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遵府办发〔2012〕15号 |
|---|---|
| 颁布日期:2012-01-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2〕15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二一月三十一日
遵义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前言
人口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也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十二五”时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为确保全市“双降”目标的实现,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根据《遵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制定《遵义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本规划主要阐述规划期(2011年??2015年)内政府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战略意图和工作重点,明确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政府负责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行动纲领,也是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和安排重点项目投资建设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现状
第一节“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逐步建立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体制和机制。进一步深化了综合运用经济、社会、法律、行政和宣传教育等手段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把计划生育与发展经济、完善社会保障、消除贫困、普及教育、提高健康水平、提高妇女地位、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等紧密结合起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十一五”期末,全市户籍人口总数为764.16万人,出生率10.85‰,自增率5.45‰,总和生育率1.67;五年间户籍人口增加38.62万人,增加5.32%,年均增长1.06%;第六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数为612.74万人,较好的完成了“十一五”人口规划目标。“十一五”期末,我市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3.51%,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
表一:“十一五”人口规划完成情况
年份
指标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目标
完成
目标
完成
目标
完成
目标
完成
目标
完成
户籍人口
748.5
732.34
754.80
739.40
763.00
744.02
767.30
750.87
771.50
764.16
常住人口
/
683.12
/
683.80
/
686.64
/
687.03
/
612.70
出生率
12.50
11.20
12.66
10.67
12.58
10.63
12.78
10.89
12.28
10.85
自增率
6.10
5.55
6.15
5.13
6.25
5.10
6.40
5.49
6.50
5.45
总和生育率
1.76
1.75
1.74
1.73
1.72
1.71
1.70
1.69
1.68
1.67
资料来源:1、户籍人口、常住人口系、遵义市统计年鉴(2010年系常住人口普查公报数);2人口出生率、自增率系省年终目标考核认定数。
二、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十一五”期末,全市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为197/万,比2005年的243/万下降46个万分点;婴儿死亡率为10.96‰,比2005年23.13‰下降12.17个千分点;孕产妇死亡率为28.23/10万,比2005年81.18/10万下降52.95/10万个点;人均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7.5年以上。全市“普九”人口覆盖率达100%,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99.9%,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106.2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52.8%。
三、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十一五”期末,全市劳动力人口(15-64周岁)占户籍人口的比重为72%,较2005年末上升6.4个百分点,城镇人口214.77万人,较“十五”期末增加23.07万人,城镇化率为35.02%,较“十五”期末上升6.8百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2.32,比2005年的122.8下降10.5个点。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有序推进,试点成效明显,全市巩固和创建“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县”8个,“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县”覆盖率为57.14%,“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覆盖率为100%,技术服务网络逐步加强,优质服务提质提速。全面推行“阳光计生行动”,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全省“一盘棋”格局初步形成;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宣传教育氛围浓厚,人口计生信息化取得突破性进展,统计质量不断提升;经费投入逐年增加,利益导向机制建立完善。
五、群众生育观念进一步转变。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十一五”期间,全市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94592户,累计达261741户;新增二女绝育户15885户,推迟二孩生育97968户,放弃二孩生育7354户。
第二节主要经验
一、坚持党政亲自抓负总责,始终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相继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励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等重要文件,坚持对工作滞后的地区实施“重点指导、重点帮助、重点督查”,推进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坚持强化宣传教育,始终把创新宣教内容和载体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前提。“十一五”期间,全市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主线,切实加强宣传教育网络、阵地、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介、人口学校、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和召开群众会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宣传教育。不断创新宣教内容和载体,扎实开展人口计生“新农村、新农家、新农民”创建活动,在满足农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帮助农村群众脱贫致富、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与人口文化建设等方面收到明显成效。
三、坚持齐抓共管,始终把协作联动作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多个综合协调小组和多项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落实了一系列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措施,形成了多方共同推动、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特别针对我市跨省流出人口较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主动对接,不断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方式和载体,探索建立“信息互通、管理互动、服务互补、责任互担”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
四、坚持综合改革,始终把创新体制机制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源动力。坚持用创新的思维、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不断探寻发展中的新情况,解决前进中的新问题,并着力把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体制机制,推动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了工作思路由以往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向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工作理念由管理为主向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突出优质服务转变;工作模式由传统的社会制约为主向利益导向与社会制约、依法管理相结合转变;工作对象由户籍人口为主向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并重转变;工作方法由“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关注民生”转变。
