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03-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通知

安府发〔2012〕5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安顺市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以下简称《倍增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实施《倍增计划》,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根本举措,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发展惠及民生、以民生拉动发展的重大实践。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实施《倍增计划》的重大意义,按照《倍增计划》明确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实施细则,严格目标考核,确保实现城乡居民收入五年翻番的目标,为到2020年我市与全省、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

附件:安顺市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安顺市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大力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实现安顺市城乡居民收入五年倍增,为实现2020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按照“抓机遇、提速度、上台阶”的总要求,大力实施工业强市和城镇化带动两大战略,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化和农业产业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深入推进全民创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多元支撑体系,使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城乡居民。

(二)基本原则。坚持就业惠民,努力创造就业岗位,促进充分就业,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坚持创业富民,加大创业扶持,鼓励自主创业,让城乡居民创造并拥有更多的财产性、经营性收入。坚持环境利民,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等改革,着力消除制约居民收入增加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社保安民,进一步增加财政对民生的投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救济救助体系。

(三)主要目标。到2015年,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8%,达到3093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20%,达到8188元。

二、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大力实施增岗行动计划,努力扩大就业空间

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提高工业带动就业能力。大力发展民用航空产业、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为主的装备制造业,做大做强以煤炭、电力、化工、有色、冶金、建材为重点的能源原材料工业,加快发展现代药业、特色食品加工、农产品加工、旅游商品生产加工、白酒、饮料为主的特色优势产业,初步形成全省装备制造业基地、以民族医药和特色食品为主的轻工业基地。统筹工业园区建设,合理确定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形成布局优化、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特色明显、生态环保的工业园区体系,将工业园区建设成为我市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载体和新的经济增长引擎。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努力创造用工需求和就业岗位。力争“十二五”第二产业新增从业人员10万人以上,到2015年第二产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20%。

加快发展以旅游业为主导的服务业,使服务业成为吸纳劳动力的主渠道。引入战略投资者加快黄果树、龙宫和格凸河国家级风景区和关岭国家地质公园的深度开发,加快屯堡文化风景名胜区发展,推动屯堡国家文化产业基地建设,加快推进泛黄果树大旅游圈建设。大力开发民族文化体验、生态观光、休闲度假、康体运动、会展商务、科考探险和自驾游等旅游产品。大力发展旅游商品,延伸旅游产业链,促进旅游业发展带动就业,力争“十二五”旅游业带动新增就业2万人以上。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信息、咨询、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住宿餐饮、商贸、社区服务、休闲度假、文化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努力提升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力争“十二五”每年新增服务业从业人员2.6万人,累计新增13万人以上,到2015年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30%以上。

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加快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产品生产,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把我市建设成为服务泛珠三角洲的生态特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力争“十二五”每年实现0.3万农村劳动力转移从事农业产业化生产,五年累计转移1.5万人。

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努力增加就业岗位。以大力推进交通、水利、城市基础设施、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重大民生工程等项目建设为依托,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带动就业的作用。力争“十二五”通过项目建设增加3.3万个就业岗位。

努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着力开发保洁、保绿、治安、协管和社区及面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公益性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和单亲家庭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及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

(二)大力实施全民创业扶持计划,努力拓展就业空间

鼓励扶持自主创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强化就业援助。加大对创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切实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创业服务,激发劳动者的创业热情,支持城乡居民广辟创业门路,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对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1〕10号)精神,不断壮大民营经济规模。到2015年,五年累计新增各类个体工商经营户2万户。加强创业基地建设。继续推进安顺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园区、平坝、紫云、西秀、镇宁4个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引导各类创业企业进驻园区,落实优惠政策,完善服务功能,集中提供开业指导、创业培训、税费减免、创业咨询、项目推介、员工招聘等一站式服务。“十二五”期间,各县(区)至少要建立一个创业孵化园区,全市成立中小企业创业基地8家以上。

(三)大力实施城镇职工增薪计划,努力促进工资增长

认真落实国家收入分配政策,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立职工工资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推进各类企业与职工签订并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重点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国有重组改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实现各类企业劳动合同充分覆盖,促进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化和法制化。规范劳务派遣工的使用。加强劳动合同法律宣传和执法监察,加大查处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力度。巩固和完善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畅通职工维权渠道,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到2015年,已组建工会的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比例达到100%,其他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率达到80%以上。促进职工合理分享企业发展成果,使职工工资水平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逐步提高。深化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增长机制。建立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与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水平联动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严格落实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五”全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4%以上。

(四)大力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计划,努力提高农民收入

大力实施开发式扶贫、参与式扶贫、差别化扶贫和社会化扶贫,逐步建立专项扶贫开发与综合扶贫开发相结合,使扶贫开发点面结合,以面带点,以点促面。继续抓住“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基本增收门路、提高基本素质”三个关键环节,认真落实开发式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和社会保障救助三类扶贫措施。切实抓好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培训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创新机制,落实“摘帽不摘政策”的扶贫开发激励机制,积极探索新的扶贫模式。加强对口帮扶、定点帮扶、党建帮扶和社会力量帮扶,建立政府支持、社会帮扶与群众努力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帮扶活动。到2015年,全市贫困人口比2010年减少一半以上,为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打下坚实基础。稳步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按照“规模调大、品种调优、效益调高”的原则,农业结构由“一乡一特、一村一品”调整为“多乡一特、多村一品”的区域化、规模化、多元化的产业格局。到2015年,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35万亩,优质米达到40万亩、优质油菜60万亩、茶园50万亩、中药材50万亩、烤烟15万亩、油茶12万亩、山苍子林5万亩、核桃60万亩、水果30万亩。建设年出栏1万头以上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小区)100个、林草地规模散养蛋鸡场10个、规模特色畜产品养殖场10个。大力发展休闲度假型、观光采摘型、田园生态型、乡村观光型等形式的观光农业,满足城市消费需求,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有效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力争“十二五”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

