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州邮政管理局等部门黔西南州城市住宅信报箱群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州邮政管理局等部门黔西南州城市住宅信报箱群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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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9-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州邮政管理局等部门黔西南州城市住宅信报箱群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州府办发〔2013〕10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新区、试验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邮政管理局、州城乡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黔西南州城市住宅信报箱群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7日
黔西南州城市住宅信报箱群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州邮政管理局州城乡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保障宪法所赋予公民的基本通信权利和自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贵州省邮政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住建部、国家邮政局的有关规章和标准,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建设城市住宅小区信报箱群工作的重要性
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共事业,邮政网络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邮政信报箱群承载着党报党刊投递和居民个人信件、报刊等投递功能,是有效保障公民通信自由,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基础设施。信报箱群作为城市住宅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衡量城市文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同时也是保障人民群众订阅报刊,学习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文化知识,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有效途径。
随着我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住宅小区建设也在快速发展,但是我州住宅小区的信报箱配套建设却严重滞后,大多数城市住宅小区没有配套建设信报箱,导致居民的信件、报刊等邮件不能及时投递和接收。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城市住宅小区信报箱群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抓好住宅小区信报箱群的建设工作。
二、齐抓共管,切实推进城市住宅小区信报箱群建设
(一)纳入整体规划。各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要将信报箱群规划设计纳入审查内容,并严格按照《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要求涉及单位提供信报箱群规划设计图纸,对没有信报箱群规划设计或规划设计不符合规范的,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严格设计审查。各设计单位要将信报箱群作为住宅小区必须的配套设施列入设计,设计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没有信报箱群设计和不符合信报箱群设计规范的,不予审查通过。
(三)落实施工建设。城市住宅开发建设单位要把信报箱群作为配套设施纳入建设工程总体预算,列入建设工程规划、施工、验收的全过程,严格按照《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2011)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建设,做到信报箱群与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任何住宅开发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设计、安装信报箱群。
(四)依法监管验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信报箱群建设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各建筑工程质量监管部门、监理单位要将信报箱群设施纳入施工监管范围,对未按图施工的,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信报箱群作为竣工验收的一项内容一并验收备案。没有设置信报箱群的,不准竣工验收。
(五)及时做好补建工作。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已建未验收或在建住宅项目,在补充、完善信报箱群后,方能组织竣工验收。
(六)切实加强管理维护。信报箱属公共服务设施,交付使用后,由住宅小区居民楼房的产权所有者或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管理和维护,切实保障居民的通信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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