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09―2010年现代烟草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09―2010年现代烟草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黔东南府办发〔2009〕237号 |
|---|---|
| 颁布日期:2009-12-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09―2010年现代烟草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09〕23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2009―2010年现代烟草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基地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黔东南州2009―2010年现代烟草农业
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使我州现代烟草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抓出成效,充分发挥示范样板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州现代烟草农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统筹规划、综合配套、有效整合、有机集成、全面推进”为指导,结合实际,坚持“四位一体”和“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建设,通过“一基四化”的实施,确保全州烤烟生产水平和质量整体提高,增加烟农收入,为发展我州现代烟草农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示范基地建设规模。
2010年,全州在天柱、镇远、三穗、施秉县建成6个现代烟草农业示范基地,总面积1.6万亩。其中:镇远县江古,示范基地面积0.4万亩;三穗县等溪,示范基地面积0.1万亩;施秉县上翁哨,示范基地面积0.1万亩;天柱县示范面积1万亩,其中八甲0.6万亩,红卫0.3万亩,平甫0.1万亩。
(二)示范基地建设目标。
1.示范基地建设在2010年4月底前完成。
2.建成后,烤烟生产示范基地达到:⑴土地全面进行整治,耕地形成规格连片,田丘地块方格化;⑵基地排灌水利化,水利沟渠配套,能排能灌;⑶基地耕作机械化,机耕道相连,基地与乡村路网相通;⑷基地环境生态化,基地周围保留森林景观,基地内配套防护林、风景林;⑸育苗、烘烤工厂化;⑹生产管理标准化,制定生产技术标准,实施精准农业、“3S”农业;⑺经营模式多元化,烟草、经济作物配套,种养结合,稳粮增钱,提高效益;⑻生产组织专业化。
通过样板基地的示范效应,使基地生产条件明显改善,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构建现代烟草农业生产组织体系,培育种烟专业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健全烟叶生产专业服务体系,实现统一供种、统一供苗、统一机耕、统一植保、统一烘烤、统一分级,促进烟叶生产技术水平提升,提高劳动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烤烟生产的专业化和组织化程度。在确保烤烟优质高产稳产的同时,实现现代烟草示范基地的农业综合开发利用,使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有力地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
三、具体要求
(一)时间要求。
全州实施的6个现代烟草农业示范基地的规划编制和具体实施方案,要在2009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招投标,在2010年1月上旬前完成;项目开工,在2010年元月中旬前动工。
(二)工作内容和任务分解。
1.烟地整治工程:整治规划,集中整理,由州国土资源局牵头落实,2010年3月底前完成。
2.土地流转重划:当地的土地确权、有序流转、规模经营,由农业部门牵头,县(市)、乡(镇)实施,2010年3月底完成。
3.烟水配套工程:水源保障,沟渠相通,能排能灌。由州水利局牵头落实规划,水源点至示范基地水利工程由水利部门实施,示范基地内水利工程按项目渠道,由烟草部门和水利部门共同实施,乡(镇)、村配合,2010年3月底前完成。
4.烟路建设工程:基地内的机耕道,由烟草部门实施;基地连接县乡道,由交通部门实施,乡(镇)、村配合,2010年3月底前完成。
5.工场、育苗设施、烤房设施和收购基层站点建设:由烟草部门负责,乡(镇)、村配合,2010年分时段、按使用的时间要求建成投入使用。
6.烟草农机具:由烟草、农机部门共同提出方案,实行政府采购,享受农机补贴,2010年2月底到位。
7.供电高压线架设、变压器安装:由供电部门负责,2009年12月底前完成;低压线架设由当地县政府协调落实,并于2010年3月底完成。
8.育苗棚、烤房闲置期综合利用及烟地轮作制度和种植养殖模式:由农办负责,2010年2月底前完成。
9.气象防灾减灾服务:由州气象局负责。
10.基地四周生态环境和基地生态景观设计,由林业部门负责,其项目建设由县(市)、乡(镇)政府和烟草部门负责。
11.州、县(市)烟办,负责全州现代烟草农业项目建设的总协调;负责对各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实行统筹安排和指导;负责对各项目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考评和总结。
各责任单位要在2009年12月底前完成涉及项目的申报工作,并根据项目要求制定项目实施进度工作时间表,在项目未得到及时批复的情况下,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协调资金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工建设,确保各项建设任务的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项目资金保障。
1.依照示范基地规划,编制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分口呈报,集中实施。
2.整合烟草、农业、扶贫、畜牧、林业、综合开发、土地开发整治项目资金,集中投入现代烟草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形成起点高、标准高、效益高,带动力强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
(二)组织保障。
建立黔东南州现代烟草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和项目实施工作小组。
1.建立现代烟草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会议召集人:李飞跃(州人民政府州长)
委托召集人:冯仕文(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杨胜勇(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成员:周辉(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尹亮(州烟办主任、州农业局党组书记)
李明海(州烟草局局长)
冉吉林(州国土资源局负责人)
吴汉碧(州交通局局长)
古亚平(州水利局局长)
杨黎(州农业局局长)
邓锦光(州林业局局长)
肖方贤(州农办、扶贫办主任,州粮食局局长)
高志敏(州畜牧局局长)
周南生(州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田楠(州气象局局长)
许良柱(凯里供电局局长)
敖琼(施秉县人民政府县长)
李吉科(镇远县人民政府县长)
樊昌林(三穗县人民政府县长)
杨光杰(天柱县人民政府县长)
伍治平(州烟办、州农办、扶贫办副主任)
王贵(州烟草局副局长)
付继刚(州烟草公司副经理)
王作飞(施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春雷(镇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罗国权(三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龙开泉(天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成立州现代烟草农业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工作小组。
组长:杨胜勇(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周辉(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尹亮(州烟办主任、州农业局党组书记)
李明海(州烟草局局长)
成员:冉吉林(州国土资源局负责人)
吴汉碧(州交通局局长)
古亚平(州水利局局长)
杨黎(州农业局局长)
邓锦光(州林业局局长)
肖方贤(州农办、扶贫办主任,州粮食局局长)
高志敏(州畜牧局局长)
周南生(州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田楠(州气象局局长)
许良柱(凯里供电局局长)
敖琼(施秉县人民政府县长)
李吉科(镇远县人民政府县长)
樊昌林(三穗县人民政府县长)
杨光杰(天柱县人民政府县长)
伍治平(州烟办、州农办、扶贫办副主任)
王贵(州烟草局副局长)
付继刚(州烟草公司副经理)
王作飞(施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春雷(镇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罗国权(三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龙开泉(天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现代烟草农业示范基地实施县相应成立现代烟草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工作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烤烟工作领导任副组长,烟办、烟草、国土、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农办、畜牧、农机、气象、电力等单位和示范基地乡(镇)长为成员。各县示范基地建设必须明确一名领导专人负责,并抽调人员组成专职班子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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