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活动期间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活动期间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州府办发〔201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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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1-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活动期间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州府办发〔2016〕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西南州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活动期间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9日
黔西南州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活动期间安全
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强化应急保障工作,全力维护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期间的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贵州省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风险隐患排查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84号)要求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活动期间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6〕1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州委1+3+3”发展体系工作思路,以构建大安全体系为目标,健全和完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防范应对的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建立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网络化排查体系,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不断提升应急处突能力,确保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活动期间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一是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原则。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二是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坚持事前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高度重视信息的采集、传递和处理,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以及物资准备等。三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各部门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四是依法规范、加强管理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快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逐步建立加强应急管理的长效机制,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五是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六是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的原则。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等在应急管理中的参谋作用,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二、组织领导
在省、州的统一领导部署下,成立黔西南州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活动期间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永英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
常务副组长:陈洪宛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邓家富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黄曼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范华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李杰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邓修宇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周舟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刘兴吉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员:张云州人民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左应江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金融办主任
张鸿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岑建芳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班庭源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廖顺海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远华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谭代武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高振敏州发改委主任
梁喜明州教育局常务副局长
王一中州科技局局长
吕世霖州工信委主任
王丽蓉州民宗委主任
邵南方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
詹丹志州民政局局长
田大宝州司法局局长
张谦州人社局局长
方先红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先华州环保局局长
黄清勇州城规局常务副局长
滕伟华州住建局局长
袁金富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莫武安州农委主任
许军州水务局局长
肖祥斌州商粮局局长
何长锁州文体广电局局长
梁龙甫州卫计委主任
朱杰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胡丹录州林业局局长
任爱佳州安监局局长
李韶鉴州旅发委主任
张学敏州畜牧水产局局长
黄明亚州能源局局长
周茂萍州工商局局长
陈晴州质监局局长
王尧忠州移民局局长
李安辉州政府应急办主任
张普宇州气象局局长
范拥军兴义机场分公司总经理
周原兴义供电局局长
宋良祥州人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政府办公室,刘兴吉兼任办公室主任,州政府各副秘书长和州政府应急办主任兼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试验区要比照州的规格分别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抓好本县(市)、试验区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活动期间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职责任务
根据省的要求,结合我州近年来易发、多发突发事件特点,着力开展以下四个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自然灾害方面。
1.按灾害性质明确部门职责:
(1)山体崩塌、山体滑坡、地面沉降等灾害的隐患排查整治由陈洪宛常务副州长牵头,州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
(2)洪涝、泥石流等灾害的隐患排查整治由邓家富副州长牵头,州水务局具体负责。
(3)风雹、低温冷冻、雪灾等灾害的排查整治由邓家富副州长牵头,州气象局、州农委、州畜牧水产局等部门具体负责。
(4)森林火灾的排查整治由邓家富副州长牵头,州林业局具体负责。
(5)地震灾害的隐患排查由黄曼副州长牵头,州科技局、州防震减灾局具体负责。
2.按人员密集场所性质明确部门职责:
(1)学校及周边的隐患排查整治由邓修宇副州长牵头,州教育局具体负责。
(2)医疗卫生机构周边的隐患排查整治由邓修宇副州长牵头,州卫计委具体负责。
(3)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周边的隐患排查整治由黄曼副州长牵头,州旅发委具体负责。
(4)公共娱乐场所、影剧院、网吧周边的隐患排查整治由黄曼副州长牵头,州文体广电局具体负责。
(5)市政设施、公园、居民区、城市低洼地带的隐患排查整治由李杰副州长牵头,州住建局具体负责。
(6)商(市)场周边的隐患排查整治由范华副州长牵头,州商粮局具体负责。
(7)客运车站、码头、火车站、机场周边的隐患排查整治由周舟副州长牵头,州交通运输局、州铁建办、兴义机场分公司具体负责。
(8)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的隐患排查由周舟副州长牵头,州工信委、州能源局、州农委等部门具体负责。
(二)事故灾难方面。
1.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整治由周舟副州长牵头,州安监局、州工信委、州公安局、州商粮局、州能源局、兴义供电局等部门具体负责。
