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5
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2-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
州府发〔2015〕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
《黔西南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2015年2月6日
黔西南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2015-201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4〕14号),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为“城市人口多起来”提供有力支撑,改善民生福祉,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改善民生、城市运行安全、生态文明、节能减排、投资拉动效应明显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以改善交通、水利、能源、环保、信息、园林、管网等城市基础设施薄弱环节为重点,突出基础设施建设的地位、功能和作用,强化项目带动、投资拉动、就业推动,千方百计加快建设、加快前期、加快审批、加强储备,从2015年起,用3年时间,到2017年力争累计完成投资600亿元以上,基本建成适度超前、功能完善、安全高效、保障有力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体系。
(一)城市交通系统不断完善
兴义市城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2平方米,其余各县、义龙试验区城区人均达到10平方米;兴义市公交出行比例达45%,其余县、义龙试验区力争达40%。城市百辆汽车社会公共停车泊位数达到20个。完成投资305亿元。
(二)供水排水系统有效提升
各县(市)、义龙试验区城区供水普及率达到95%。兴义市建成省级节水型城市,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全州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新建城区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达到40%。完成投资20亿元。
(三)能源保障系统显著增强
兴义市城市燃气普及率力争达到70%,其余各县、义龙试验区达到50%。兴义市城市供电可靠率达到99.97%,县城供电可靠率达到99.93%。完成投资22亿元。
(四)环境保护质量不断改善
各县(市)、义龙试验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95%以上。到2017年,兴义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率达到20%以上;其余各县、义龙试验区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完成投资20亿元。
(五)信息化支撑架构初步形成
实施“宽带黔西南”行动计划,推进城市光纤到楼入户,无线宽带全覆盖。3G/LTE网络覆盖全州县(市、试验区)城区域;兴义市建成数字城市管理平台。完成投资11亿元。
(六)城市园林绿化品质逐步提升
县城以上老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5平方米,新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60%。完成投资145亿。
(七)地下管网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综合管网管理制度,兴义市建成城市地下管网动态信息系统,至少建设一个综合管廊试点项目。完成投资14亿。
(八)城市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逐步完善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坚持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完成投资40亿元。
(九)历史文化得到保护与传承。加快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历史文化保护范围内基础设施条件。完成投资25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城市交通系统
1.城市道路。加快完善城市道路网络,强化城市支路网、小街巷微循环系统建设,注重完善城市干道与高速公路、国省干线的联系,打通断头路。搞好城市干支路网、快速路网和干线公路的衔接,提升城市道路网络密度和连通性、可达性。重点加快推进兴义北环线道路、兴义至马岭大道、兴义桔群路道路、景峰大道延伸线、兴义桔顶快速路、赵庄马岭河大桥及其引道工程、金州隧道,兴仁巴铃重工区路网、龙城大道、笔峰大道、教育城路网、苡仁生态园区道路网,安龙荷都大道、龙城大道,贞丰城区路网、七星大道、贞安公路扩建(贞丰段),普安青山产城大道、江西坡工业园区路网,晴隆东观新区1号路、城市路网,册亨纳福新区路网、县城北环线,望谟县城至蔗香城市道路、王母大道、东南环线、西南环线城市快速干道、城区路网,义龙试验区义龙大道、峰林大道、关兴大道、核心园区路网等城市道路项目建设。
2.桥梁安全。推进城市桥梁、隧道安全检测和加固改造,建立健全信息系统,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定期实施检测评定,有条件的实施在线实时监测,限期整改安全隐患。2015年,完成全州城市危桥除险加固改造任务,兴义市建成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其余县、义龙试验区2017年建成。
3.轨道交通。积极稳妥加快推进兴义市-义龙试验区现代有轨电车1号线建设。2015年加快推进控制性工程赵庄马岭河大桥建设。带动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提升和城市空间优化。积极推进兴兴贞安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
4.公交系统。因地制宜发展城市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加快换乘枢纽、停车场、公交站点和加气站等辅助配套设施布局,延伸公交服务进社区,合理配置公交优先车道、专用车道。加快绿色能源在公共交通中的运用。增加公交运力,加密公交线网,提高公交运效,2015年,兴义市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到8标台,城市公共汽车进场率达到40%以上。到2017年,兴义市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到12标台,城市公共汽车进场率达到50%以上,新增至少2条公交线路,至少2公里公交专用车道。
5.城市慢行交通系统。树立行人优先理念,加快构建慢行交通网络,改善居民出行环境,保障出行安全,倡导绿色出行,切实转变过度依赖小汽车出行的交通发展模式。兴义市新建及改扩建的主、次干道设置步行和自行车道,增加自行车停靠放置点。到2017年,新增或完善至少2个步行和自行车道。新建人行道设置缘石坡道,城市主干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应增设无障碍设施。到2017年,各县(市)、义龙试验区新增或完善至少2个人行无障碍设施。
