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2-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顶效开发区管委会:

《黔西南州“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黔西南州“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

发展专项规划

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黔西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方案》、《黔西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以指导各级各部门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把握人口发展规律,促进人口自身协调发展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实现黔西南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十一五”发展概况

“十一五”时期,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实施《黔西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黔西南州“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专项规划》,创新体制机制,实施“过程管理、科技计生、和谐计生、双百活动”四项创新,明确“抓基层、打基础,抓实干、求实效,抓宣传、转观念,抓培训、提素质,抓重点、攻难点,抓过程、保目标,抓精管、上水平,抓亮点、促跨越”八抓思路,落实“定目标、定任务、定措施、定经费、定督查、定奖惩”六定措施,推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重大进展,“十一五”人口规划目标全面完成,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突破,各项工作跨越式发展,整体推进成效明显。

(一)取得的主要成就.

1.人口控制目标顺利实现。2006年至2010年,全州常住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从14.96‰和8.26‰下降到13.9‰和7.1‰,年均分别下降0.21和0.23个千分点;2010年,全州年末常住总人口控制在308万人以内,总和生育率从1.97下降到1.84,“十一五”人口计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分年度人口计划执行良好。

“十一五”全州人口计划指标完成情况

年份

人口出生率‰

自然增长率‰

符合政策生育率%

计划

执行

计划

执行

计划

执行

2006

15.4

14.96

8.4

8.26

91.8

91.8

2007

14.8

14.75

7.8

7.8

92

92

2008

14.5

14.35

7.5

7.5

92

92.02

2009

14.1

13.99

7.3

7.14

90

92.8

2010

14.2

13.9

7.2

7.1

90

92.8

2.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提高。大力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十一五”时期,全州共为13.5万人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全州出生缺陷发生率从2005年的2.15‰下降到1.5‰。全面实施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各县级计划生育妇幼保健院、各乡镇计生服务站每年定期免费开展孕前优生检查,建立优生监测档案,5年来,全州共计免费提供优生健康咨询检查14余万人次,建立优生监测档案10万余份,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从2005年的98.03/10万、28.51‰下降至2010年的39.61/10万、15.55‰;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加强对婴幼儿的早期教育,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得到推进,从2006年起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和独生子女培养工作试点,目前,全州已建成2个省级早教示范县,20个州级示范县,30个县级早教育示范点,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3.出生性别比得到有效遏制。“十一五”前三年,我州出生人口性别比呈逐年攀升态势,分别从2005年的107.6攀升至2008年的119.33,形势十分严峻,引起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出生性别比续攀升,全州建立起“领导决策、责任目标考核、举报奖励、办案补助、重点动态管理、宣传培训和承诺、生育全程管理服务、跨县(市)打击两非、案件审核上报、统计分析报告”十大机制,落实“B超操作与管理、终止妊娠手术审批、人工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住院分娩实名登记、责任追究”等制度,全力遏制出生性别比持续攀升趋势。同时,加大“两非”案件的打击和查处力度,成效十分明显,仅2009年、2010年,全州共查处“两非”刚性案件84件,其中跨县(市)案件11件,落实经费50余万元,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全面强化孕产妇生育全过程跟踪管理,严格按照“五步工作法”工作要求,对孕产妇实行个案管理,严密监视孕情消失和新生儿不明死亡,严堵“两非”源头。通过综合施治,全州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攀升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从2008年的119.33下降到2010年的114.11,两年间回落了5.22个点。

4.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取得新的进展。强化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不断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为破解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难的瓶颈,探索建立了流动人口“部门联动、季度集中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和定期通报、双向考核双向问责、信息通报、技术服务补偿和五抓五建”七大机制,并将各项机制的落实纳入过程管理督促抓落实,流动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全州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从2005年的40%上升到2010年的64.6%。强化流动人口便民维权活动,开通流动人口便民维权服务热线,在城镇流动人口集中的区域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开设流动人口便民服务窗口,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民维权服务,实现对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的均等化服务。与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联合举办流动人口就业技能培训教材班,帮助流动人口就业,多渠道引导流动人口合理流动,使流动人口逐步由无序流动到有序流动转变。

