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防城港市十强私营企业和十强个体工商户评选表彰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防城港市十强私营企业和十强个体工商户评选表彰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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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8-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防城港市十强私营企业和十强个体工商户评选表彰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港各有关单位:
《2010年防城港市十强私营企业和十强个体工商户评选表彰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2010年防城港市十强私营企业和
十强个体工商户评选表彰活动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个体私营经济在我市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营造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现就组织开展2010年防城港市十强私营企业和十强个体工商户评选表彰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全市开展2010年防城港市十强私营企业和十强个体工商户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个体私营经济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以个体私营经济的大发展推动全民创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大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和领导,成立防城港市2010年十强私营企业和十强个体工商户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胡晶波副市长
副主任:张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宇云市工商局局长
组成人员:赵华文市工信委副主任
王习龙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郑里华市环保局副局长
朱清华市商务局副局长
易富林市安监局副局长
陆清市工商局常务副局长
黄国准市国税局副局长
陈焯华市地税局副局长
唐光新市工商联副主席
评选表彰活动由市人民政府主办,组委会10个成员单位协办。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防城港市工商局,负责组织实施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陆清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组委会成员单位指派。
三、评选条件
(一)防城港市十强私营企业评选条件
1.2009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注册,依法取得经营资格的私营企业;
2.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热心公益事业,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3.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两年内无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记录;
4.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依法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且2010年缴纳税金300万元以上(涉农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企业的税收国家已减免的,可按原税率计算出税额供参考),总产值或营业额5000万元以上;
5.无偷逃、骗取、拖欠税款等违反税收管理规定和恶意拖欠银行贷款、农民工工资的记录;无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非法用工、环境违法行为等违法经营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二)防城港市十强个体工商户评选条件
1.2009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注册,依法取得经营资格的个体工商户;
2.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热心公益,乐于奉献,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3.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依法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且2010年缴纳税金10万元以上,总产值或营业额200万元以上;
4.个体工商户本人两年内无因违法犯罪而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记录;
5.无偷逃、骗取、拖欠税款等违反税收管理规定和恶意拖欠银行贷款、农民工工资的记录;无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非法用工、环境违法行为等违法经营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四、评选程序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单位按照评选条件提出推荐参评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单,经工商、税务、环保、安监等部门审查核实后,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于2011年9月20日前将推荐参评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单、推荐表、事迹材料(2000字)、法定代表人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等材料(1式3份,附电子版)报送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880805,邮箱:Lyq_[email protected])。
(二)组委会办公室收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推荐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评材料后,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初步审核。经初步审核并报组委会批准后,将评审结果在防城港日报、防城港电视台、广西红盾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
(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组委会将拟表彰的防城港市十强私营企业和十强个体工商户名单报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审定。
五、表彰奖励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召开表彰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评选出的2010年防城港市十强私营企业和十强个体工商户进行表彰奖励。表彰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对荣获表彰奖励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颁发奖牌,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2010年防城港市十强私营企业和十强个体工商户评选表彰活动是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我市个体私营经济加速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通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
(二)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2010年防城港市十强私营企业和十强个体工商户评选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认真组织评选,确保评选出一批经济实力较强、诚信程度较高、示范作用较好、各行业都具有代表性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附件:1.防城港市十强私营企业推荐表
2.防城港市十强个体工商户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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