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打造农业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打造农业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8-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打造农业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港各有关单位:
《防城港市打造农业亿元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防城港市打造农业产业
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农业千百亿元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意见》(桂发〔2011〕2号),深入实施我市农业产业化“336”工程,加快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做强做大做优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农业企业集群和产业集群,提高农产品加工率,大力推进“三化同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发挥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作用,加快形成“一村一品”格局,提升我市农业的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程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牢坚实的产业基础。
二、工作目标
围绕实施农业产业化“336”工程,到2015年,力争培育2家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10家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树立50个“一村一品”农业产业化样板村屯、10个运作规范的农业产业化“合作之星”;建立1个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及农产品物流业,力争全市农产品加工率达到45%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力争达到2∶1。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制定和实施产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研究制定有关的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并按规划的定位内容做好产业发展规划实施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着力解决产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瓶颈问题,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和任务,有序推进优势产业发展。
(二)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认定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对符合市级龙头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要积极动员企业申报认定,构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梯队。对符合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标准的企业,要积极申报争取列入。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强化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跟踪服务,解决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关键问题。推进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三)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经济能人、农技推广机构等,积极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或带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推动农村合作经济加快发展。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辅导员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辅导员队伍,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化发展,增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综合服务能力。开展合作组织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榜样。
(四)建设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做好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发展规划,配套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发展政策,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产业化经营组织向农业产业化示范区聚集,引导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订单农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打造产业链。
(五)合力扶持产业项目。每年由市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商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当年重点扶持发展的1~2个产业的建议,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作为当年全市农业产业化重点推进产业。并通过落实各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农产品加工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林业贷款贴息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及其他用于农业发展的资金,集中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产业的发展。
(六)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农产品加工业,对当年民间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项目给予扶持;扶持农产品精深加工,重点扶持农产品加工技改、科研等项目,推动优势产业优化升级;扶持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物流体系建设,对新扩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储存、保鲜、冷链设施等建设给予扶持。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加强上中下游产业配套衔接,形成产业集群优势。
(七)打造“一村一品”格局。根据不同区县特点,区别引导培育壮大具有自身特色的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精品农业,积极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加强对“一村一品”特色村镇的扶持,支持“一村一品”特色村镇完善基础设施、注册商标、开展质量认证等,打响特色品牌。
(八)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以及原产地理标志认定,建立完善认证补助制度。重点要推进红金系列特色产业、甘蔗、蔬菜、水产、畜牧等产业的认证步伐,提高“三品一标”产品种类数量和大幅度增加基地面积。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引导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质量追溯制度。扶持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农产品仓储、冷链设施,建立完善的农产品物流体系。
(九)实施人才强农战略。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积极引进高级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对龙头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一村一品”特色村镇领头人等进行系统培训。引导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农民培训,造就一批技术水平高、经营理念新、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民。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11年8~9月)。
各县(市、区)研究制定本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成立工作机构。并将实施方案报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备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1年10月~2015年10月)。
开展宣传动员,营造社会氛围。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农业产业化“336”工程的实施。每年年末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对当年推进农业产业化“336”工程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做好迎接自治区检查督查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5年11~12月)。
对农业产业化“336”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
五、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我市打造农业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成立“打造农业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许政副市长
副组长:李兴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李孟昌市发改委主任
黄福明市财政局局长
吴善威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李承棠市林业局局长
黎庶凯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张祖广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黎世炳市农机管理中心主任
黄炳利市水利局局长
陈丹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付东市扶贫办主任
黄子洮市教育局局长
杨宝回市气象局局长
苏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韦启章市科技局局长
黄朝华市粮食局局长
雷璧翠市统计局局长
吴永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黎江影市商务局局长
苏维成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曾凡兴市旅游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办公室。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尽快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实施,通过分片负责,层层落实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打造农业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对实施农业产业化“336”工程的领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将发展农业产业化相关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把推动产业化发展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评的范围。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农业产业化“336”工程具体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各自的职责推进农业产业化“336”工程实施;要加强沟通合作,形成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合力。各县(市、区)也要相应地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
(三)强化政策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打造农业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意义,宣传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宣传农业产业化成果和典型事迹,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市农业产业化快速健康发展。
附件:打造农业千百亿元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打造农业千百亿元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任务分解表
主要工作内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