五、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深化优质服务贯穿人口计生工作全过程。坚持开展以“四优一满意”为目标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创建活动,以此为主线,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不断创新服务体系和模式,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服务,着力推动优质服务提质提速。形成了县、区(市)服务站为龙头,以乡(镇)服务站为中心,以村服务室为基础,以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体系,基本实现了计划生育人群的基础技术服务全覆盖。与此同时,认真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理念,转变服务模式,构建优质、高效、可持续发展的生殖健康服务体系,优质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六、坚持依法行政,始终把“法制计生”作为保证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在建立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的基础上,探索总结了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六化”工作规范,扎实推进案卷评查、执法培训和违法生育清查活动,探索开发使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系统》,为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奠定了基础。认真做好计生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着力加大信访老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十一五”以来,各级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人口计生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不断提升,没有发生因行政执法不当引发的恶性案件和重大突发性事件。
七、坚持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始终把“惠民计生”作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立足点。“十一五”期间,全市在认真落实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别扶助“三项制度”的同时,市政府出台了《遵义市农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试行办法》(遵义市人民政府第41号令),形成了对农村计生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住房、就医、养老、子女教育、就业等方面的20余项利益导向政策措施,并率先在全国探索实施了农村“两户”夫妻养老保险制度。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三推进”工作的意见》,大力推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生活富裕奔小康、子女健康能成才、医疗养老有保障。2006年以来,全市累计兑现国家“三项制度”对象58072人,资金7428.5万元;遵义市人民政府41号令涉及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对象345264人,资金60951.5万元。其中:生产扶助金1438.1万元,“三结合”帮扶资金59198.6万元,高考助学314.8万元。
八、坚持加强信息化建设,始终把“数字计生”作为提升服务管理水平的有效载体。“十一五”以来,坚持以需求为主导、以应用为核心、以创新为动力,全面实施信息化带动战略。市、县两级先后投入4500余万元,建成了以市级数据库为核心,以市、县、乡、村四级信息网络为主干,以公众网、政务网、办公网为支撑的信息化资源配置体系。自主开发了城镇人口户况图标管理系统、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系统、市内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通信联络动态查询系统等软件,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应用体系,为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决策科学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优质化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九、坚持加强“三基本”建设,始终把健全基本网络、完善基本职责、强化基本技能作为推动工作健康的重要支撑。为加强基层人口计生基本网络、基本职责、基本能力建设,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三基本”建设的指导意见》,以稳定人口计生机构队伍为立足点,进一步健全了基层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基本网络;以夯实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为切入点,进一步落实了基层人口计生岗位基本职责;以促进人口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落脚点,进一步提升了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基本能力。
十、坚持加强群众团体建设,始终把计生协会作为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力量。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在宣传组织、民主参与、群众自治和自我监督中的积极作用。“十一五”期间,通过推进计划生育协会由社会团体向群众团体过度和参公入序机构改革工作,完成了市、县两级计划生育协会的编制核定、“三定”方案和换届改选等工作,计生协会已经成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生力军。
十一、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始终把推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建立完善了流动人口户籍地、现居住地和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协作配合和以现居住地为主管理的责任机制,初步形成了市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格局,对流出人口探索建立“信息互通、管理互补、服务互动、责任共担”的协作机制,对流入人口建立落实“房东报告、干部上门、户况图标”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工作。
第三节“十二五”期间面临的主要挑战
一、庞大的人口总量持续增加。“十二五”期间,我市生育旺盛期已婚育龄妇女总数较“十一五”增加。据推算,“十二五”期末我市育龄妇女的峰值人数将达到6.25万,生育旺盛期已婚育龄妇女总数峰值人数将达到64.8万。加之“双独”子女的政策性生育也将对“十二五”期间的生育总量产生一定影响,人口出生将进入新一轮出生高峰期,由于生育惯性,人口总量将持续增加。
二、老龄化进程加快。“十二五”期末,我市老龄人口总量将达到70.5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0.5%。人口总量持续增加和老龄化进程加快将交织在一起,给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带来严峻挑战。
三、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治理仍然十分艰巨。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为虽然“十一五”时期比“十五”期末下降10.5个点,但离正常值(104±3)还有一定差距,且反弹的风险压力较大。
四、人口整体素质亟待提高。“十一五”期间,我市人口素质虽然有较大提高,但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特别是人的健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道德素质亟待提高。
