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实施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政府文号:来政发〔2013〕25号
颁布日期:2013-04-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实施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方案的通知

来政发〔2013〕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来宾市实施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工作方案》已经来宾市三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4月27日

来宾市实施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确保到2020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根据《广西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结合来宾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农民增收目标,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夯实农民增收基础,拓展农民增收渠道,优化农民收入结构,提高农民增收质量,确保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二、目标任务

(一)2012年到2020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3%以上,与全区平均水平基本持平;到2020年,按当年价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67万元以上,比2010年翻1.8番以上。

(二)到2020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结构比例为:

1.家庭经营性收入年均增长12%,达到10905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65.3%。

其中:第一产业收入达到7891元,年均增长10%;第二产业收入达到856元,年均增长20%;第三产业收入达到2158元,年均增长24%。

2.工资性收入年均增长15%,达到501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30%。

3.财产性收入年均增长15%,达到25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1.5%。

4.转移性收入年均增长10%,达到535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3.2%。

三、重点工作

以实施“八大农民增收工程”为总抓手,推动实现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目标。

(一)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增收工程。

1.发展高效特色种植业助农增收。坚持把粮食安全放在首位,稳定粮食生产面积,认真组织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超级稻推广项目,着力提高单产。抓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布局,努力扩大优质谷、糖蔗、蔬菜、蚕桑、水果、食用菌、茶叶等优势农业产业规模,建成一批规模较大的优势农业产业基地。到2020年,累计打造亩产值超万元的“万元片区”50万亩以上。其中,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60万亩以上,总产量突破90万吨;甘蔗种植面积稳定在260万亩以上,总产量达到1560万吨,单产达到6吨/亩;桑园面积稳定在55万亩,鲜茧产量达到9万吨;蔬菜面积达到90万亩,蔬菜总产量145万吨以上(其中:食用菌栽培面积达到2000万平方米以上);水果面积稳定在48万亩以上,水果总产量达到50万吨以上;茶园种植面积达5万亩以上,实现干茶产量3000吨以上。到2020年,种植业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306元,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40%。

2.做强水产畜牧养殖业助农增收。积极扶持标准化小区养殖和农户适度规模养殖,培育特色养殖科技示范区,扩大水产畜禽养殖规模,优化品种结构,提高科技含量,做大做强畜牧水产品牌,带动全市水产畜牧业再上新台阶。到2020年,肉类产量18万吨,水产品产量8万吨。水产畜牧业产值达到120亿元,增长1.85倍;水产畜牧业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达到3180元,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30%。

3.提升森林质量,壮大林业产业助农增收。以“打造绿色家园,构建和谐来宾”为主题,大兴植树造林活动,加大以桉、松、杉为代表的速丰林抚育和低产林改造,提高森林质量以确保活立木增量,同时努力发展以油茶、八角为代表的经济林,营造桉、松、杉树大径材用材林,发展珍贵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提升林产品加工业和推进花卉特色产业的发展;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增加惠农力度;充分发挥我市森林生态旅游资源优势,加强对森林公园及林业旅游休闲场所设施建设,提升森林旅游的文化品位。到2020年,全市森林总面积稳定在1000万亩以上,每年荒山造林达5万亩,森林覆盖率到53%以上,木材采伐量达200万立方米;发展优质油茶林20万亩,发展花卉5万亩。大力发展林下种养业和森林旅游业,森林旅游人数达200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15年,农民林业人均纯收入达到205元,到2020年达到408元,实现农民林业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

(二)农民创业带动增收工程。

1.积极拓展农业功能助增收。充分挖掘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各具特色的都市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会展农业、节庆农业,推进农业向“接二(产)连三(产)”延伸,加快培育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拓宽农业和森林生态服务功能,科学开发不同层次、多种品味的观光休闲、生态农业、森林旅游等乡村旅游产品,结合实施城乡风貌改造工程,建成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生态和旅游名镇名村,增加农民在第三产业的经营性收入。

2.鼓励农民依托城镇化建设创办商贸、服务、运输、建筑、旅游等实业,培育发展微小企业,努力扩大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模,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从事二、三产业。凡符合自治区微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农民创办的企业均予以支持。

到2020年,累计新发展1万家农村个体私营工商经营户,其中,实现年纯收入10万元以上农村个体私营工商业“致富示范农户”300户以上;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创建乡村旅游区(点)或创建农业观光旅游村(园)50个,“农家乐”发展到300个,乡村旅游从业人员要超过10万人,乡村旅游接待人次500万人次,乡村旅游收入15亿元,带动旅游点农户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数。

