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8-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近期,我市出现持续干旱少雨和高温天气,森林火灾时有发生,是近几年来少有现象,特别是花溪区、云岩区相继发生森林火灾,充分暴露了一些单位存在思想松懈,火源管理不严,巡山护林力度不够等问题。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个月,全市以晴天高温为主,森林火险等级偏高,火灾隐患增大,防火形势严峻。目前,又正值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暨2011中国·贵阳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酒博会暨投洽会”)在贵阳举行之际,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下简称“第九届全国民族运动会”)即将召开,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酒博会暨投洽会”和“第九届全国民族运动会”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圆满完成全年度防火目标任务,特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
各级政府及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树立全年防火意识,保持高度戒备,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立即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制定强有力的防范措施,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切实管死火源,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酒博会暨投洽会”和“第九届全国民族运动会”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凡在“酒博会暨投洽会”和“第九届全国民族运动会”期间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巡山护林工作
各区(市、县)、乡(镇、有林街道办事处)、村要强化巡山护林工作,把巡山巡查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切实落实包片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巡查责任区域,特别是护林员要立即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深入林区和重点防火区域开展巡山护林工作,加大巡查密度,不得脱岗、漏岗和擅离职守,要在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野外用火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林区无烟、无火等现象发生。
三、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防火相关部门要充分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搞好人员、物资、装备等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处置需要。县、乡两级必须安排一定数量的扑火人员值班备勤;村级要明确扑救人员,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一旦发现火情,各扑火队伍要在第一时间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加强值班调度工作
各级森林防火部门从即日起要加强值班调度工作,确保火情信息畅通,特别是“酒博会暨投洽会”和“第九届全国民族运动会”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遇有火情及时处置,及时逐级上报,对瞒报、迟报火情的单位要全市通报批评,对瞒报、迟报火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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