一、主要任务(一)做强三个五十亿元产业1.甘蔗产业。优化区域布局,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到2015年,力争产业总产值50亿元。市农委市工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林化产业。发展特色林产业,加快发展以大型加工企业为龙头的林产品加工企业群,推动林浆纸、林板一体化发展。到2015年,产业总产值50亿元。市林业局市工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水产品产业。抓好对虾、罗非鱼等水产品良种繁育,推进标准化、规模化健康养殖,发展精深加工。到2015年,产业总产值80亿元。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工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壮大三个十亿元产业4.生猪产业。依托推广“农户+公司”的经营模式,推进生猪规模养殖和生态健康养殖,发展精深加工,推动养猪业向优质、高效、规范方向发展。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工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家禽产业。积极推广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公司”的经营模式,发展家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推动家禽产业一体化发展。到2015年,产业总产值10亿元。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供销社、工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草食动物产业。强化良种繁育推广,优化区域布局和饲养方式,推进一体化经营。到2015年,力争产业总产值11亿元。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培育六个亿元产业7.粮食产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稳定提高生产能力,做大红姑娘红薯、香糯等粮食特色品牌,提高综合效益。到2015年,力争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9万吨、总产值达6亿元。市农委市工信委、粮食局、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蔬菜产业。围绕高产、优质、高效、安全,发展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加强市场营销,打造特色品牌,建设一批常年性保障基地,抓好市场配送和营销。到2015年,实现总产值达7亿元。市农委市商务局、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水果产业。调整优化水果品种结构,发展特色热带亚热带水果,加快以冷藏贮运为重点的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果品加工业。到2015年实现总产值达2亿元。市农委市工信委、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中药材产业。保护和开发地方中药材资源,大力推进中药材GAP种植基地、标准示范基地建设,发展中药材加工。到2015年,力争总产值达1亿元。市林业局市工信委、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奶水牛产业。加快品种改良步伐,扩大奶源基地建设,发展乳产品深加工,推进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到2015年,力争产业总产值2亿元。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工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农业生态旅游产业。做好规划布局,推行评级制度,打造以“观农景、品特色、农家乐、风情游”为一体的生态特色产业和休闲观光农业。到2015年,力争产业总产值1亿元。市农委、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工作重点(一)优化区域布局,推动规模经营1.编制和落实农业各产业发展规划。市农委、市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打造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市农委市工信委、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强农产品工业原料基地建设,开展基地农产品原产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市农委市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工商局、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发展农产品加工,促进产业升级
1.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的结构调整和升级改造;加大对农产品加工扶持力度,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农产品加工,扩大加工规模。市工信委市发改委、财政局、农委、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农产品加工技改力度,提高加工产品档次。强化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发、引进和应用,提升加工产品核心竞争力。市工信委市发改委、科技局、农委、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完善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物流体系,支持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加快储存、保鲜、冷链设施等建设。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工信委、农委、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壮大龙头企业,培育产业集群1.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合作合资、上市融资、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券票据融资,打造大型龙头企业集团。市金融办市银监局,人民银行防城港分行,市农委、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引导龙头企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行订单生产,培育发展生产性和服务性合作组织,建立标准化、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市农委市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工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培育一批著名企业和驰名品牌。市工商局市农委、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工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加强上中下游产业配套衔接,形成产业集群优势。市工信委市农委、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国土资源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推进科技创新,强化科技支撑1.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加大科技投入,开展科技攻关,推进产业升级。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构建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密切结合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市科技局市农委、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大良种研发、选育和推广力度,加强农产品加工核心技术研究。鼓励龙头企业组建研发中心。市科技局市农委、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工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加快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研发、推广、应用。市农机局市农委、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发展职业教育,培养农业产业化专业人才,培养农业企业、合作社职业经理人。市农委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质量安全,健全市场体系
1.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市农委市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体系,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追溯等监管制度。市农委市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质监局,防城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支持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加快区域性农产品物流园区建设,建设大宗农产品仓储设施,完善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市商务局市农委、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推进农超对接,发展农村现代物流。市商务局市供销社、交通运输局、农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建立大宗鲜活农产品产销应急支持机制。市交通运输出局、公安局面市农委、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扩大开放合作,推进外向型农业发展
1.吸引区外资金来我市投资开发农业产业,吸引国内外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落户。市招商促进局市农委、工信委、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扩大名特优新产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的生产。市农委市商务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积极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优秀人才。市人社局市水利局、农委、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农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支持我市企业到境外建设原料生产基地和加工、流通项目。市农委市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外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政策措施(一)加大财政扶持
1.整合有关涉农扶持资金,增加对发展农业产业的投入。市财政局市农委、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工信委、扶贫办,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2.探索建立农业投融资平台。加强财税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的衔接,引导信贷资金为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和农村种养大户提供金融支持。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农委、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人民银行防城港分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实行税收优惠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有关减免税优惠政策。市国税局、地税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实行用地优惠1.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有关用地优惠政策。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推进农村集体农用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金融服务1.扶持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及小额贷款组织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组织投资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加快业务创新,努力为中小企业提供新型信贷产品。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防城港分行、银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推进“龙头企业担保+银行授信+农户承贷+农业政策保险”融资方式,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扩大农户贷款覆盖面。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为合作组织、农户提供贷款担保。市银监局人民银行防城港分行,金融办、财政局、农委、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快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开展保险,逐年扩大保险试点范围。市银监局市财政局、农委、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建立健全农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政策性担保机制,鼓励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投入。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鼓励条件成熟的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金融创新产品。人民银行防城分行市银监局,工信委、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优化发展环境
1.加大对农业产业产品及其生产基地质量认证、检验检疫费用的补贴力度。市农委市财政局,防城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提高通关效率,加快通关速度,以降低企业通关成本,促进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出口创汇。防城海关防城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扶持农业企业、合作组织开办连锁店、专卖店,支持农超对接。发展农村快递物流业务。市商务局市供销社、交通运输局、农委、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做好农产品在主销区的质量互认和市场准入工作。市商务局市质监局,防城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农委、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减免对农业企业和合作组织收取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政策有幅度的按下限执行。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保障农业企业生产用水。市水利局市住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保障农业企业生产用电,执行政府物价部门规定的相关用电类别电价。市供电局,市物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组织领导(一)完善工作机制
1.强化各级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能力。市农委市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各级农经机构队伍建设,增强工作规范性和主动性,提高产业化指导、服务水平。市人社局市编办、财政局、农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分解推进农业产业发展的任务到有关部门,纳入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市绩效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建立激励机制
1.每两年评选、奖励一批农业产业发展先进单位,表彰一批优秀农业企业家、合作组织负责人和农村种养大户,命名、奖励一批“合作之星”和“一村一品”特色村屯。市农委市财政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2.奖励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市农委市财政局
(三)加强协调配合1.每年有侧重地推动1~2个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着力解决产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瓶颈问题。市农委、财政局市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产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产业发展工作的研究、组织和协调。市农委、林业局、水产畜牧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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