5.应对人口老龄化取得新的成效。“十一五”期间,我州人口老龄化趋势进一步加剧,60岁以上老龄人口比上升至2010年的10.5%,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影响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社会问题,为有效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对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压力,各级各部门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在完善老年服务阵地和服务设施上下功夫,县乡两级加大基层福利机构建设力度,完善服务功能,强化老年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州级已建成全州基础设施配套,服务一流的老年活动公寓。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养老保障机制,各级政府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整合社会资源、吸纳社会资金积极为老年人办理养老保险,目前农村计生家庭的养老保障机制正在逐步建立,老年福利、教育、文化、体育等事业有新的发展,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风尚进一步形成。

6.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认真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各级干部依法行政工作培训力度,“十一五”期间,州、县、乡、村四级开展各类培训2万余人次,业务能力、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因执法不当引发的恶性案件得到有效遏制。

7.投入保障和利导政策体系不断创新完善。“十一五”期间,州、县、乡各级财政逐额按预算投入到位,州县两级财政投入从2005年的人均4元分别增加到2010年的人均6.3元以上,总额从2500万元增加到4800万元,年均增长幅度为12%以上,高于同级财政增长幅度,乡级财政投入从无预算性投入到2010年的人均2元以上,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总额的10%全额用于基层人口计生事业,有效的保障了全州人口计生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全州创新多项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十一五”时期,全州各级累计投入利益导向资金1526.32万元,受益“两户”达23176户,初步形成在生产、低保、医疗、住房、养老、教育等民生领域对计生户“普惠”加“特惠”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开始破解农村计生家庭“率先致富、子女成才、老有保障”等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共累计投入“三结合”帮扶项目资金8345.98万元,累计帮扶计生户86496户,通过帮扶脱贫37839户,脱贫率为43.7%。

8.优质服务推进步伐进一步加快。一是加大对基础服务软硬件设施建设力度,改善服务环境和服务条件。“十一五”期间,全州累计投入资金6000余万元,新建6个县级计生服务站(妇幼保健院)、40个中心乡(镇)计生服务站、26个规范服务站。投入3000余万元对州、县、乡、村四级服务设备进行了配置和更新。二是加大技术服务队伍的能力建设。通过调动、招考、整合、聘用、下挂、培训等方式,解决技术服务队伍人员不足和能力不足问题。“十一五”期末,全州技术服务人员达到834人,其中具有执业资格546人,占65.5%。全州开展各类技术服务40余期4700余人次,具备执业资格的乡镇服务站由来65个增加至120个,技术服务队伍得到状大,服务能力得到大幅提升。三是大力开展“创优”活动,全州8县(市)已有兴义、贞丰、安龙达到“国优”县标准,兴仁县创“国优”已通过省人口计生委代表国家的检查验收,普安、晴隆、册亨已达到“省优”县标准,望谟县达到省级合格县标准,“十一五”期间,全州“国优”县由1个增加到4个。全州8个县(市)级计生指导站和75个乡镇计生服务站均按统一视觉形象高标准进行建设,引入“玛丽斯特普”服务理念,开展“八个一”和“六卡进家”温馨服务,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温馨、舒适、便捷、优质服务,基层计划生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管理和服务能力得到大幅提升,群众满意率得到大幅提高。

9.宣传教育改革创新和人口文化建设深入推进。人口计生理论、新闻、社会、文艺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氛围正在形成。人口计生“新农村新农家新农民”活动由点向面拓展,公共人口文化产品不断普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深入开展,群众婚育观念进一步转变,人口文化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10.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中进一步稳定和加强了各级计划生育机构和队伍。坚持用最优秀的班子成员协助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用最出色的干部当计生办站负责人,用最有责任心的干部包村,用最有能力和责任心的同志担任村级班子和协会班子,用最有效的办法和措施抓人口计生工作,基层人口计生机构、队伍进一步健全,系统作风建设取得新成绩。以完善基层管理服务基本网络、明确基层岗位基本职责、提升基层人员基本能力为主要内容的“三基本”建设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迈出重要步伐。全州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两支队伍力量得到加强,1214个村(居)均配备了专职人口主任,13730个村民小组均选配了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村组干部报酬分别增加到月平均500元以上和50元以上,通过强化培训和严格考核,基层干部职责进一步落实,能力进一步提升,人口计生村(居)民自治水平稳步提高,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