大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采取有力措施,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不断增强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农民增收的能力。实施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建设一批农民创业基地和创业园区,以创业带动就业。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加大农村劳动力输出力度,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力争“十二五”农民工资性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

逐步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认真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保险补贴、生态补偿、退耕还林补贴等各项涉农补贴。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财政支出用于农村的总量、增量、增幅、比重均有提高。完善和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等各项补助政策。力争“十二五”农民转移性收入年均增长28%以上。

多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鼓励和支持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以出租、互换、转让、转包、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支持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讲信誉的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担保贷款机制,鼓励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折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在城镇和城市郊区赋予农民对宅基地更多、更灵活的处置权,允许农民用宅基地换社保、宅基地换住房,加快城镇化和“城中村”改造。在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寨,在不改变宅基地权属和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引导商业资本进入开发、参与新农村建设,允许农民将宅基地归并,按照规定的置换标准,换取集中居住区住房,节约出的宅基地指标可用于入股和转让。进一步盘活农民财产,切实增加财产性收入。力争“十二五”农民财产性收入年均增长28%以上。

(五)大力实施社会保障全覆盖计划,努力稳定居民生活

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到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85%以上,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到2015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民参保覆盖率60%以上。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将依法被征地的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到2015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参保率达90%。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到2015年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到94%。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不断深化,到2015年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率分别提高到60%、65%、75%。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十二五”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4.7万套以上,力争到2015年,基本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六)大力实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计划,努力提高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水平

加快建设以低保制度为基础,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完善医疗救助模式,简化救助程序,做好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衔接。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合理确定救助标准和范围,有效解决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建立农村低保缺粮户基本口粮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农村低保对象的季节性缺粮问题。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逐步提高居民福利水平。

(七)大力实施居民理财促进计划,努力增加居民增收渠道

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开发新的金融产品,拓展业务范围,丰富居民理财渠道,合理引导居民通过债券、基金、保险、股票等金融产品投资,获得利息、股息和分红,逐步从存款保值向投资生财转变。支持理财担保公司加快发展,合理引导理财担保公司开展居民财产质押担保理财业务,盘活居民存量资产,增加财产性收入。

(八)大力实施减轻居民负担行动计划,着力保障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

全面加强物价监管,做好粮油、猪肉、蔬菜等主要农副产品的应急调控,实行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做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低保户、困难职工、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价格补贴工作,确保低收入群众不因物价过快上涨而降低生活水平。注重解决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住房等民生问题,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降低居民生活负担。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减轻城乡居民负担。

(九)大力实施劳动力素质提升计划,着力提高就业竞争力和劳动生产率

继续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努力发展高等教育,稳步提高人口整体素质。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立支撑工业化战略、城镇化战略和旅游产业化、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大力发展以工科、现代农科、旅游、酒店管理、学前教育师资培养等现代服务类中等职业教育。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强中职学校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力度。“十二五”期间,加快建设好国家级示范性中职学校–安顺职业技术高级中学(安顺旅游学校),力争将安顺民族职业技术学校申办为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进一步加大扶持西秀区职业技术高级中学、安吉职业技术学校、普定职业技术学校力度。各县(区)办好一所中职学校(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广泛运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媒体和远程教育手段,努力扩大农民科技培训的覆盖面,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劳动力技能培训工程,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

(十)大力实施城镇化推进计划,着力促进农村人口转移

围绕建设百万人口生态旅游城市的目标,大力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中心城区、县城和小城镇道路、客运站、停车场、市场、供水、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基础设施,扩大城镇规模,增强城镇的就业吸纳能力,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鼓励农民进城。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加快把在城镇有相对固定住所、相对固定工作的农民工转变为城镇居民。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积极实施城乡土地使用增减挂钩制度,对农村居民整户转为城镇居民的,允许继续保留承包地、宅基地、林地及农房的收益权或使用权。在本市就读的贵州籍农村大中专学生,入学时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或就地转为城镇居民的,保留其个人征地补偿收益权,符合资助条件的继续享受学费、生活费补助,毕业后符合条件的,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积极稳妥推进“县改区”、“乡改镇”、“镇改办事处”和“村改居”工作,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加快推进城乡结合部、城镇旧住宅区和背街小巷整治改造,加快现有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对旧城区和新城规划区内的农村居民,可转户进入统一规划建设的集中居住小区,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对暂不能落户的进城农民工,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其在住房租购、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待遇。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考核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县(区)要成立以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计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强化考核和督查。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县(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负责。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将本计划各项目标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和市相关部门。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目标任务抓紧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配套政策措施,及时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倍增计划目标如期实现。市政府将每年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一次责任书,每年组织一次目标责任考核。市政府督查室要对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纳入各县(区)综合目标考核及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及时总结成绩和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行政监察,对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查处,严格进行问责。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为计划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婚姻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