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农业产业化(渔业)龙头企业有关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文号:琼府函〔2015〕175号
颁布日期:2015-10-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农业产业化(渔业)龙头企业有关问题的批复

省海洋与渔业厅:

你厅《关于对省级龙头企业到期监测和上报海南佳德信食品有限公司为省级龙头企业的请示》(琼海渔〔2015〕6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保留海南勤富食品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为省级农业产业化(渔业)龙头企业(名单见附件),有效期为2015年7月至2017年10月止。

二、同意认定海南佳德信食品有限公司为省级农业产业化(渔业)龙头企业。认定时间从2015年10月至2017年10月止。

请你厅按照有关要求,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充分发挥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辐射带头作用,为更好地促进全省现代渔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同意保留省级农业产业化(渔业)龙头企业名单

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同意保留省级农业产业化(渔业)龙头企业名单

1.海南勤富食品有限公司

2.海南泉溢食品有限公司

3.海南蔚蓝海洋食品有限公司

4.文昌福海食品有限公司

5.海南宝龙渔业有限公司

6.海南中本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7.三亚意源养殖有限公司

8.三亚福联水产发展有限公司

9.儋州珠联食品有限公司

10.海南洋浦南鹰远洋渔业开发有限公司

11.海南高远食品有限公司

12.海南新台胜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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