11.综合改革和“两个统筹”取得新的进展。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人口发展调控体系、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制和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决策机制、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责任机制和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统筹人口自身协调发展、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成效不断显现。以机制创新为切入点,推动全州人口计生事业综合改革发展,形成了以推行“过程管理”、“双百活动”“和谐计生”、“科技计生”四大机制创新,确立“抓基层、打基础,抓实干、求实效,抓宣传、转观念,抓培训、提素质,抓重点、攻难点,抓过程、保目标,抓精管、上水平,抓亮点、促跨越”八抓思路,落实“定目标、定任务、定措施、定经费、定督查、定奖惩”六定措施为核心的“486”综合工作机制,主攻重点难点,统筹全面推进全州人口计生工作成效显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孕前管理、政策外多孩控制等重点难点问题取得重大突破。

12.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取得新进展。加快人口发展综合决策支持体系建设步伐。以“科技计生”为抓手,推动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人口发展综合决策支持体系建设。按照《贵州省人口计生信息系统》建设标准,已建成全州统一的全员人口基础数据库,形成了州、县、乡、村四级信息上报和流转机制。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积极探索建立综合决策支持体系,以全员人口管理和各部门信息叠加交换为主要内容的信息管理系统正在开发之中,以推进技术服务信息化进程为核心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和技术服务管理系统”已开发完成并在贞丰、安龙、兴仁三县全面运行,以解决全员人口和动态时时查询为主要内容的“短信息查询系统”已开发完成并在全州运行,全州已逐步建立起以信息化为依托,涵盖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等领域,覆盖全员人口的完整、准确的基础数据库,为和全州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综合决策信息支撑平台。

(二)总结的基本经验。

1.坚持科学发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根本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必须不断深化人口在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的认识,准确把握人口发展的自身规律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内在关系,坚持用统筹的方法,推动人口自身协调发展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2.坚持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人口问题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问题。只有坚持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才能使各级党政自觉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统筹推进、抓好落实。

3.坚持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是推动相关部门自觉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定职责,破除部门职能分割造成的体制障碍,形成合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有效途径。

4.坚持改革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面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不断发展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必须坚持综合改革,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道路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5.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基于我州人口基数多、人口密度大、政策生育水平高于全省、全国的客观现实,只有坚持既定的基本国策和法律法规不动摇,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把控制人口总量、继续稳定和降低生育水平作为我州人口发展的首要任务,减轻人口过载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才能进一步缩小我州和全省、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

6.坚持分类指导。我州城乡、区域之间的人口发展和分布不均衡的基本形势,决定了各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进一步加强人力物力财力保障,进一步巩固完善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因地制宜强化分类指导,进一步增强全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综合能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口总量较大,人均指标相对较低。2010年末,我州人口密度为167人/平方公里,低于全省平均数30人,人均生产总值10129元,低于全省人均生产总值3092元;人口耕地面积0.79亩,低于全省0.01亩,已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规定的人均0.8亩的警戒线。我州人均资源占有量低和利用水平不高的问题仍未根本改变,经济快速增长、社会事业建设需求激增与资源大量消耗、生态环境恶化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被人口增长消耗的“分子分母效应”明显,新增人口对扶贫开发呈刚性制约的形势仍未根本逆转。

2.稳定和降低生育水平的压力仍然较大。一是由于人口结构变化,我省20岁至29岁生育旺盛期妇女数量有“十二五”前四年呈持续增加趋势,由226251人增加至248283人,在没有其它外因的作用下,人口数量增长的势能进一步加大。二是“十五”以来放弃或推迟婚育的育龄人群,在一定的经济条件和社会因素影响下,可能会重新选择生育,使生育堆积和生育水平反弹的风险进一步增大。三是群众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之间仍有较大的差距。以农业耕作和打工经济为主的农民,为了脱贫致富仍需要增加劳动力,追求早生、多生、生男孩,农村纯女户政策外生育男孩意愿尤为强烈;四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有经济实力的民营、个体业主违法生育现象也较突出;五是由于就业压力大、高中阶段义务教育得不到普级等多种原因导致的早婚早育数量有增加趋势。

