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业能源委 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律师公证服务产业园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6-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业能源委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律师公证服务产业园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2〕104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市工业能源委、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律师公证服务产业园区的指导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关于推进律师公证服务产业园区的指导意见

市工业能源委市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2〕2号文件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实施工业强市战略中的积极作用,有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的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律师公证服务产业园区的重要意义

加快产业园区建设,进一步扩大开放,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确保“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实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在我市经济社会“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进程中,各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将大量涉及地方政府、企业以及老百姓的利益问题,涉及众多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的谈判、起草、签约、执行;既要千方百计扩大投资规模,加快产业园区发展,又要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和各类投资者以及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此,必须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坚持不懈地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律师和公证员作为专门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具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服务技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产业园区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和发挥律师公证在服务我市产业园区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扎实推进律师、公证服务我市产业园区发展的工作。

二、切实做好产业园区建设过程中的律师和公证服务工作

律师服务产业园区建设的主要内容:一是对产业园区建设中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二是参与产业园区建设及重点工程可行性论证,参与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或代理产业园区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三是帮助产业园区审查和修改经济合同,为园区内企业审查和规范劳动用工合同。四是为产业园区及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提出建议。五是为产业园区内企业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六是为产业园区内企业的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进入诉讼或仲裁法律程序的案件提供专案代理服务。七是参与“平安和谐六区”创建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按照园区的要求,对园区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八是为产业园区内企业设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招标投标、合并分立、清算注销、资产重组、改制上市等提供法律服务。九是参与产业园区及其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工农、劳资、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纠纷处置。十是按照产业园区和企业的要求,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公证服务产业园区及其工程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一是根据产业园区及其工程项目建设方的委托,积极协助做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的有关证据保全工作。二是对产业园区建设及其工程项目建设的重大活动(如招标投标等)提供公证。三是为产业园区内企业设立、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招标投标、合并分立、清算注销、资产重组、改制上市等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四是按照产业园区和企业的要求,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三、开展服务产业园区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各产业园区应主动聘请律师事务所为其法律顾问,并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为律师、公证员开展工作提供条件。

(二)各律师事务所必须组建服务团队,指派资深律师以团队服务模式切实开展为园区建设的法律服务活动,由经验丰富的律师定期上门提供法律服务。

(三)法律服务进园区是依法建园、依法治园的客观需要,要将产业园区建立法律顾问制推进情况纳入园区建设年度考核内容。各级司法局也要把律师公证是否服务好工业园区建设纳入对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四)律师开展法律服务事项可免予收取法律服务费。主要包括: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培训,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审查和修改劳动用工合同,以及帮助产业园区和企业修订内部规章制度等。

四、建立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律师公证服务工业园区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司法局与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负责人牵头定期和不定期交换工作信息,加强对产业园区建设中律师公证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总结推广律师公证服务产业园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研究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确保服务产业园区工作的正常开展,推进产业园区健康有序发展。

(二)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各产业园区负责人要加强与工能委、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凡尚未聘请法律顾问的产业园区要主动和本辖区法律服务机构对接并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对于一些属高端业务领域的重点项目,若本辖区的法律服务人员不能满足其服务需求的,应当及时向市司法局报告情况,市司法局将在全市范围内遴选能够胜任的律师予以推荐。

(三)建立宣传报道机制。对律师公证在服务产业园区建设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司法行政机关和工能委要加强宣传报道。通过与新闻宣传部门和媒体的联系,发挥好舆论导向的作用,增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产业园区建设和律师公证工作的了解,增强产业园区及企业与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互信,不断加强合作,推进发展。

(四)积极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各县、区(市)政府要加大对产业园区法律服务的扶持力度,可采用财政补贴方式为园区聘请法律顾问,为律师公证服务产业园区的常态化开展创造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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