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州人民政府有关“意向书”和“框架协议”以及“黔东南项目重庆洽谈会”的明确事项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州人民政府有关“意向书”和“框架协议”以及“黔东南项目重庆洽谈会”的明确事项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1-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州人民政府有关“意向书”和“框架协议”以及“黔东南项目重庆洽谈会”的明确事项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1月4日至6日,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李飞跃率团赴重庆市考察学习,州人民政府分别与重庆北部新区、重庆银行、重庆市经信委签订了《贵州省黔东南州与重庆北部新区经济战略合作意向书》、《贵州省黔东南州与重庆银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贵州省黔东南州人民政府与重庆市经信委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在重庆市召开“黔东南项目重庆洽谈会”,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根据冯仕文常务副州长的指示精神,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意向书”、“框架协议”、“黔东南项目重庆洽谈会”所明确的事项进行了责任分解,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县(市)、凯里经济开发区、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以及州直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切实认真抓好有关事项的责任落实,以推动黔东南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2011年1月14日中午12:00之前,请有关事项明确的牵头单位商责任单位(没有牵头单位的,由责任单位共同解决)将明确事项的具体落实情况形成材料送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附电子版)。
联系电话:8222005、8261269
传真:8222250
附件:州人民政府有关“意向书”和“框架协议”以及“黔东南项目重庆洽谈会”的明确事项责任分解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附件:
州人民政府有关“意向书”和“框架协议”
以及“黔东南项目重庆洽谈会”的
明确事项责任分解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与重庆北部新区经济战略合作意向书》明确事项
(一)积极促进双方信息资源共享
1.北部新区在信息技术现代化的应用和推广方面给予黔东南州大力支持。2.双方同意在政府决策、园区建设和管理、工业经济、民营经济、招商引资、城镇规划与建设、投融资运用模式等方面进行定期(每季度)信息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城乡规划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州工商联,州金融办,州园区办;凯里经济开发区、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洛贯产业承接区管委会
(二)积极推动商贸流通、项目合作
1.北部新区积极组织商会、企业代表团帮助黔东南州搞好招商引资推介、项目合作与引进、拓展产业发展空间。2.北部新区积极鼓励区内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产业转移等强势企业到黔东南州投资兴业,建立连锁企业。黔东南州积极创造条件,为北部新区区内企业到黔东南投资兴业提供优质服务。3.北部新区积极帮助黔东南州企业开拓产品销售市场,促进商贸流通。4.黔东南州积极鼓励州内特色优势企业到北部新区投资兴业,并以此作为黔东南州产业发展宣传平台,北部新区将予以积极支持。
牵头单位:州商务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工商联;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
(三)积极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共建产业园区
1.双方积极在高新技术产业方面加强合作与交流,北部新区在技术产业推广方面给予黔东南州大力支持。2.北部新区积极鼓励区内企业依托黔东南州在土地、能源、劳动力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兴办加工企业,在黔东南州构建产业合作基地,特别是合力办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帮助黔东南州工业园区产业升级,重点帮助黔东南州建立和发展新型工业园区。3.黔东南州积极创造条件,为北部新区区内企业到黔东南州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提供优质服务,搞好基地基础设施配套。4.黔东南州积极承接北部新区在产业升级换代中需转移兴办且符合黔东南州产业发展规划的产业、企业。
牵头单位:州工信委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城乡规划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科协;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
(四)积极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合作
北部新区积极为黔东南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搭建推介平台,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帮助黔东南州招商引资,推荐企业到黔东南投资旅游文化产业,促进黔东南州旅游景区综合开发。黔东南州积极支持重点旅游企业的业务合作,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配合,推动黔东南州民族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州旅游局
责任单位:州工信委,州商务局,州文化体育局,州文产办;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积极推进金融合作,创新投融资体制
1.北部新区积极参与黔东南州金融服务业的发展;参与黔东南州金融改革与创新;通过导入租赁、信托等优势金融产品,为黔东南州铁路、公路、桥梁、涵洞等城市基础设施以及重点产业提供资金支持;推进消费金融公司、个人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证券、期货等业务开展,协同黔东南州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2.北部新区积极引导地方性商业银行、基金公司、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到黔东南开展业务。黔东南州给予大力支持,在服务、政策方面提供方便。
牵头单位:州金融办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国资委,黔东南银监分局,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
(六)合力推动城镇化建设
1.北部新区积极帮助黔东南州谋划推进城镇化建设和发展,推介和引进高端人才协助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乡村规划的编制工作,推介土地整理、城镇管理经验,完善城镇基础设施等方面融资与开发,不断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并鼓励区内城建开发实力强的企业到黔东南州投资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等,提高黔东南城镇化水平。2.黔东南州支持北部新区在黔东南州开展地产投资与合作,协调县(市)给予项目地块出让便利和发展支持,支持北部新区合作、合资等方式配合黔东南州城市区域改造与城市功能形象升级,并积极探讨与政府以及州内有实力企业发起符合当地城市开发需要的地产基金。
牵头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城乡规划局,州金融办;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洛贯产业承接区管委会
(七)积极推进人才培训与交流合作
1.北部新区与黔东南州每年互派干部挂职,互帮互学,合作共建高素质的干部队伍。2.北部新区积极采取岗位锻炼、定向培训等方式,将园区经济、工业经济、民营经济、招商引资、城乡规划、城镇建设、文化旅游、投融资管理等方面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推荐给黔东南州,帮助黔东南州培训高层次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3.黔东南州积极利用劳动力资源、民族特色文化资源丰富的自身优势,积极为北部新区选送合格的劳动力和训练有素的民族民间专业技术人才,双方共同努力构建人才培养和引进体系。