6.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挖掘并统筹现有停车资源,结合市
政广场、公园绿地系统地下空间,配套建设城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研究解决轨道交通、城市交通、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地区等公共交通的停车衔接问题。到2017年,兴义市新增至少4个公交车停车保养场地,并不小于1500平方米,其余各县、义龙试验区中心城区至少新增1个。
7.绿色照明。加快改造路灯照明和优化城市夜景照明工程,新建城市道路照明基本使用节能产品。到2017年,兴义市完成主次干道路灯节能改造,其余各县、义龙试验区完成主干道路灯节能改造。各县(市)、义龙试验区新增或完善至少2个城市道路节能路灯安装。
(二)城市供水排水系统
8.供水。新建、扩建一批城市自来水厂,提高城市供水保障和水质检测能力。推进城市供水管网改造,优先改造老旧、漏损严重和对供水水质安全影响较大的管网。已实现城乡统筹区域供水的地区,同步做好镇村供水管网改造和建设,并根据《黔西南州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增设市政消火栓。到2017年,各县(市)、义龙试验区新增或改造至少1个供水设施、1个供水管网。编制完善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保障水质达标。到2017年,各县(市)、义龙试验区完成划定水源保护区并设置保护区标志,按要求监测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力争实现环保、水务、供水、卫生、海事等部门监测数据信息共享。
9.节水。加快节水型城市建设步伐,按照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建城〔2006〕140号),健全城市节水管理机构,健全机制,编制城市节水规划,实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制度管理建立节水机构。到2017年,兴义市建成省级节水型城市,其余各县、义龙试验区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产销差率控制在国家和省定标准以内。
10.排水防涝。科学编制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规划,优先安排社会要求强烈、影响面广的易涝区段排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加强城市防洪工程体系建设,畅通城市河湖水系,合理布设城市排水河道、内湖与洼地、排水管网、抽水泵站等排涝工程体系,增强城市防洪能力。加强城市易淹易涝片区改造,提升城市防洪和排水防涝能力。建立城市排水防涝数字化管控平台,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完善城市防洪设施,健全预报警、指挥调度、应急抢险等措施。建立监测系统和完善雨水蓄滞、收储系统,增加人工湿地、可渗透路面、砂石地面和自然地面以及透水性广场,新建城区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低于40%。到2017年,各县(市)、义龙试验区新增或改造至少2个排水管网,新增或改造1个可渗透地面或广场;兴义市建成城市排水防涝数字化管控平台,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
(三)能源保障系统
11.燃气。推进县城燃气管道建设,重点建设中缅油气管道州境内沿线县(市)燃气利用配套设施。
12.电网。推进城市电网智能化,满足新能源电力、分布式发电系统并网需求,逐步实现电力系统与用户双向互动,实现各电压等级协调发展。到2017年,兴义市新增220千伏及以下变电站3座,新增变电容量380MVA,新增220千伏及以下线路227.9公里。兴仁县新增110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变电容量50MVA,新增配变容量4.665MVA,新增110千伏及以下线路64.838公里。安龙县新增配变容量15.475MVA,新增10千伏线路32.4公里。贞丰县新增110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变电容量40MVA,新增配变容量0.4MVA,新增110千伏及以下线路42.65公里。普安县新增配变容量1.315MVA,新增10千伏及以下线路10.74公里。晴隆县新增110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变电容量40MVA,新增110千伏及以下线路14.8公里。册亨县新增配电容量3MVA,新增10千伏及以下线路22.1公里。望谟县新增110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变电容量50MVA,新增配变容量7.87MVA,新增110千伏及以下线路38.3公里。义龙试验区新增变电容量2208MVA,新增电网线路859公里。
(四)城市环境系统
13.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形成“厂网并举、泥水并重、再生利用”的建设格局,优先升级改造落后设施,加快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在水资源紧缺的地区,推进建设中水和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重点推进兴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桔山、下午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中水回用等项目,兴义市城区污水收集管网、马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兴仁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移民安置点污水处理厂,安龙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普坪污水处理厂,贞丰县城污水处理厂、白层镇污水处理厂,普安县青山镇、龙吟镇污水处理厂,晴隆县城污水提泵站和污水收集管网,册亨县城污水处理管网扩建和再生利用工程,望谟县城区城污水处理工程,义龙试验区顶效镇红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设。
14.垃圾处理及收运系统。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原则,编制完善区域环卫设施专项规划,统筹布局各县(市)、义龙试验区区域范围内垃圾处理和收运设施。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和存量治理示范项目、餐厨垃圾处理试点项目建设。加快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解决城市积水内涝问题。
(五)城市信息系统