3.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仍是难点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流动人口总量持续增长、结构日益复杂,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全国一盘棋、全省一盘棋”管理格局尚未真正形成,“双向问责”机制未能有效落实,省际、州际间协作落实不到位,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比重大,严重威胁人口计划执行。

4.人口结构失衡且贫困面较大。父系继承和女儿外嫁的隐性制度存在、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生育政策的影响以及B超手段的普及,是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综合原因,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压力将长期存在;老龄人口比重逐年上升,“十一五”期间,我州老龄化将进一步加剧,老龄人口比将达到14%以上,“未富先老”问题进一步凸现。

5.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仍未得到有效突破。公共普惠政策与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存在政策导向不一致和衔接不够的问题,出现“多生多受益”现象,对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带来新的影响。综合治理部门责任和地区协作机制尚未完全落实。一些地方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机构缺编空岗、混编混岗,报酬待遇低和社会保障未落实,队伍不稳定。单纯地按人均预算投入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的投入保障机制,不适应计生群众民生发展需要和人口计生利益导向的刚性需求。现行户籍制度制约了人口自由流动和人力资源的市场配置,影响了城镇化发展步伐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深入推进。

6.基础设施建设欠帐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要求。州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所和州避孕药具站承担着全州计生系统宣传教育、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的重要职责,目前由于业务服务用房严重不足,导致很多业务工作不能开展,多次被省人口计生委点名批评,急需另选址新建;全州仍有60个乡镇服务站业务用房面积严重不足,结构不符合开展技术服务的基本要求,急需改扩建;村级服务室普遍面积不足,基本功能结构不能满足,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环境条件较差,急需得到改善。

二、“十二五”发展态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州实现经济社会历史性跨越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的发展将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新的战略机遇和有利条件。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有利于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高对人口发展与经济长期发展关系,以及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调整结构、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创造了重要契机。经济社会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为构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提供了难得机遇。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加强,公共卫生体制改革深化,有利于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水平。人均GDP的继续提高,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将对人们的生产、生活、生育观念和行为方式产生重大影响。

但“十二五”时期也是人口数量、结构、质量、分布等问题更为错综复杂的时期,人口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程度和影响领域更为深刻和广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各项任务更为艰巨,需要继续稳定降低生育水平,推进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步伐,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人口数量短期内呈结构性增长。

“十二五”时期,由于受20岁至29岁生育旺盛期妇女数量持续增加(由226251人增加至248283人)、人口基数大、增长惯性强等不利因素影响,“十二五”前四年,我州将处于第四次生育高峰期,人口数量仍将持续增加,预计到2015年,全州常住人口将达到290万人(计生口径318万人)左右,人口计划目标面临一定压力。因此,必须进一步落实全程优质服务,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强化过程问责,强化“人盯人”的个案目标管理,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引导群众推迟生育和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最终达到有效控制人口数量的目的。

(二)人口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十一五”时期人口素质有所提高,出生缺陷发生率下降到1.5‰,期末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0岁,九年义务教毛巩固率为96.8%,高中毛入学率提高到40%,人均受教育年限增加到7.3年,但由于我州经济社会基础较为薄弱,人口素质各项指标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将有一定差距。因此,必须进行一步强化综合施治,力争在“十二五”末,将出生缺陷发生率下降到1‰以内,人均预期寿命达提高到71岁,九年义务教毛巩固率为98%,高中毛入学率提高到63%,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全州人口素质整体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人口结构形势不容乐观。

1.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压力大。“十二五”时期,随着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预计出生人口性别比将继续回落,但由于父系继承和女儿外嫁的隐性制度存在、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生育政策的影响以及B超手段的普及等原因的综合影响,群众生育性别偏好在“十二五”时期难以得到根本扭转,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2010年末,全州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4.11,仍处于中度失衡,“十二五”时期回落到正常值范围,平均每年需回落1.42个点以上,仍有较大压力。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力度,落实重点管理和动态监测制度,全力确保目标实现。