(三)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增收工程。

1.围绕“集约化经营、专业化生产、组织化管理、社会化服务”总体要求,引导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专业服务组织等参与农业服务,积极发展农资供应、农机作业、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营销、农业休闲观光、农村金融保险等农业服务业,加快构建以公益性公共服务机构为主导、合作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为基础、其他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性服务与综合性服务相协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到2015年,力争全市入社农户和带动农户占总农户数的40%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占成员生产总量的80%以上,成员收入水平高于当地其他同业农户20%以上。到2020年,全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过600个,形成一批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经营载体的产业集群,使每个优势产业都有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建立或带动一批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

2.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业。加强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业,做大做强农产品营销网,鼓励发展特色农产品营销网站;积极推动“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鼓励农产品运销批发、单位和集体消费大户与农业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2012年到2020年,新建大型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3个,改造升级乡镇农产品集贸市场30个,重点培育标准化、规范化农产品市场10个,农产品集散中心70个,做大做强市、县、乡农产品集贸市场体系。新建和改造农家店200家,总量达1500家,连锁化农家店覆盖全市所有的乡镇和90%的行政村,新建和改造一批配送中心,力争农家店商品配送率达80%以上;全面推广农家店信息化建设,提升农村商业信息化水平。建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配送中心为核心、信息化为依托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

(四)农业基础建设带动增收工程。

坚持把完善农业农村基础建设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保障,积极向上级争取农业农村基础建设项目,在全市掀起农业农村基础建设新高潮。

1.狠抓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升综合生产能力。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重点,加强土地整治和中低产田改造,以“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农民自发开展“小块变大块”耕地整治。到2020年,全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占基本农田的比例达到40%以上。继续推进“沃土工程”,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实施范围,积极推广有机肥和种植绿肥,提升耕地土壤有机质,提高农田质量。

2.狠抓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一期工程建设,积极争取桂中治旱二期工程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和下六甲灌区建设工程早日立项,并开工建设。抓住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机遇,加快灌区配套设施与节水改造,加强泵站更新改造和农田水利支渠末级渠系防渗工程建设。到2020年,实现灌区末级渠系和田间灌排工程体系基本完善,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

3.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积极实施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大力推广农机新机具、新技术,重点推广水稻、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水果生产和畜禽养殖机械化示范建设。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推广应用大棚、温室和滴灌、喷灌与水肥一体化等设施设备,以及耕作、播种、造林整地、木材采伐、预冷和清洗分拣类小型农机具。注重农机、农艺有机结合,推进农机化示范区建设,不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到2020年,全市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5%以上,步入全国农机化发展中高级阶段。

4.狠抓农业农村防灾减灾。强化动植物疫病灾害、农业气象灾害、森林防火等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抓好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提升农业灾害预测预报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农村防汛抗旱体系建设,提高防洪减灾能力,保障农村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成果。

(五)龙头企业带动增收工程。

大力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实现农产品转化增值。认真做好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指导服务工作,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提高企业效益,促进产销运转正常,培育一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竞争力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一批粮食、水果、茶叶、蔬菜、中药材、畜禽水产品、林产品等加工龙头企业,扶持发展一批种养企业和农产品流通服务企业。到2020年,全市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1500家,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250亿元。

(六)农民务工带动增收工程。

坚持把劳务经济作为农民增收的重点和见效快的项目来抓,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途径,增加工资性收入。到2020年,累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35万人以上,实现农民工资性收入年均增长15%,达到5010元,占人均纯收入30%。

1.扩大劳务输出就业。建立和完善劳务开发的培训体系,实施“阳光工程”、“新型农民培训工程”等针对性强、实用性广、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市劳务输出的质量和层次。同时,加强与东部地区劳务合作,定期公布劳务市场供求状况,举办大型就业招聘会、企业用工供需见面会等促进就业活动,为外出务工农民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多渠道组织农村劳动力规范、有序外出务工,稳定增加农民收入。

2.就近转移农民就业。积极向上争取和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农村道路工程、饮水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灌区渠道维修、防洪工程、沼气池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尽可能使用当地农民工,为当地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七)农民财产带动增收工程。

建立和完善产权制度,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力争到2020年,全市通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农村土地和林权经营管理制度,引导农民科学理财、盘活资本增加财产性收入人均达到250元,年均增长15%。

