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生态旅游委《六盘水市国有及国有控股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生态旅游委《六盘水市国有及国有控股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六盘水府办函〔2015〕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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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8-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生态旅游委《六盘水市国有及国有控股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市生态旅游委《六盘水市国有及国有控股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国有及国有控股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
市生态旅游委
为加快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根据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暨旅游厕所建设培训会议精神和《贵州省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2015年度工作方案》(黔旅发改办〔2015〕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目前,虽然全市纳入景区机制体制改革的5家国有及国有控股旅游景区成立了景区管委会或公司,但仍然没有建立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存在“政企不分、产权不清晰、权责不明”等问题,未能充分发挥统筹开发、经营管理、协调服务等方面的职能,导致景区建设投入不足,景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滞后,景区管理粗放。因此,通过全面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建立“政企分开、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明确景区的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有利于理顺景区管理、投入、建设、运营等体制机制,加快景区建设,培育旅游服务品牌,开发旅游产品,助推大健康旅游目的地城市的打造。
(二)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手段,以打造旅游龙头企业为目标,向深化改革要动力,向制度创新要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完善旅游景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组建拥有自主经营权、能够进行多种经营的景区开发经营公司,加大旅游资源整合力度,促进旅游发展要素集聚化、业态多样化、服务规范化,提高旅游业的市场化、产业化、现代化、标准化水平,着力把六盘水市打造成为大健康旅游目的地城市。
(三)工作目标。2015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市内5家国有及国有控股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任务。
(四)改革原则。
——整体改革原则。按照政企分开、事企剥离、企业化运营模式,一区一策,全面完成5家国有及国有控股旅游景区改革工作,确立景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主体地位,建立健全景区法人治理结构。
——创新发展原则。坚持解放思想,深化开放合作,加强招商引资,引进社会资本进行战略重组,构建混合所有制主体,构建景区多元投融资体系,构筑有利于景区快速发展的新体制。
——以人为本原则。改革中,重视职工权益的保护,充分听取职工意见,依靠职工搞改革,规范运行,有情操作,切实处理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
——稳步推进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调研,周密部署,统筹兼顾,稳妥操作,妥善处理改革中各种利益的调整,切实处理好改革和发展的关系。
二、主要任务
(一)国有及国有控股景区进行公司化改革,理清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所有权明确归政府所有,管理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景区管理机构行使,经营权由政府授权给公司经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健全公司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法人治理结构。
(二)建立与绩效挂钩的薪酬分配制度,探索建立企业年薪制度。明晰产权,并授权给公司经营,促进公司市场化运作,开拓市场,吸引客源。
(三)改革劳动用工制度,允许员工持股或用企业资产置换职工身份,严格制度管理,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5年8月20日前)。
1.成立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启动改革工作。(责任单位: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5年7月31日)
2.按照2015年9月底全面完成改革任务的时限要求,各县(特区、区)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指导景区制定详细改革工作方案,并报市生态旅游委备案。(责任单位: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及各景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5年8月5日)
3.根据景区规划明确景区四至范围,同步对现有景区管委会、各类投资业主的资产、业务、债务、人员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责任单位:各景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5年8月20日)
(二)资产重组阶段(2015年9月10日前)。
1.各景区管委会将明确划转给景区开发经营公司的经营管理的范围上报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审批,完成景区经营管理授权。(责任单位:各景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5年8月25日)
2.各景区管委会组织第三方对景区资产进行审计、评估,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完成资产划转工作。(责任单位:各景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5年8月31日)
3.完成集团公司的机构设置、领导班子组建;健全完善集团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完成集团公司理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议事规则和岗位职责的拟定。(责任单位:各景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5年9月10日)
4.完成转制到集团公司的人员的安置,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社保续接;完成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方案的制定。(责任单位:各景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5年9月10日)
(三)公司注册运营阶段(2015年9月30日前)。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完成公司注册筹建工作及公司挂牌。(责任单位:各景区开发经营公司,完成时限:2015年9月20日)
2.完成集团公司各部门组建。(责任单位:各景区开发经营公司,完成时限:2015年9月20日)
3.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启动运行机制,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和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现公司正常运营。(责任单位:各景区开发经营公司,完成时限:2015年9月30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生态旅游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生态旅游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各县(特区、区)也要成立相应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二)建立推进工作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国有及国有控股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的议事、调度、督促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进行调度,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各县(特区、区)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对辖区内旅游景区改革工作情况的收集、报送工作,于每周五前报送本地工作进展情况,9月底将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总结报市生态旅游委(联系人:王道春;联系电话:18185859020;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严格兑现考核奖惩。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国有及国有控股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纳入对县(特区、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贵州省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2015年度工作方案》,对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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