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2013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2013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遵府办发〔2013〕1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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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6-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2013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遵义市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2013年度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6月13日
遵义市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2013年度工作方案
按照省“5个100工程”总体部署,围绕我市确定的“八大农业”主导产业,到2017年,全市建设30个(其中:省级示范园区19个,市级示范园区11个)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为有序推进园区建设,特制定2013年度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场化运作,商品化生产,企业化管理”的要求,创新思维和模式,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突出园区重点产业培育,优化品种、提高品质、打造品牌,丰富产业内容,延长产业链条,扩大园区产业规模。积极引导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参与园区建设。有效集聚土地、资金、科技、人才等要素,使之成为全市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的核心集聚区、先进科技转化的中心区、生态循环农业的样板区、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成为快速做大产业规模和提升产业水平的强力“推进器”、“发动机”。
二、工作目标
2013年,全面启动30个市级以上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其中6个省级重点园区配套设施基本完善、生产功能基本完备、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全程追溯试点工作基本完成,产业化经营体系基本形成,示范效应显著。
??生产基地目标。建设茶叶、蔬菜、水果、中药材、花卉苗木以及优质粮油等高标准种植业基地25万亩,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区3个,特色养殖区2个。
??商品化生产目标。农产品商品化经营体系初步形成,产品实现分级包装和商标注册,开拓稳定的销售市场和销售渠道,商品率达70%以上,省级示范园区商品化率达80%以上。
??经营主体培育目标。培育和引入50家以上规模较大、实力较强,有新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能力的企业入园经营,培育100家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园区+企业+合作社+农户”利益共同体的形成。
??生产经营效益目标。每个园区均有产品品牌和一定规模的产品销售。完成投资35亿元,实现销售收入45亿元,销售利润13亿元。
三、主要任务
(一)出台相关政策文件。6月底前,农委、财政、扶贫、林业、烟草、粮食、发改、水利、科技、供销等部门制定支持示范园区建设的配套文件。各县(市、区)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文件。
(二)完成园区建设规划编制和审批。6月上旬,13个省级非重点园区完成规划编制,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报省联席会议和省直部门牵头单位备案。7月底前,11个市级园区完成规划编制,经县级政府审查通过后统一报市农委,同时报各牵头单位备案。
(三)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水、电、路、通讯、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应用智能温室、钢架大棚、喷滴灌、畜禽水产标准化养殖等配套设施,加强适用农机具的配置和应用。
(四)构建园区公共服务体系。配套建设农产品加工、包装、冷链物流设施,延伸产业链条。重视农产品流通销售工作,支持园区龙头企业、合作社与超市、批发市场、高校、城镇社区和企业等开展“农超对接”、“农市对接”、农校对接”、“农社对接”,在城镇农贸市场和社区设立直销点,开展直销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多种形式经营,促进产销衔接。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精选一批招商项目,建立农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库,积极组织和鼓励各园区通过会展招商、网上招商、代理招商等形式,重点面向长三角、珠三角、港澳台、东盟等地区,开展园区招商洽谈活动。积极参加省、市政府和省农委组织的招商引资活动。
(六)加强园区建设指导工作。市牵头指导部门分别指导农业示范园区规划的编制、审核和报批工作,举办园区创建管理培训,按月进行调度,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园区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帮助解决园区推进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方式,加大园区建设宣传力度,打造亮点、抓好典型。年底召开全市农业园区建设表彰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市农业园区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机构。
(二)优化责任分工。农业、发改、财政、林业、扶贫、国土、水利、气象、交通、科技、供销、电力、招商、环保、商务、税务、农科所、金融等市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为园区建设提供支撑和保障。市农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烟草专卖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分别牵头指导示范园区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园区建设组织领导工作。
(三)加大财政支持。2013年,市级财政调整预算,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投入园区建设。各县(市、区)政府是园区建设的重要组织者和推动者,都要设立专项资金,并不得低于500万元。
(四)保障建设用地。大力推进园区土地流转,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入股参与园区建设和经营。凡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工厂化养殖场、温室大棚等用地,以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管理用房、农资仓库、农机(具)库房、晒(堆)场等临时配套设施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向园区内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加工项目倾斜。
(五)强化人才支撑。市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要积极为园区培养各类专业人才,鼓励大学生和返乡农民工到园区创业就业。鼓励科技人员以科研成果参股,到园区创业。
(六)建立完善考核机制。2013年,市政府将示范园区建设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考核,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园区创建不力、工作不作为的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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