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9年河北省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9年河北省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北省农业厅 | 文号:冀农计发[2009]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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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4-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2009年河北省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农计发[2009]65号
各设区市、直管县农业局、财政局: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09]20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根据各市县申报情况,制定了《2009年河北省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09年河北省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
二00九年四月十三日
2009年河北省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农作物良种补贴力度,对我省水稻、小麦、玉米、棉花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为确保良种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棉种植面积,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出发点,按照“全面覆盖、整体推进、因地制宜、补贴农民”的思路,对农民种植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四种作物进行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质良种推广步伐,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项目,力争全省粮食面积稳定在9200万亩以上,总产达到582亿斤,棉花面积稳定在950万亩以上,总产达到14亿斤。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体推进原则。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水稻、小麦、玉米、棉花良种补贴政策;按照农民实际种植面积据实补贴。
(二)坚持品种择优原则。省农业厅组织专家论证推介主导品种,品种推介优先选择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品种,主导品种确定后,省农业厅通过河北农业信息网和河北省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发布。禁止选择未经审定、审定不通过、过期淘汰和跨区种植的品种。
(三)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各地农业部门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四、实施规模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范围: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在全省实行良种补贴全覆盖。
(二)补贴对象:对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工)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2009年良种补贴的执行标准为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小麦、玉米每亩补贴10元。
五、补贴方式
根据河北省的实际情况,2009年水稻、玉米、小麦、棉花良种补贴,采取直接发放补贴资金的方式。
六、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严格落实种植面积。各地要按照整体覆盖、逐级推进的原则,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村委会认真核实做好登记、公示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认真审核,做好汇总等工作;县(市)成立以主管县(市)长为组长的落实良种补贴惠农政策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并对本县(市、区)申领发放补贴资金和种植面积的真实性负责,对虚报面积和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单位或个人,除取消当年的补贴外,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认真搞好品种推介。作物品种实行良种推介制。省农业厅组织农业专家公开推介品种,农民自愿购种,财政部门直接发放补贴,严禁省级以下任何单位和部门推介品种。
(三)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程序。补贴资金实行公开推介良种,落实种植面积,农民自愿购种。补贴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粮食直补“一卡通”或“一折通”要求负责组织,直接向享受补贴的农户发放,不得层层委托发放,不准发放现金。严禁各级财政或农业部门组织招标。
(四)据实拨付项目资金。对于全覆盖的补贴品种,省财政实行预先拨付、年终据实结算的方式。省财政根据各地申请,预拨良种补贴资金,预拨资金不足的由市县先行垫付,不得因为资金问题影响良种补贴资金的发放。年度终了,省财政根据各市县实际补贴数额进行清算。
(五)健全良种补贴档案。各地要加强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良种补贴明细档案,实现县级有区域图、乡级有落实表,村级有到户清册。乡级面积落实表一式三份,分别由乡镇农技站、县农业局和财政局保管。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调配合。各级要高度重视良种补贴项目,切实把该项目作为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拨付工作;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制定方案、良种推介、技术服务等工作。其他各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良种补贴项目搞好服务。
(二)强化项目公示。实行良种补贴村级公示制,公示内容要包括农户良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各级财政、农业部门设立良种补贴监督电话,并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资金管理。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所需配套推广工作经费,保证补贴品种推介展示、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中央下拨的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四)强化监督检查。省级农业、财政部门和各设区市农业、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真了解项目区面积落实、种子质量和价格、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良种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减少。
(五)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做好良种市场供应,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切实保障种子供应市场渠道畅通、规范有序,确保农民使用上放心种子。
(六)强化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宣传良种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群众对农作物良种的认识,充分调动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发展粮棉生产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做好主导品种栽培技术宣传。生产经营主导品种的种子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准确地提供品种的特征特性,栽培技术、适宜范围等技术资料,并加强售后服务。
(八)加强指导,减少生产风险。宣传指导广大农民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到合法诚信的种子企业购种,减少生产风险。
(九)认真搞好工作总结。各市财政、农业部门在2009年11月底前将当年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认真总结并上报省财政厅农业处,省农业厅粮油处、经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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