2.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的隐患排查整治由周舟副州长牵头,州交通运输局、州铁建办、兴义机场分公司等部门具体负责。
3.建筑施工以及城市地下管网等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的隐患排查整治由李杰副州长牵头,州住建局、州城乡规划局等部门具体负责。
4.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的隐患排查整治由邓家富副州长牵头,州农委、州水务局等部门具体负责。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整治由周舟副州长牵头,州质监局具体负责。
6.企业生产、生活垃圾等引发的环境污染隐患的排查整治由李杰副州长牵头,州环保局具体负责。
(三)公共卫生事件方面。
1.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不明原因疾病、公共卫生、医源性感染、学校卫生健康教育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引起的严熏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整治由邓修宇副州长牵头,州卫计委、州疾控中心等部门具体负责。
2.动物疫情的隐患排查整治由邓家富副州长牵头,州畜牧水产局具体负责。
3.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整治由黄曼副州长牵头,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农委、州卫计委等部门具体负责。
(四)社会安全事件方面。
1.农村土地征用、土地山林纠纷方面的隐患排查整治由邓家富副州长牵头,州国土资源局、州农委、州林业局、州水务局等部门具体负责。
2.农村宗族矛盾、非法宗教方面的隐患排查整治由范华副州长牵头,州民宗委具体负责。
3.国企改制、重组、兼并、破产、劳资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引发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由周舟副州长牵头,州工信委、州商粮局、州人社局等部门具体负责。
4.非法集资引发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由陈洪宛常务副州长牵头,州金融办、州公安局、州人行、州银监局等部门具体负责。
5.学校教师工资福利、代课教师问题、大学生情感疏导、中小学压力舒缓、幼儿园虐童等方面引发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由邓修宇副州长牵头,州教育局具体负责。
6.医闹、以药养医、虐待病人等方面引发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由邓修宇副州长牵头,州卫计委具体负责。
7.房屋拆迁、房产面积造假、延迟交房、房屋质量等方面引发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由李杰副州长牵头,州住建局、州城乡规划局等部门具体负责。
8.城市出租车罢运、客运市场秩序混乱等方面引发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由周舟副州长牵头,州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
9.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违法执法等方面引发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由陈洪宛常务副州长牵头,州监察局具体负责。
10.暴恐、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火灾隐患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由邓修宇副州长牵头,州公安局具体负责。
11.军队退役人员引发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由范华副州长牵头,州民政局具体负责。
12.大中型水库移民引发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由邓家富副州长牵头,州移民局具体负责。
四、工作措施
(一)搞好分析评估。强化对风险隐患的分析评估,组织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对各类风险隐患的成因,易发时间、地点及发生概率,紧急程度和可控性,可能造成的直接危害及次生、衍生危害,受影响区域内其他风险隐患情况、多灾种耦合的可能性,需要整改的内容,应急预案准备、应急物资和应急能力储备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评估,制订针对性防控和治理措施。
(二)加强分类治理。根据分析评估结果,针对在短期内能够完成整改的风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隐患;针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风险隐患,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等;针对问题较多、隐患严重、危险较大的风险,采取立即停产、停业整顿或停止使用等果断措施,严防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
(三)抓好分级报送。安全风险隐患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分别对应可能引发《责州省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中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的四个级别。各县(市、试验区)和州直相关部门在公共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对可能引起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要比照省、州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有关规定以及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风险隐患排查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84号)精神,在较大以上风险隐患排查后1小时内,向州政府上报有关信息(报州应急办,电话及传真:3222707)。
(四)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从2016年1月20日起,每逢春节、国庆节假期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各县(市、试验区)和州直相关部门特别是成员单位要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报州应急办,电话及传真:3222707)。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州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召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事件突发情况形势研判分析评估会议,全面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州政府各分管领导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分析研究部署分管领域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对重大问题和紧急问题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决策,并加大对县(市、试验区)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各县(市、试验区)政府(管委会)要根据省、州要求,结合各自实际,于2016年1月20日前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报省、州人民政府;同时,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扎实推进方案实施。州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切实制定相关行业、业务范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并抓好落实,同时加强对县(市、试验区)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切实突出重点、做到全面排查。各县(市、试验区)政府(管委会)和州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直接管理单位为风险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确保风险隐患治理取得实效。要结合实际,协调组织责任单位、动员一切力量,按照职责分工,既要逐一对照排查梳理,也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事故多发、易发地区,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隐患。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和苗头性问题,做到及时了解情况,及时排查处理。
(三)加强研判分析、突出主动作为。各县(市、试验区)政府(管委会)和州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风险隐患的综合分析研判,对于敏感信息、预测预警信息、可能引发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报州政府分管领导和州领导小组研究。要密切跟踪发展态势,及时采取措施,积极有效化解。必要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相关工作预案,增强防范处置的主动性。把隐患治理、分析研判与隐患排查有机结合起来,边查边改,按照“发现一起、治理一起”的原则,把隐患治理工作贯穿于隐患排查的全过程。
(四)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收到实效。各县(市、试验区)政府(管委会)和州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州人民政府将严肃对相关县(市、试验区)政府(管委会)和州直相关部门进行问责,对涉及人员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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