1.扩大农村土地和林权收益。创新农村土地管理,明晰农村土地产权,支持农民从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中获取财产性收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培育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和仲裁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以保护、发展和实现林农利益为核心,加快建立林业产权交易平台。积极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等改革,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使农民在产权经营过程中取得更大的收益。积极探索并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尝试以土地入股,在参与经营性项目分红中取得收益。鼓励农民通过房屋、农机具等财产出租取得收益。

2.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规范化管理,引入社会资本盘活农村“三资”资源,壮大农村集体资产,让农民从集体“三资”市场化运营中获取更多收益。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的有效实现形式,对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股到户,让农民享有按股分红的权益。鼓励农民通过土地经营权、资金、资产入股等方式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促进资本保值增值。

(八)政策扶持带动增收工程。

1.认真落实强农扶农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种粮、良种、农资、农机具、能繁母猪、造林、森林抚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农林业保险和扶贫开发、水库移民等各方面补贴政策,鼓励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2.认真落实民生保障政策。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义务教育、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农民安居工程建设、水库移民新村建设、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经费等政策,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群众手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来宾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杨和荣市长

常务副组长:韦善国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苏立环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朱贾莲副市长

皮介郑副市长

王平市长助理

成员:欧锋市委副秘书长

韦正荣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党组书记

刘伟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兰向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吴桂强市科技局局长

林世权市财政局局长

杨江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继雄市商务局局长

蒋剑农市水利局局长

潘启勇市农业局局长

潘毅华市统计局局长

张洪程市林业局局长

陈志坚市旅游局局长

黄世硬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覃凯萍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韦兆坚市扶贫办主任

潘浩江市农机化管理局局长

张松茂市供销合作社主任

江祖国市工商局局长

黎耀宗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卢定新国家统计局来宾调查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韦正荣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潘启勇同志兼任。

(二)建立农民收入倍增计划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主要任务是研判形势,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准促进农民增收的工作重点,集中力量,合力攻坚,不折不扣地把既定工作计划落到实处,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顺利推进。

(三)加强部门合作,落实责任分工。促进农民增收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方广,必须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顺利实施。农业、水产畜牧、林业部门重点抓好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增收规划实施;水利部门抓好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创业就业;扶贫部门牵头抓好扶贫开发;财政部门建立助农增收投入保障制度,保证各级财政对农民增收投入增长幅度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发改部门重点服务好农民增收项目的申报、审批工作;工信、工商部门牵头抓好微小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发展工作;工商、商务、旅游、供销、金融、保险等部门要围绕农民增收大局,在农产品市场流通、贸易、销售、旅游休闲农业发展以及农业保险、农村金融报务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责,协调各方力量,全力推进实施。

(四)加大扶持力度,完善农民收入倍增扶持政策。

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按照总量依法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加大财政支农力度,为农民收入倍增提供强力支持。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通过贴息、参股、担保等手段支持有利于农民增收的项目,扶持农村种养专业大户、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用地、税收等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2.改善农村金融、保险服务。各级各类金融机构要不断创新农村小额信贷产品,积极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妇女贴息贷款等,因地制宜改造传统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期限、对象、额度等要素,提高农户贷款覆盖面和满足率。创新担保方式,大力开展林权抵押、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保贷款,切实改进对“三农”工作的金融服务。鼓励和支持发展各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加大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

(五)强化科技支撑。积极组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培养一批种养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成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带路人。加大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推广和应用力度,加快农作物、林木、水产畜禽品种的改良步伐,到2020年,全市主要品种的优质率达到85%以上。进一步实施农业科技特派员工程、科技入户工程和科技种养示范户(基地)工程,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免耕、动植物病虫害防治和各种高产种养新技术,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规范土地流转,推动土地集约化经营,鼓励农村承包土地、林地等向种养能手(专业户)集中,更好地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畜牧水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示范区建设,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通过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提高我市科技对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贡献率。

(六)转变工作作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交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为农民增收出点子、想办法、办实事,把促进农民增收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持求真务实,力戒浮夸,不做表面文章,不提脱离实际的高指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七)强化目标考核。市人民政府将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强化督促检查,实行年度绩效量化考评,并把考评结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建立激励机制,对农民增收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增长幅度较大的县(市、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增长慢,农民收入增长幅度连续两年在全市排名倒数第一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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