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济源市重点工业企业及高成长型中小企业稳增长保运行工作考核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济政办〔2015〕68号
颁布日期:2015-07-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济源市重点工业企业及高成长型中小企业稳增长保运行工作考核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工业企业:

《济源市重点工业企业及高成长型中小企业稳增长保运行工作考核激励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7月23日

济源市重点工业企业及高成长型中小企业稳增长保运行工作考核激励办法(试行)

为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打好稳增长保运行攻坚战,确保全年工业预期目标顺利实现,根据《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稳增长保运行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济政办〔2015〕62号)精神,按照“量化、简便、透明”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30家重点工业企业和30家高成长型中小工业企业。

二、考核内容

工业总产值(总量、增速)

入库税金(总量、增速)

固定资产投资额(总量、增速)

(重点企业中今年新入规企业由于没有基数,以上3项考核指标增速均按照30家重点企业平均增速执行。)

三、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按照百分制进行考核,每月考核累计数据。工业总产值、入库税金、固定资产投资3项指标得分之和为考核得分,其中工业总产值权重30分、入库税金权重30分、固定资产投资额权重40分(分值权重及比例系数见附件)。

总量指标计分方式:本单位值/最大值×比例系数×权重;

速度指标计分方式:(本单位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比例系数×权重。

工业总产值中总量占比30%,增速占比70%。

入库税金中总量占比50%,增速占比50%。

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占比70%,增速占比30%。

每月由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共同参与,对30家重点工业企业、30家高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入库税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进行统一考核排序,其中工业总产值和固定资产投资额由市统计局提供,入库税金由市国税、地税和财政部门提供。

四、结果运用

对考核结果采取月度通报、年终总评。市工信委每月在全市稳增长保运行点评会上公布重点企业、高成长性企业的考核结果。市财政在工业经济发展资金中列支扶持资金,按照年终考核结果,对稳增长保运行先进企业进行年终科技研发及企业创新资金扶持。

年终设立综合考评奖,设置三个等级对30家重点工业企业和30家高成长型中小工业企业分别进行扶持。其中30家重点工业企业一等奖扶持300万元,二等奖扶持200万元,三等奖扶持100万元;高成长性中小工业企业一等奖扶持150万元,二等奖扶持100万元,三等奖扶持50万元。每个等级的扶持名额根据年终考核结果确定。以上扶持资金重点用于企业节能减排、研发平台建设、企业创新等方面,其中30%用于补助企业法人代表研发、创新经费。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行)。此前关于工业的奖励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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