2.人口年龄结构问题日益凸显。“十二五”时期,全州学龄人口整体呈增加态势,从幼儿至高中阶段,五年预计增加近3万人,为统筹教育资源带来新的挑战。其中3-6周岁幼儿2011年的21.35万人增加到2015年的27.5万人,小学适龄儿童(7-12周岁)从37万人减少到32.2万人,初中学龄(13-15周岁)人数从18.4万人减少到18.1万人,高中学龄(16-18周岁)人数从17.72万人增加到19.79万人。

“十二五”时期,全州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年均约186.4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预计维持在62%左右,由于全州人口年龄结构较年轻,总人口抚养系数在该时期略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劳动力家庭负担仍相对较轻,但是,全州60岁以上老年人口年呈逐年增加态势,年均增加2万人左右,到2015年达到42万人,全州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未富先老的矛盾日益突出。

(四)人口分布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

“十二五”时期,随着沿海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复合型人材的需求将成为市场需求的主流,因而可能导致我州外出务工人群较大规模回流,或向其它承接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的省份流动。同时,“十二五”时期,我州交通条件将会得到极大改善,随着全州“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步伐将进一步加快,我州农村人口将大量向城镇集中,城镇人口将较快增长,城镇化率预计将以每年1.7个百分点提高,到2015年达到37%左右,人口流动的数量将会增加,速度将会加快,流向更加复杂,对统筹解决劳动就业和农村留守人员养老等问题带来新的挑战。

三、“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我州经济社会历史性跨越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大人口管理服务体制机制的综合改革力度,不断完善人口计生考核体系,稳定和降低生育水平,全面推进统筹人口自身协调发展,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人口均衡型社会。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注重人口在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环境保护、资源优化配置中的能动作用,提升人民群众在改革发展中获得的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政策措施进一步向统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与分布均衡发展转变。

统筹协调、综合治理。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进行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综合运用经济、科技、法律和行政手段,破解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巩固提升党政主导、部门分工合作、社会组织参与、群众自我管理的综合治理格局。

改革发展、创新突破。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加快人口管理体制、公共服务体系的综合改革,不断创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政策体系,促进工作机制进一步向资源整合、政策协调、科技支撑、公共服务转变,工作方法进一步向依法管理、利益导向、人文关怀、综合施治转变。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中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地方,找准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制订适合不同经济社会条件、不同资源环境基础的政策措施,明确各自的任务目标,均衡推进全省各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三)主要目标。

全州常住人口控制在290万人(计生口径318万人)以内;总和生育率下降至1.8左右;常住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3‰和6‰以内;出生缺陷发生率逐年降低;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0‰和15/10万以内;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1岁左右;教育“普九”成果得到巩固,人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8年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得到遏制,力争在“十二五”期末回落到正常值范围内;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人口向城市集中和农村人口的有序转移,城镇化率力争达到37%;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法规体系基本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四、“十二五”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稳定和降低生育水平。

通过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利益导向、宣传教育、优质服务等多种手段,使全州总和生育率下降至1.8左右。

1.进一步提升符合政策生育率。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保持生育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主体合法、权责明确、程序严密、制度健全、监督有效的人口计生执法体制,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杜绝违法恶性案件发生。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和诚信计生工作,使70%以上的村(居)实现人口计生群众自治,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基层服务管理模式,民主管理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

2.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切实保障。创新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使计划生育家庭在优生优育、生产致富、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和养老保障等方面得到更多实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现行生育政策。推动公共民生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衔接兼容,使计划生育家庭在义务教育、合作医疗、扶贫开发、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征地补偿等各种公共民生普惠政策中得到更多优先优惠。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别扶助的补助标准动态增长机制,推行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夫妇养老保险补贴和增发养老金制度。加快改革独生子女父母保健费和奖励费制度,稳妥推进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试点。继续创新“少生快富”帮扶方式和深化贫困计划生育家庭“三结合”帮扶模式。推行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子女十二年义务教育和免费职业教育。推行计划生育家庭生殖系统疾病免费普查普治工作,提高其生殖健康水平。