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难度大。“十二五”期间,我市跨省流动人口流出总量大,预计将保持在145万左右,由于流出地与流入地“区域协作”的工作机制体制不健全,影响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六、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亟待完善。由于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的一系列公共惠民政策多数是按人头享受,使现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效应一定程度被弱化。“十二五”期间,必须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户、两女绝育户的奖励扶助力度,从政策、资金上进一步倾斜,进一步凸显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在奖励少生和保障民生中的积极作用。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十二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事业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要求和经济社会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切实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及中共遵义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实施意见》。继续把降低生育水平、严格控制人口数量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从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强化监督、综合施治等方面,全面加大人口计生工作力度,坚持工作目标从高、控制指标从低、依法管理从严、利益导向从优,确保实现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双降”目标,同时落实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其他各项任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第二节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要通过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的政策、制度、政府组织和社会服务网络体系,进一步建立“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实现人口稳定均衡增长、素质全面提升、结构动态优化、流动迁徙有序、分布科学合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目标。
“十二五”期末,常住人口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妇女总和生育率控制在1.65左右;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稳定提高到97%以上,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稳定提高到82%以上。全市户籍人口控制在787万人以内;实现全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覆盖;进一步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50/万以内,总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值(104±3)范围。
第三节主要任务
一、千方百计确保“双降”。继续把降低生育水平、严格控制人口数量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加强管理服务、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严格奖惩措施,全面加大人口计生工作力度,全力控制政策外生育,确保实现“双降”目标。
二、全面提高人口素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进一步规范婚前、孕前和孕产期保健服务。大力推进免费孕前优生检查项目,配合卫生部门实施好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重视学前教育和婴幼儿早期教育,积极推进全民终身教育,提高人口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富余劳动力和劳务输出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劳动力人口的技能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完善公民基本道德素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及时发现并矫正各种心理卫生问题。
三、全力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平衡。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政策体系,消除性别歧视,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采取综合措施,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协调机制和责任机制,完善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
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人口老龄化研究,探索构建老年人养老服务体系,把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纳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在城市规划中的比重,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各种类型的养老服务机构,研究建立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养老保障制度,重点针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两女”户家庭的老年父母预防保健、权益保障、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等方面开展试点工作。
五、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进程。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全面推进流动人口“一站式”和“房东报告、干部上门、户况图标”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加快社区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的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统筹管理、区域协作、服务均等、管理互动、服务互补、信息共享、责任共担”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六、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综合改革为动力,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强化社会管理,有效整合资源,紧紧围绕“文明倡导、健康促进、优生优育、致富发展、奉献社会”五个方面开展工作,建立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经济发展、子女成才、身体健康、养老保障为一体的政策措施,通过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促进计划生育家庭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进一步提高。
七、全面实现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均等化全覆盖。继续深入开展巩固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加强分类指导,切实落实动态管理,预警退出和分级责任制,不断丰富优质服务内涵,全面推动优质服务提质提速。力争在“十二五”期末。全市有80%以上的县、区(市)达到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标准,50%以上的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达到国家级、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水平。
八、完善人口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以PIS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为基础,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建立“遵义市人口信息服务中心”,为全市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提供全面、可靠的人口基础信息。
第三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坚持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艰巨性、复杂性和严峻性的认识。把人口问题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期、离任、晋升考核,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由于工作失误或渎职造成工作下滑以及弄虚作假、瞒报谎报实际情况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两个统筹”。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不断突破制约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为推动“两个统筹”提供动力支持和制度保障。加强对城市、农村、城郊结合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不同模式研究,为推进城镇化、统筹城乡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第二节强化宣传教育夯实基层基础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主动性。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公益性宣传,积极推动人口计生宣传的社会化、公益化,建立“大联合、大宣传、出精品、出效益”的宣传体系。加强人口文化建设,积极开发制作各种符合现代化风格的宣传品及文艺作品,积极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人文环境。加大对各级党委政府人员及计划生育干部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开展便民维权活动,依法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网络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口计生基本网络、基本职责、基本能力建设。坚持把“三基本”建设作为带有基础性、根本性的问题抓紧抓好,建设自上而下的优质管理服务体系和覆盖终端的基本网络。强化责任措施落实的严肃性与工作方法的科学性,以领导责任制为关键环节,以“三基本”为基础支撑,全面推行全程管理服务。坚持并不断完善以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负实责;人口计生部门发挥主管和参谋作用、负具体指导责任;各相关部门依法分别负相应的综合治理责任为主要内容的人口计生工作领导体制、协调机制和责任体系。
