做好全面实施广西教育振兴八大工程,强力推进崇左教育跨越发展“六大行动”计划建设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学校要全面实施广西教育振兴八大工程,强力推进崇左教育跨越发展“六大行动”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分年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实施目标和任务,完善支持政策,落实工作措施,及时掌握进展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完成任务。
(三)建立考评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将全面实施广西教育振兴八大工程,强力推进崇左教育跨越发展“六大行动”计划的完成情况列入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年度重点工作,把推动教育跨越发展、落实工作计划作为各级人民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把落实情况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考核、督查和指标体系管理、绩效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有效推进、顺利落实。崇左市教育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督查机制和信息通报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通报督导结果。
(四)强化监督,营造氛围。
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教育项目建设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管理的督促检查,严肃纪律,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全面实施广西教育振兴八大工程,强力推进崇左教育跨越发展“六大行动”计划实施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教育为民办实事、服务富民强桂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共同营造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1.义务教育巩固率提升行动计划
2.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提升行动计划
3.边境国门职业教育攻坚行动计划
4.学前教育全覆盖行动计划
5.名师名校长培育行动计划
6.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行动计划
7.2014-2017年崇左市新建迁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规划汇总表
8.2014—2017年崇左市加快改革创新推动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项目汇总表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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