3.提升和扩大优质服务的质量和覆盖面。不断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提高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及时率、有效率,使政策外怀孕生育得到有效控制。进一步加强州、县、乡、村人口计生技术服务网络规划建设,建立州级计划生育科研、新技术推广、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及指导中心;新建1个州老年公寓、8个县级老年公寓,40个乡镇老年服务中心,新建2个、改扩建3个县级计划生育妇幼保健院,新建或改扩建60个乡镇规范站、300个村计生服务站(室);加大对州、县、乡、村四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室)设备的配置力度,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州100%的县站、90%以上的乡镇服务站完成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巩固和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十二五”时期,全州新增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2个,使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市)达到6个。新增1个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8县(市)均达到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以上标准。积极探索符合贵州实际的知情选择模式,推广运用腹腔镜微创检查技术,力争在2013年末,全州实现二孩及以上育龄妇女长效避孕措施采用腹腔镜施行微创检查全覆盖,使广大育龄群众享受更为优质、安全、便捷的避孕措施服务。深化药具体制改革,加大计划生育免费基本药具和基本技术服务落实力度,将避孕知识宣传与避孕节育服务扩大到未婚育龄人群,减少青少年意外妊娠。

4.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进一步转变。继续深化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新农村新农家新农民”创建活动,构建以少生优生、优育优教、敬老爱老、男女平等、尊重生命、爱护自然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家庭文化。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弘扬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的社会风尚,引导育龄群众树立积极健康、负责任的婚育行为,努力构建和谐。引导家庭树立健康、正确的独生子女养、教理念。在人口城镇化过程中,加强对流动人口聚集区多元文化的相互交流,消除文化隔阂,使流动人口进一步融入现居住地社会。整合人口文化资源,将人口文化建设纳入新农村环境优美、乡风文明的整体规划,开展人口文化进校园活动,使初、高中和大学生普遍了解国情、省情、州情,增强国策意识,生殖保健知识水平得以提高。

(二)不断提高人口素质。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建立完善孕前-围孕保健预防出生缺陷工作模式,全面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在政府主导下,协调人口计生、卫生、科技、环境保护、民政、宣传、教育等资源,建立健全州、县、乡、村四级出生缺陷预防网络体系。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和妇幼保健能力建设,重视优生遗传技术人员在职培训,使县级计划生育指导所(站)、中心乡镇站技术服务人员中分别有3-5人、1-2人具备常见遗传病咨询、优生宣传和技术服务能力。提供妇幼保健全程(包括孕前、孕期、产后)技术服务,对孕产妇全程健康孕育指导服务率达85%以上,住院分娩率达90%以上,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0‰和15/10万以内。加强出生缺陷干预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普及优生科学知识。

2.提高人口教育素质。大力推广学前教育,继续推进早期教育和独生子女培养试点工作。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科学地规划学校布局,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确保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着力培养劳动适龄人口的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青壮年文盲率进一步降低。

3.提高人口健康素质。大力开展健康教育,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充分利用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形成以预防为主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传染病、地方病的发生和传播。

(三)继续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

1.实行分类指导实施重点管理。建立重点县动态管理制度,对出生人口性别比超过115以上的县(市、区)实施重点管理。有重点和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调研工作,定期对出生人口性别比态势进行统计监测和分析,促进全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2.健全落实全程管理服务体系。按照“明确服务对象、加强孕期服务、实行陪护分娩、严格出生登记、实施统计监测”的“五步工作法”工作流程,细化婚、孕、育各阶段的服务内容,促进孕产期全程管理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把孕产期全程管理服务落到实处,在服务中实现有效管理。

3.强化部门综合治理严打“两非”。人口计生、卫生、药监、公安、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切实落实职责,积极开展联合办案和集中整治活动,细化打击“两非”方案,严格按照“两非”案件标准严厉查处。进一步建立完善跨区域联合办案新机制,做到打击“两非”与发动群众、兑现举报奖励相结合,与加强管理、落实孕产期全程管理服务相结合,与完善制度、建立经常性工作机制相结合。切实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对典型案件公开处理和曝光,达到震慑和教育作用。