第三节加大投入保障强化技术服务
一、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深化政府投资改革,进一步优化公共财政投资结构,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人口发展领域的投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保证计划生育各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优化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完善本级财政投入人均计划生育生育事业费增长比例与财政同步增长比例的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技术服务人员整体水平。完善市、县、乡三级服务阵地硬件建设,着力创建“四优一满意”的服务环境,力争“遵义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完成75个乡(镇)中心技术服务站(40000平方米)的改扩建,全力提高技术服务人员的技能和素质,力争全市10%以上达到本科以上学历,45%以上达到专科以上学历,18%以上有中级技术职称,65%以上有初级职称,从事临床服务人员全部取得执业资格。
第四节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依法行政
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和服务能力。按照“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要求,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改进作风,建设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群众工作队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通过竞争上岗、择优录用、轮岗交流、民主评议、优胜劣汰等方式,挖掘现有干部队伍的潜力,调动他们做好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职业化干部队伍。
二、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提高依法管理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六化”工作要求,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加大执法监督和检查力度,加大人口计生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充分协调和运用司法资源,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
第五节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协作互动,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切实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避孕节育服务,加强同市外周边地区以及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区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以流入地服务管理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信息共享、管理互补、服务互动、责任共担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完善综合信息体系建设。
二、进一步推进全程管理服务,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失衡的协调机制和责任机制,全面推行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和孕情监测等全程管理服务制度,依托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完善出生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两非”行为的监测,建立完善纪检、公安、人口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两非”案件联合办案机制,加大“两非”打击整治力度。推行出生人口、孕妇B超检查和终止妊娠登记实名制以及出生人口信息收集共享机制,探索建立关爱女孩公益金,为女孩在上学、医疗、就业等方面给予扶持。
第六节推进协会建设强化信息化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计生协会建设,拓展服务领域。认真学习贯彻《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科学发展规划纲要》。加强各级协会组织建设,进一步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扎实开展人口计生群众性宣传活动,推进生育关怀、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支部加协会、建设新农村”等工作。拓展计生协服务领域,扩大项目实施范围,创新项目管理和监督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为决策管理提供信息支撑。全面推进“遵义市人口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员人口信息的真实性、准确率、完整率和利用率,把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成为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决策、服务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础性平台;以全员人口信息为基础,实现常住人口信息、流动人口信息、技术服务信息、奖励扶助信息等的网上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促进各应用系统的一体化建设和应用;大力推进人口发展决策支持系统建设,遵循国家人口计生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做好各业务系统数据结构和标准代码的衔接,建立各级有效的身份认证、数据备份和信息安全监测体系;继续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全面建立公众服务网站,实现网上办事、提升网上办公能力,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能力。
第七节完善利益导向深化幸福家庭创建
一、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体系,提高家庭发展能力。认真落实各级各类计生奖励优惠政策,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公共惠民政策下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着力推进公共民生普惠政策与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衔接兼容,优先优厚惠及计生家庭,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既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又享有计划生育优惠政策,成为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社会群体。注重运用重大公共政策破解人口发展难题,发挥公共政策的导向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福利政策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发挥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作用,着力推进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使“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切实促进家庭和谐幸福”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养老体系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加快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无子女老人、独生子女父母和老年人护理保险制度。研究建立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探索建设计划生育家庭老年公寓,对无子女和独生子女的高龄老人开展集中养老试点。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在城市规划中的比重,加大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的建设。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