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来宾市第八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政府文号:来政发〔2014〕60号
颁布日期:2014-12-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来宾市第八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来政发〔2014〕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04〕211号)精神,经企业申请、各县(市、区)推荐、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组织评审,市人民政府决定认定广西来宾市绿康农业有限公司、广西国营凤凰华侨农场、来宾市桂宏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广西仙境猪业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阔农农业有限公司、广西忻城县欣科农产品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武宣县广鑫丝绸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桂鑫商贸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为来宾市第八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有效期2年(2014年12月—2016年12月)。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培育行业龙头和领军企业、带动产业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抓住核心,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支持和服务力度,提升龙头企业竞争力,加快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荣获认定的各重点龙头企业要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实现资金、资源和技术有效配置,加大品牌创建整合力度,不断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增强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完善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为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4年12月17日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婚姻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