(四)积极促进人口合理分布与有序流动。

1.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机制。认真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筹协调机制和综合治理机制建设,落实相关部门服务管理职责,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全局。按照全国和全省流动人口“一盘棋”的要求,建立起“统筹协调、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调、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机制。针对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流动人口规模增大的趋势,坚持在管理中突出维权和服务,依法全面推行“房东登记报告制度”和“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诚信合同管理”,强化流出、流入“两地”职责。

2.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区域协作。加强对州内各县(市)之间协作的监督和考核,建立健全区域协作制度,建立全州统一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服务标准、工作程序和协作平台。进一步加强全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与国家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的衔接,提高流动人口信息交换的及时率和准确率。加强与外省、市、区的协作,大力推进建立州际间的有效协作机制,实现省内省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经常性有序管理。

3.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正常的预算支出范围,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实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服务,使流动人口逐步融入城市生活。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满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需求。积极帮助未婚流动人口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生殖健康水平。坚持依法行政,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1.深入推进人口老龄化前瞻性战略研究,制定和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中长期规划。围绕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产业,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基本形成养老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口老龄化水平相适应的格局。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加强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在居家养老方面的支持性服务功能建设,推进服务体系向人口和家庭发展中心转型。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快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探索建设计划生育家庭老年公寓。推进养老服务规范化,做好老年服务产业规划,培育老年消费市场,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丰富老年人文化体育生活,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进一步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2.进一步促进养老保障制度优先覆盖计划生育家庭的老人。对无子女和独生子女的高龄老人开展集中养老试点;针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双女家庭的老年父母,在预防保健、权益保障、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等方面开展试点,加强老年人心理疏导服务;进一步完善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奖励制度、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对城乡65岁及以上无子女家庭和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护理津贴制度和失去自理能力计划生育家庭的高龄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使计划生育家庭的老人优先实现老有所养。

(六)加快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步伐。

以建设标准统一、管理规范、主要数据项准确率在98%以上的覆盖全部人口的个案信息库为核心,进一步完善人口信息系统(PIS),健全人口信息采集共享、动态监测和科学预测“三大机制”。积极推进跨地区、跨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准确掌握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现状及趋势,科学分析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内在关系,为党委政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宏观决策建议,为相关部门制定和落实惠民政策提供依据。全面推进“生殖健康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RIS)和“手机短信查询系统”在州、县、乡三级应用,推进各项业务工作信息化,建成运转高效、安全稳定、保障有力的人口计生信息化网络体系。加大电子政务外网运用和政府网站建设,开展好网上办公、政务公开、业务知询、对外宣传等工作。

五、“十二五”发展的主要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深化各级党政和部门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认识,巩固完善提升以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主要内容的人口计生工作领导体制、协调机制和责任体系。坚持把人口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和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强化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建立人口与经济社会政策协调制度,在各部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制定出台前,开展对人口发展影响的综合评估,并征求人口计生部门的意见,推动部门间、区域间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政策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进一步形成优势互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局面。建立各级各部门推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磋商或联席会议制度,着力形成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长效运行机制。坚决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建立领导干部人口计生工作离任追踪考核制度,确保各级党政对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全面落实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人口计生工作职责。

(二)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

遵循创建“六大计生”(法治计生、人本计生、惠民计生、民主计生、人文计生、廉政计生),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思路,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实施相应的工作措施,以思路创新带动机制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力争在“十二五”期末,初步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人口发展宏观决策调控、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组织投入保障三大体系,完善综合决策、党政领导、综合治理、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宣传教育、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投入保障、队伍建设等十一项体制机制,不断突破制约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推动全州进入人口自身协调发展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提供动力支持和制度保障。

