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 | 文号:毕署通〔2009〕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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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12-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毕署通〔2009〕57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黔府发〔2009〕25号)精神,现就认真做好我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主要目的和重要意义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区人口状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认真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将查清十年来我区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有效地推进试验区经济社会建设,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统筹安排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跨越式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提供基本数据,保证普查任务顺利完成。
二、普查的主要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就业状况、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的组织实施
人口普查工作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是一项十分庞大、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新形势下完成普查任务,获取真实、准确、完整的普查登记数据面临巨大挑战;人口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国务院“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要求和省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行署决定成立毕节地区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普查结束后即自行撤销),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等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涉及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基础资料整理工作;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制定和落实有利于人口普查登记相关政策;宣传、文化、广电部门负责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人普查经费;监察部门负责查处涉及人口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督查部门负责人口普查督查督办,其他各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人口普查工作。
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普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机构,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职责和办公场地“五落实”,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抓好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各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务必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普查的经费保障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第六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按时拨付、按需足额到位,确保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五、普查的工作要求
一是严格依法普查。各级各单位及广大公民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人口普查工作,要严格按照普查要求提供真实情况。对不如实提供人口普查资料,干扰破坏人口普查工作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统计执法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是广泛宣传动员,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与配合,是人口普查顺利开展的关键。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和丰富多彩的基层文化活动,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使人口普查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人口普查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毕节地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四日
毕节地区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谭亚林(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袁锋(行署副秘书长)
王允铎(地区统计局局长)
周兵志(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袁顺国(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成员:唐光星(地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雷明礼(地区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
胡清珍(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杨智明(地区民族事务局副局长)
刘燕玲(地区监察局副局长)
顾军(行署督查室主任)
石正友(地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鸿海(地区司法局副局长)
朱平(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光友(地区人事局副局长)
梁和平(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春(地区建设局副局长)
杨爽(地区农业局副局长)
陈万前(地区文化局纪检组长)
王屏(地区卫生局副局长)
刘富美(地区工商局副局长)
甘德富(地区广电局纪检组长)
卢支明(毕节监狱纪委书记)
鲁宜国(地区劳教所所长)
龙文兴(毕节军分区后勤部长)
窦荣康(地区武警支队副政委)
王彦(地区统计局总统计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地区统计局),王彦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组成人员由地区统计局、地区公安局、地区计生委等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抽人组成。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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