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教育局,州文化体育局
(八)其他
双方确定建立长效合作的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进行对接,在本合作意向书签订后的三个月内,组建合作工作班子,协商深化合作项目及内容,推动合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牵头单位:州政府办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城乡规划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文化体育局,州旅游局,州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州金融办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与重庆银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事项
(一)甲方(即黔东南州,以下同)对乙方(即重庆银行,以下同)在黔东南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将以最优惠政策和最优质的服务支持网点建设,并负责协调在购买房产、办证等方面的手续,协调好各监管部门的关系,促进其机构网点尽快落实。(二)乙方落户甲方,甲方各级政府视同引进工业项目一样,给予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在乙方分支机构尚未成立之前,双方可以在项目方面进行广泛的合作,甲方将乙方视同当地银行一样享有相关的优惠及奖励政策。(三)积极协助乙方组织存款以及开展经营业务。为支持乙方在跨区域发展中做大做强,甲方在财政性资金账户、土地出让收入账户、事业单位账户、政策性新增账户的开立及相应资金流向和流量等方面给予乙方的政策倾斜。(四)甲方运用政府资源和政府组织优势,有效配置和整合资源,按照共同发展的原则,不断加强对所属借款人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度、信用结构和现金流建设。(五)甲方企业在乙方给予的授信额度内,申请贷款的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且应满足乙方关于信贷管理的其他相关规定。(六)乙方对甲方信贷支持的项目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经营收入应作为该项目贷款的首要还款来源。(七)在政府部门组织征信的基础上,建立科学有效的借、用、还机制,配合乙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八)甲方愿意将乙方作为主要“引银入凯”的合作银行,同时积极推荐黔东南地区优质经营实体及甲方所属经营实体企业在乙方开立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结算。(九)甲方支持乙方基于中长期贷款业务的派生业务拓展,支持乙方强化综合服务能力、开辟新的业务增长点。
牵头单位:州金融办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国资委,州凯宏公司,州开发投资公司,黔东南银监分局,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人民政府与重庆市经信委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事项
(一)甲方(即黔东南州,以下同)积极支持乙方(即重庆市经信委,以下同)在本地区的工业企业、产业发展、电子信息技术推广等方面提供人力资源支持,每年向乙方推荐和提供各种类型劳务用工5000至10000人,以缓解重庆地区用工不足、人才缺乏等矛盾,并负责对所提供的劳务用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乙方根据甲方在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社会事业和民生项目等领域的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招商引资的优势,在符合黔东南州产业发展要求的条件下,引进重点企业和重点产业入驻黔东南州,尽快帮助黔东南州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在“十二五”期间,引进企业资金累计100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州商务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城乡规划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工商联,州金融办,州园区办;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洛贯产业承接区管委会
(三)乙方大力帮扶黔东南州境内相关企业发展壮大,积极支持甲方区域内企业扩大生产,对具备扩大生产和经营条件,市场前景好,就业人员多,经营有效益、信用良好的企业,要积极引导,支持发展,力争做大做强,并帮助这类企业发展成为上市企业。
牵头单位:州工信委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国资委,州工商联,州金融办,州园区办;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乙方为支持黔东南州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在黔东南境内设立办事机构,专门对接协调引进入驻黔东南州境内各类企业的各类工作和事务。甲方将给予大力支持,并负责协调在项目落地、项目用地、项目建设和项目办证等方面的手续并给予政策优惠和支持,协调好各相关部门的关系,促进其在黔东南的发展和产业技术兴产达产以及其办事机构的落实。
牵头单位:州工信委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城乡规划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公产办,州工商联,州金融办,州园区办;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洛贯产业承接区管委会
四、“黔东南项目重庆洽谈会”明确事项
(一)有关开展“红土地、红后代”一系列活动事项。
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州委党研室,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文化体育局,州旅游局,黔东南日报社,黔东南广播电视台,州民族歌舞团;凯里市、黄平县、施秉县、镇远县、三穗县、锦屏县、黎平县人民政府
(二)有关重晶石项目开发事项。
牵头单位:州工信委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国土资源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凯里市、麻江县、黄平县、施秉县、镇远县、天柱县人民政府
(三)有关电动车项目开发事项。
牵头单位: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商务局,
州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有关旅游及制药项目开发事项。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州委党研室,州科技局,州农委,州商务局,州旅游局;黄平县、施秉县、镇远县人民政府
(五)有关黄平县旧州老宅开发利用的事项。
牵头单位:黄平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文化体育局,州旅游局
(六)有关镇远县地税局旧办公楼搬迁开发的事项。
牵头单位:州地税局
责任单位:州文化体育局,州旅游局;镇远县人民政府
(七)有关凯里经济开发区土地和门面开发利用的事项。
责任单位: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八)有关在黔东南州建立动漫、软件服务以及呼叫中心外包培训基地的事项。
牵头单位: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工信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城乡规划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文化体育局,州文产办,凯里供电局,电信黔东南州分公司,移动黔东南分公司,联通黔东南州分公司
(九)有关中国建设银行和西班牙银行赴黔东南州调研的事项。
牵头单位:州金融办
责任单位:黔东南银监分局,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
(十)有关聘请杨平、柴旭、周季担任职务的事项。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