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创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创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贺政办发〔2015〕9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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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8-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创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贺州市创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三届五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8月3日
贺州市创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2015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重大事项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我市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支撑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我市决定开展创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工作。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围绕我市脐橙、果蔬、食用菌农业等农业主导产业,按照“因地制宜、优质高效”和“扩规模、创品牌”的发展思路,依托我市区位优势、生态优势以及相关院校、科研院所等资源优势,整合已获认定的两个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以及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资源优势,注重农业生态健康休闲产业的发展,培育申报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促进农业科技园区不断成为引领和带动我市现代特色农业发展的强劲引擎,推动我市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
二、工作目标
按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要求,整合县(区、管理区)及各部门优势资源,做好园区总体规划,制定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经自治区科技厅向国家科技部提出申请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认定。
三、主要工作
(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8月底前完成《广西贺州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实施方案要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进度,落实工作部门、分解任务、责任到人。
(二)编制园区总体规划。2015年8月底前完成《广西贺州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的编制。规划要突出我市的区位优势、生态优势、特色农业产业优势以及自然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结合农业生态健康休闲旅游产业,明确组织管理与运行机制,体现科技创业服务能力以及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的经营主体地位,科学、合理确定核心区与示范区选址,内容要具有科学性、示范性、可操作性。
(三)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推进园区水、电、路、通信等公共设施建设,改善示范区的硬件发展条件。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程,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示范。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农业机械化标准要求抓好配套建设,推进农业生产、加工、储藏机械化示范。结合“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创新示范区种养模式,发展生态、循环、有机农业、休闲观光旅游。结合供港蔬菜“直通车”,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冷链物流建设。根据示范区种养需要,因地制宜开展设施栽培、工厂化养殖,推进光、温、水、肥自动、半自动调控等先进设施示范。
(四)加快招商引资。在制定实施方案和总体规划的同时,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围绕我市农业产业,编制具有产业特色、区域特点和经济效益显著的示范区项目库,通过会展、网络、代理招商等形式,引进经营主体和工商资本,引导农业企业、特色种养能手以及种养大户进入核心区和示范区。
(五)加强科技资源整合聚集。统筹科技资源向园区积聚,建立与大学、科研机构、企业一体化的成果快速转化体系,加强科技项目申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技支撑产业创新能力。
(六)加快构建园区体系建设。加快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园区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技术交易机构、信息服务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各类实验室为技术引进熟化、技术研发转化及科技创业等提供系统、方便、高效的公共服务。组织科技特派员在园区领办、创办各类科技型企业或科技服务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活动。加快园区管理运营机制信息体系建设。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园区管理运营机制,完善园区信息体系,提高园区的市场、人才、技术和产品信息服务能力。建立电子商务、冷链物流等网络体系。开展技术协作、技术攻关、协同创新,共同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园区创建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组成建设领导小组。对园区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监督检查、合作交流,推动园区建设;组织协调、推进、制定地方配套政策和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制定和指导园区建设规划。园区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成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专职人员组成。落实园区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园区的各项管理和规章制度,负责园区日常协调和服务工作,检查园区各项管理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成立园区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进驻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供咨询;为知识产权的创造使用和保护工作提供咨询;为推进园区投融资体系机制创新提供咨询与意见。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县(区、管理区)、各部门要围绕园区建设,通过规划编制、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项目申报安排等环节,整合农业、水产畜牧、林业、扶贫、科技、旅游、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土地整理、交通等财政现有支持农业生产和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合力支持园区建设。扶持合作社资金要优先用于示范区合作组织的建设。园区内的用水、用电经审批后按优惠价格缴交,临时设施设备用地按设施农用地对待。
(三)强化资金保障。园区建设资金以地方政府投入和建设单位自筹为主,同时争取上级各部门专项经费支持。每年安排相应的资金主要用于园区基础建设和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引进、示范、集成应用及培训工作。鼓励各类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进驻园区;引导农户用土地、劳动力、资金等各种生产要素投向园区。加快土地流转,鼓励以承包、入股形式参与园区建设。
(四)落实责任分工。各县(区、管理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按职责分工,要尽快确定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人。主要单位分工如下:
市农业局:主要负责结合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做好项目推荐、总体规划与项目协调及管理实施,完善园区功能,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升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科技领先、产业支撑、企业主导、示范带动的作用。
市科技局:负责园区相关科技项目申报,组织相关专家人员对园区基地及相关单位进行现场考察、指导,负责相关科技成果技术筹划、设计、支撑、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园区财政资金的统筹安排,指导园区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积极创新现代农业园区资金管理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市人社局:负责园区相关技术人才引进、管理及制定相关人才引进激励机制,组织农民工技术培训。
市水利局:协助和指导项目的业主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等。
市投资促进局: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项目招商、企业引进等工作。
市规划局:协助和指导市农业局做好园区规划。
市旅游发展委:协助市农业局做好农业生态健康休闲旅游项目规划,负责园区农业生态健康休闲旅游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管理。
贺州学院:负责园区高层次人才的培训及园区建设的技术支持。
各县(区)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会:配合园区土地协调、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示范区建设等。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做好项目、资金安排等支持园区建设,建立园区创建工作汇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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