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鹤政办〔2010〕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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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6-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通知
鹤政办〔2010〕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气象服务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09〕89号)精神,按照《河南省气象局鹤壁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现代农业气象示范市的合作协议》要求,为充分发挥气象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设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的重要意义
粮食生产与气象条件密切相关,干旱、暴雨、大风、连阴雨、冰雹等气象灾害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尤为严重。据不完全统计,我市每年因干旱、冰雹等气象灾害造成的农业损失占整个农业生产总值的3%—5%。农村又是遭气象灾害最为严重的地区,相对城市而言,农村公共气象服务严重缺失,气象灾害威胁着农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随着农业生产方式的改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对气象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我市作为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优质小麦、玉米生产基地,建立健全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是做好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途径,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手段。各县区政府要把建立健全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发展现代农业,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
二、加快建立健全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
(一)深入推进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每个乡镇建设1个气象信息服务站,完善农业气象服务信息的收集、发布渠道,形成覆盖面广、便捷高效的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气象信息网络体系,增强农业气象信息产品为农民服务的时效性和实用性。在条件成熟时,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成立区级气象机构。
2.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村级气象信息服务点建设。用3年时间,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各行政村普及气象信息服务点。2010年,实施“百村十个一”工程,即在100个村和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成拥有“一台电脑、一部电话、一个网络、一套制度、一个信息员、一间房子、一个宣传栏、一个场所、一个专用号码、一个网站”的综合服务点。
3.建设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结合各县区特色,在每个县区建成1个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区。在示范园区内安装多要素自动气象站、土壤水分自动观测仪,配备特色农业气象观测所需设备,建立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固定炮站,发挥气象为农服务的示范带动作用。
4.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建立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正规化建设,健全作业队伍,建设标准化固定炮站,扩大作业规模和覆盖面,提高作业机动性,提升指挥和作业水平,增强作业效果。
(二)深入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
1.加强精细化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能力建设。用3年时间,在每个乡镇建设一个乡镇气象站,建立预报到乡镇、监测到乡镇的农村气象灾害监测体系。乡镇气象站主要以多要素自动气象站为主,辅助布设土壤水份自动监测仪,开展墒情、雨情和灾害性天气监测,构建农村气象灾害监测网络。
2.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接收系统建设。升级、完善市、县两级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南。组织推进基层单位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机和电子显示屏的建设工作;在每个乡镇安装1套气象预警信息管理机,每个行政村安装1套气象预警信息接收机,及时将预警信息向广大农民群众传递,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服务全覆盖。
3.建立气象灾害应急减灾组织体系。建立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有效联动的农村应急减灾组织体系,组建气象灾害应急队伍。加强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每个乡镇至少有一名气象协理员,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名气象信息员。气象协理员和气象信息员要能够及时接收和传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收集并向相关方面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宣传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参与本乡镇、本村气象灾害防御方案的制订以及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
4.完善预防为主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各县区要编制出台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气象灾害防御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指导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要统一制作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明白卡和气象防灾减灾明白卡,积极组织实施气象灾害防御和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制度,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示范乡、村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机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投入保障
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将把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纳入目标管理。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制定、细化管理和考核办法,加强协调和管理,调动社会多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经费、日常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
附件:鹤壁市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附件
鹤壁市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徐合民(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金志广(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军(市气象局局长)
成员:郭志鹏(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家斌(市财政局副局长)
胡全贵(市农业局副局长)
肖用海(市水利局副局长)
黄继恒(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合生(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全德(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程昌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邓光侠(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赵胜利(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白立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毕俊华(市安监局副局长)
张涛(市旅游局副局长)
原国平(市水库建管局副局长)
胡轩州(浚县农场副场长)
张睿光(市气象局副局长)
岳朝亚(浚县副县长)
刘宏业(淇县副县长)
吕民民(淇滨区副区长)
王德才(山城区副区长)
马海澎(鹤山区副区长)
李长根(开发区管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张睿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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