(三)大力推进队伍建设。

继续推进全省基层人口计生队伍“基本网络、基本职责、基本能力”建设,完善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网络。在全省各级机构改革中,确保人口计生工作机构、人员稳定和增强,切实改善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待遇和报酬,进一步营造想干、敢干、会干的人口计生工作良好氛围。依法充实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以满足计划生育服务领域不断拓展的需要。加强群众工作网络建设,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志愿者队伍的作用,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着力提高培训效果,不断推进人口计生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逐步实现队伍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大力加强行业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全面规范人口计生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村务公开。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技术职称评定体系,解决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职称问题,着力帮助提高执业资格考试通过比例。积极探索通过政府投资、政策扶持或社会筹资等方式,增加基层从事人口计生信息采集、药具发放等工作的公益性岗位。

(四)建立完善投入保障机制。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优先投资于人的理念,优化公共财政投入结构,进一步加大对计划生育、科技、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等人口发展和家庭福利的投入,健全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增长、分类保障、分级负担、城乡统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保障机制,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到“十二五”期末,各级保障人口计生事业的财政投入总量要在“十一五”期末的基础上翻一番,达到国家规定的人均水平,保障民生的利益导向经费按实际需求足额到位。

(五)进一步完善科学考核评估机制。

建立以统筹解决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等重点问题为导向的考核指标体系,提升考核评估的科学化水平。坚持将人口发展规划落实、人口发展政策协调、人口信息共享制度等职责进行细分,并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责任书,严格过程管理,过程问责。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和民主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加强对“十二五”时期区域性规划执行情况的监测、评估、督导。建立规划中期、末期评估和修订机制,充分利用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成果,加强对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动态跟踪监测和实施效果评估,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规划的实施。

附件:黔西南州“十二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重点项目表

附件:

黔西南州“十二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重点项目表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总投资(万元)

资金来源

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

州级计划生育科研、新技术推广、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及指导中心、州避孕药具站综合服务楼

5000㎡

600

争取中央、省补助400万元,州配套200万元

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

新建1个州级、8个县级老年公寓,40个乡镇老年服务中心。

州级3000㎡、县级2000㎡/个,乡级800㎡/个,共51000㎡

6000

争取中央、省补助5000万元,州配套1000万元

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

新建2个、改扩建3个县级站(院)、25个中心乡镇、35个规范乡镇站、300个村计生服务站(室)

县级2000㎡以上/个,乡级800㎡以上/个,村级60㎡以上/个,共70000㎡以上

8000

争取中央、省补助6000万元,州、县、乡三级配套2000万元

计划生育服务设备配备

对全州8个县、130个乡镇配备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及“数字计生”信息服务系统设备配备

10000

争取中央、省补助9000万元,州、县、乡三级配套1000万元

计划生育服务设备配备

对全州50个中心乡镇配备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

1250

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1250万元

人口文化建设

试点县建设

2个县市

100

争取省预算内资金100万元

建立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养老保障体系

对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父母给予参加社会养老的补助、手术并发症家庭

为全州“两户”夫妇、手术并发症家庭共计50000人建立养老保障

6000

争取中央、省级补助4000万元,州、县、乡三级配套2000万元

目前各级各部门通过奖励扶助、特别救助、少生快、三结合等形式对“两户”进行扶助,主要是如何整合各部门资源,建立统一保障机制。

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全州统一、准确、高效的人口基础数据库,实现部门多网叠加,资源共享。全面运行RIS系统、考试在线系统、短信查询系统。

全州各级人口计生部门

1000

争取中央、省级补助800万元,州、县、乡三级配套200万元

ING系统进入测试阶段,RIS系统进入推广阶段,短信查询系统已在全州推广

人口计生出生缺陷干预

县级、中心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优生实验室建设

条件成熟的县市和中心乡镇

4000

争取省级补助3500万元,州、县、乡三级配套500万元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

“十二五”期末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免费服务项目全覆盖

“十二五”期末预计覆盖流动人口100万人

700

争取省级补助500万元,州、县、乡三级配套200万元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建设

1、计划生育村(居)组织阵地建设;2、村级人口计生宣传培训教育;3、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三级联创”活动

全面加强村(居)人口计生网络和阵地建设;加强村(居)自治制度和能力建设;在全州培育、树立100个以上群众自治示范村

2500

争取中央、省级补助2000万元,州、县、乡三级配套500万元

说明:1.项目类别:社会事业发展;2.建设年限:2011——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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