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级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文号:毕府发〔2015〕8号
颁布日期:2015-11-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级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

毕府发〔201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黔府发〔2015〕23号),结合市级实际,提出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正确处理好发展速度与财力增长、债务规模与偿债能力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强化法治和诚信观念,切实加强市级债务管理工作,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坚持“疏堵结合、分清责任、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建立权责利相结合、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确保市级政府性债务规模合理、风险可控、使用规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分类管理、落实责任

市级各债务人要加强债务项目管理,落实偿债资金,及时组织还款,主动接受人大、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债务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政府性债务的管理,严格规范债务举借、使用、偿还程序。

融资平台公司对所举借的政府性债务,按照“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厘清偿还责任主体,适时剥离债务。债务资金使用人要对所使用资金承担偿还责任,有收益的项目,要用项目收益偿还。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存量资产的管理,必要时经批准可以处置存量资产来还债。

市级各债务人按照以下要求切实落实债务偿还责任。

(一)双山新区、毕节经济开发区

双山新区、毕节经济开发区按照有收益的项目债务用项目收益偿还、无收益的项目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原则来归还到期债务。对存量债务,市财政局根据2013年6月审计认定的债务2015年到期情况,将省财政厅下达市级的政府置换债券转贷资金按比例分配给双山新区、毕节经济开发区,并完善相关手续。新借债务由双山新区、毕节经济开发区自行偿还,确因财力不足出现还款困难,要通过债务置换、展期等合法合规的方式妥善解决到期债务。

(二)毕节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承借的上级财政转贷债务,要积极筹措资金按时还本付息。

(三)毕节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要积极与债权人沟通,按照审计结果对债务进行确认,厘清与债权人之间的往来账目,尽快办理建设项目的决算。要积极采取措施,归还到期债务。

(四)双山职教城内新建学校

毕节市第一中学、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节市财贸学校、毕节市工业学校、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节体育运动学校、毕节市职业技术学院每年要拿学校净收益的70%用于偿还学校建设所产生的债务,直至债务全部清偿。当年净收益的70%不足且地方财政无法筹措资金偿还的到期债务,学校要积极与融资平台或债权人对接,提前通过债务置换、展期等方式妥善处理到期债务。

(五)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要对自身债务的偿还负责,合理处理应付工程款,按时归还银行贷款。属政府调用的部分由市财政负责偿还。

(六)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

市第一人民医院承借的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要积极筹措资金按期偿还。

(七)毕节市中医院

市中医院要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还本付息,确保良好的信用记录。

(八)毕节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要加强对用于土地储备的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对项目收益进行评估后用于偿还债务;贷款资金未用于土地储备的,按照“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及时督促用款单位按期偿还债务。

(九)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标准厂房项目贷款、标准厂房二期工程贷款、机场及机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贷款、2012毕信公司债中用于飞雄机场工程项目和机场高速公路项目的资金等,因所建项目有收益,市信泰投资公司应与飞雄机场公司、毕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项目收益进行管理,并由飞雄机场公司、毕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收益额进行评估,用项目净收益偿还债务本息,不足部分通过债务置换等方法化解到期债务。

没有收益的项目借款,市信泰投资公司应对各项债务进行梳理,优先化解融资成本较高的债务,对无法筹措资金按时偿还的债务提前通过债务置换、展期等合法合规的方式来解决,确保良好的信用记录。

市信泰投资公司要加强对转贷债务的管理,及时收回转贷资金,确保自身信用记录及资金流动性不受影响。

(十)毕节市洪欣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对应付工程款类的债务,市洪欣公司应积极与债权人对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支付期限,妥善处理此类债务,确保社会稳定。

对银行贷款类债务,市洪欣公司要根据借款合同(协议)按时还本付息,对无法筹措资金按时偿还的债务提前通过债务置换、展期等合法合规的方式来解决,确保良好的信用记录。

(十一)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市建设投资公司作为融资平台为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毕节市幼儿师范学校)、毕节市职业技术学院、毕节市财贸学校和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原毕节市卫生学校)等学校项目建设形成的债务,市建设投资公司要积极与学校方和债权人对接,按第四条要求妥善处理到期债务。

对应付工程款类的债务,市建设投资公司应跟债权人进行对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支付期限,妥善处理此类债务确保社会稳定。

棚户区改造等有部分收益的项目,市建设投资公司要加强对项目收益的管理,确保项目收益用于偿还债务。项目收入不足以偿还的部分,市建设投资公司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债务进行梳理,对无法筹措资金按时偿还的债务提前通过债务置换、展期等合法合规等方式妥善解决到期债务。

没有收益的项目借款,市建设投资公司应对各项债务进行梳理,优先化解融资成本较高的债务,对无法筹措资金按时偿还的债务提前通过债务置换、展期等合法合规的方式来解决,确保良好的信用记录。

市建设投资公司要加强对转贷债务的管理,及时收回转贷资金,确保自身信用记录及资金流动性不受影响。

(十二)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原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市铁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产业的债权债务等,按有关法律规定,由新组建的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部承担。

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根据有关会议纪要精神厘清各建设项目债务的偿债主体及金额,对应由县(区)承担而已由市级支付的部分,要及时收回,妥善处理债务债权关系。

要加强对毕威高速通行费收入的管理,用通行费净收益来偿还毕威高速建设所产生的债务,直至债务全部清偿。当年通行费净收益不足以偿还的部分,通过债务置换、展期等多渠道筹资解决到期债务。

要加强建设项目收益的管理,用建设项目收益偿还对应债务的本息。因目前债务融资成本较高,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合理调整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对没有收益的项目债务,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对各项债务进行梳理,对无法筹措资金按时偿还的债务提前通过债务置换、展期等方式妥善解决到期债务。

对担保债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敦促债务人及时还本付息,避免因债务人不按时还本付息而承担连带责任。

(十三)毕节飞雄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机场及机场高速的应付工程款,飞雄机场公司应与债权人进行对接,根据实际情况商定支付期限,用机场收益和财政协调资金偿还,确保社会稳定。

三、强化措施、防范风险

(一)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借行为

严格把控新增债务,确因发展需要举借债务的,要采取政府债券方式,由市政府向省政府申请统一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凡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于2014年9月21日前依法依规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有关要求的在建项目,纳入政府举债在建项目名录管理。对纳入名录管理的在建项目确实没有其他建设资金来源的,确需举借政府债务且政府债券资金不能满足的公路、水利、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地储备等项目,过渡期内可在批准的限额内通过银行贷款举借政府债务。

(二)规范债务资金使用方向

纳入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债务资金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债务资金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接受人大、财政和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

(三)加强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

各债务单位每年11月根据债务借款合同(协议)制定下一年度偿债计划,并报送市财政局。偿债计划应包括应还债务情况、资金筹措计划等内容,确保按合同(协议)约定及时还款。各债务单位每季度第5个工作日前将本季度应还本金及应付利息情况和上季度还本付息情况报送财政局(报送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附表2),并附相关凭证或依据。因更改合同或新增提款等原因导致债务余额和约定还本计划发生改变的,债务单位需在发生变化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情况及相关资料报市财政局,及时更新债务数据。

市财政局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督查督导工作,牵头落实好本意见精神,抓好政府性债务管理和偿还工作的日常调度,及时解决相关困难,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本意见下发后新增的市级政府性债务的偿还工作,一律按本意见执行。

附件:1.XX单位政府性债务20XX年第X季度应还本金和应付利息情况表

2.XX单位政府性债务20XX年第X季度还本付息情况表

http://www.bijie.gov.cn/BJ0001/doc/2016/3/7040.shtml

毕节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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