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3年上半年城镇居民食品价格上涨财政补贴和农村居民农资及种子种苗财政补贴发放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三府办〔2013〕77号
颁布日期:2013-03-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3年上半年城镇居民食品价格上涨财政补贴和农村居民农资及种子种苗财政补贴发放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2013年上半年城镇居民食品价格上涨财政补贴和农村居民农资及种子种苗财政补贴发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5日

三亚市2013年上半年城镇居民食品价格上涨财政补贴和农村居民农资及种子种苗财政补贴发放方案

自2012年10月份以来,特别是春节期间,我市居民购销热潮和外来游客剧增,全市消费量扩大,主要食品如蔬菜、冰鲜水产品、肉禽蛋类等价格均有明显上涨,年后依然维持较高水平。为缓解当前食品价格上涨给全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带来的压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我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市委、市政府决定给全体城镇居民发放上半年食品价格上涨财政补贴和农村居民发放农资及种子种苗财政补贴。为做好此项惠民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具有三亚本地户籍的城乡居民,以及2012年10月-2013年2月间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地户籍的在职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

二、补贴标准、时间及资金来源

按补贴标准每人每月60元,补贴时间为2013年1—6月,共6个月,补贴对象每人一次性获得补贴360元。预计发放人数62万,预计补贴发放金额22320万元,工作经费150万元,共计22470万元,从2013年年初预算安排的物价上涨联动补贴经费中拨付。

三、申报、发放时间安排

本次补贴申报、发放时间安排如下:各归口管理部门于2013年3月20日—25日对2012年下半年数据进行更正调整,3月28日前提取有效信息并对人员信息分银行打印纸质汇总表并盖章后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于4月2日根据资料报送情况陆续全面发放物价补贴。各归口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未申报和未能发放成功居民于4月15日至5月5日受理补报和信息更正,于5月10日前提取有效信息并对人员信息分银行打印纸质汇总表并盖章报送市财政局。5月10日—15日市财政局对变更人员进行补充发放,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四、补报申请和发放渠道

本次物价补贴以各归口(除财政归口外)从居民直补平台中下载的所属归口2012年下半年已享受物价补贴的城乡居民信息公示为基础,申报人员根据自身的变化情况申请增减或改正。资金发放渠道不变,仍是通过银行直接发放补贴资金到申请人提供的个人银行账号上。修改信息或新增申报的人员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在2013年3月份财政工资统发系统人员名单内的,由市财政局直接导入系统,无需申报;未实行工资统发人员(包括财政实拨人员、属于统发但尚未在2013年3月份工资统发系统中的人员以及单位自筹资金发放工资的人员)由各自单位网上申报。通过登录市财政局网站首页(http://www.mof.sanya.gov.cn),打开常用链接栏中的“三亚市居民直补网上申报平台”,进入申报界面。首先通过公告栏查询获取登录单位登录账号,凭登录账号和初始密码登录系统申报或维护本单位员工身份及账户等相关信息,单位申报员工信息时可以逐条录入,也可以下载信息采集模板,编辑完电子表格的相关信息后批量导入。单位申报维护完员工身份、账户等信息后即可将数据网上提交送审,并打印纸质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二)城乡低保对象及五保户如需修改或新增申报信息的,到市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市民政局核定人数后按银行分类打印纸质汇总表盖章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报送的纸质文本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相应银行,再由银行发放至各受补人员银行账号。

(三)三亚地区企业在职人员补贴,由企业申请获得登录账号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三亚市居民直补网上平台进行申报和修改信息。企业维护完职工人员信息后提交送审,并打印纸质明细加盖公章后送交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审核,逾期不予受理。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将审核通过的人员信息按银行分类打印纸质汇总表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报送的纸质文本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相应银行,再由银行发放至各受补人员银行账号。非本市户籍的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凭身份证和2012年10月-2013年2月间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在我市缴纳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款凭证到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进行申报和修改信息或个人自行网上申报后将有效证件送到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进行审核。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审核通过后录入直补系统,核定人数后分银行打印纸质汇总表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报送的纸质文本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相应银行,再由银行发放至各受补人员银行账号。

(四)由三亚社保发放养老金的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和机关单位退休工勤人员补贴,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核准后按银行分类打印纸质汇总表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报送的纸质文本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相应银行,再由银行发放至各受补人员银行账号。

(五)三亚城乡居民向本人户口所在村(居)委会申报和修改信息,由村(居)委会核实后提交区管委会、镇政府进行审核,区镇审核汇总后按银行分类打印纸质汇总表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报送的纸质文本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相应银行,再由银行发放至各受补人员银行账号。

(六)农垦系统人员的补贴申报。由各个归管农场按照企业的形式,申请获得登录账号后自行登录三亚市居民直补网上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和修改信息。农场维护完职工人员信息后提交送审,并打印纸质明细加盖公章后送交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审核,逾期不予受理。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将审核通过的人员信息按银行分类打印纸质汇总表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报送的纸质文本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相应银行,再由银行发放至各受补人员银行账号。

(七)被征地农民、参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市居民养老保险人员的补贴申报和修改信息由市农保局核准后按银行分类打印纸质汇总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报送的纸质文本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相应银行,再由银行发放至各受补人员银行账号。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提供的银行卡不能为信用卡,且所提供的开户名称必须与银行卡或存折一致。申报人员原已成功发放的银行卡原则上不能变更。

(二)申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或修改,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人员对申报或修改后的信息应实时跟踪,发现问题需及时自行或申请修正。

(三)申报人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的需要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四)各归口信息采集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本归口人员的信息采集申报及信息修改的解释工作。

(五)需要修改已申报信息或新增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归口管理部门修改或申报,并在打印出来的修改后或申报信息文件(一式两份)上签字确认,修改或新增申报人员和归口部门各留一份,以备核对查询。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区镇及市级归口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物价上涨财政补贴发放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地做好居民信息申报、采集、审核和及时向市财政部门提供居民发放信息。市财政部门和相关银行要按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居民个人账户。市委宣传部负责引导媒体做好本次补贴发放的宣传工作,避免可能存在骗补行为情况的发生,让社会舆论正确了解相关政策,让广大群众领会市委、市政府的正确决策。

(二)市财政部门负责筹集本次补贴的资金,组织协调各部门和系统开发公司开展申报以及数据信息汇总工作,同时配合有关单位和媒体做好宣传公告等工作。

(三)市纪检、审计、物价、发改、统计等部门要加强对物价财政补贴申报及发放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对违反本方案规定,采取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的,除全额追回所发补贴外,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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