15.信息网络。加强城市基础信息网络和服务能力建设,促进信息化应用,实施“宽带贵州”行动计划。加快全省通信和广播电视骨干网络的扩容升级,加快构建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严格执行《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实施城市光网工程。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城市新建小区或居住建筑直接实现光纤到户,老旧小区分批进行光纤到户改造。选择条件成熟的城市小区作为综合示范区,率先规划建设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进1Gbps光纤到楼,100Mbps光纤到户以及无线热点全覆盖综合示范工程。深入拓展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推进基于有线电视网路的互联网接入、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国内IP电话等“三网融合”业务。2015年,城市宽带接入能力20Mbps以上用户占接入用户比例达到80%;兴义市部分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可达到100Mbps,初步建成国家智慧城市和数字城管平台建成并投运;各县(市)、义龙试验区城市有线电视网络双向改造率达到99%。到2017年,城市家庭宽带接入能力50Mbps以上用户达到40%,中心城市部分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大于100Mbps,大型企事业单位接入宽带大于100Mbps以上。
(六)城市公园绿地
16.城市公园。重点开展城镇山体公园化绿地、立体绿化和节约型园林建设,大力实施公园绿地建设工程、生态修复建设工程、绿道绿廊建设工程、园林景观建设工程,严格绿线管制,提升城市绿地汇聚雨水、蓄洪排涝、补充地下水、净化生态等功能。加强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管理,确保配套绿地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到2017年前,各县(市)、义龙试验区新增或改造至少2个综合型公园。
17.功能提升。建设下沉式绿地及湿地公园,提升城市绿地汇聚雨水、蓄洪排涝、补充地下水、净化生态等功能。2015年,兴义市至少建成1个具有一定规模、功能完善的防灾避险公园;到2017年,所有县城建成1个具有一定规模、水电气等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防灾避险公园。
(七)综合管网
18.综合管理。加快城市地下综合管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地下管网工程的规划管理,建立健全城市综合管网管理制度。整合城市管网信息资源,健全城市基础设施档案,建立城市管网动态监管信息系统。2015年,兴义市要完成城市地下综合管网专项规划编制。到2017年,兴义市建成城市地下管网动态监管信息系统。
19.综合管廊。统筹城市供排水、燃气、电力、信息等各类管线设施布局,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鼓励城市新区、产业园区地下管网按照综合管廊模式进行开发建设,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应兼顾人民防空需要。推进各县(市)、义龙试验区城区主次干道、重点区域各类架空缆线下地。
(八)公共服务设施
20.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区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配置基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公建项目,分类配建控制指标不得低于规定下限指标要求。将城乡医疗、教育、养老、治安、消防、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物流配送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城乡规划并配套建设。科学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布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推动健康促进场所建设;新建和改扩建居民区时,社区卫生服务设施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对现状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不足的居住区,要严格控制土地开发建设,按照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确定的指标,加快完善建设。
(九)历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2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保护与传承。根据不同历史文化保护范围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方案和工程技术实施方案,不破坏历史文化保护范围内建筑风貌和资源环境。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与城市历史文化资源的“原生态、原真性、原文化”风貌保持协调,充分挖掘城市特质文化,提升城市内涵,增强城市竞争力。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是加强和改善城市基础设施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领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亲自抓,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强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二)落实部门责任
州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具体责任,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具体工作。州发展改革、住建、规划、国土、能源、通信、交通运输、水务、环保、人防、消防等部门,要共同做好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项目谋划、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审批类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财政、金融等部门要研究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支持政策,落实项目建设配套资金。
(三)强化监督考核
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州委州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州住建、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4〕14号)情况及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各级发展改革、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稽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限期整改。要将涉及民生和城市安全的城市管网、供水、节水、排水防涝、防洪、污水、垃圾处理、消防、人防、道路交通等重点项目建设及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质量评价不合格的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发生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