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治理通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汴政办[2015]162号
颁布日期:2015-11-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治理通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汴政办[2015]1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打击治理通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打击治理通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方案》

2.开封市打击防范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015年11月9日

附件1

打击治理通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

近年来,利用通信网络、金融支付等信息科技手段实施的虚假信息诈骗犯罪高发,波及范围广、受害群体多、涉案金额大,已成为严重影响我市公众安全、社会诚信的突出治安问题。为有效遏制当前我市虚假信息诈骗案件的高发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根据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系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集中受理、快速阻断、综合研判、动态预警、合成打击、全面防控”的总要求,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工作模式,以成立反虚假信息诈骗中心(以下简称为反诈骗中心)为主线,着力搭建科技制导、反应高效的网上拦截阻断系统和作战平台,着力打造警企联合、技术反制、以专对专、以快制快的打击防范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技战法和工作机制;着力形成党委、政府牵头,公安机关当主力,工信、银监及通信运营商、银行金融机构等多部门齐抓共管,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反虚假信息诈骗工作格局和高压态势,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加快平安开封、诚信开封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职责分工

(一)公安机关。发挥主力军作用,承担反诈骗中心的日常工作;与通信管理和银监等部门一起,搞好打防虚假信息诈骗的网上拦截系统和作战平台建设,共同打造打防虚假信息诈骗技战法和工作机制;与工信、银监部门及三大运营商、六大国有商业银行一起解决好反诈骗中心人员入驻、端口对接、权限开放等问题,为入驻人员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和条件;严厉打击破坏通信运营线路、“伪基站”、危害通信运营安全及金融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与工信管理、银监部门一起推动手机卡、银行卡实名制的落实,逐步实现身份证信息实时比对;与有关部门结合,持续不断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推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提升广大群众的防骗意识和能力。

(二)市工信管理部门。协调督导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参与反诈骗中心建设,推动公安、通信运营和金融单位共同建好打击防范虚假信息诈骗犯罪网上拦截系统和作战平台,共同建立打击防范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技战法和工作机制;协调做好三大通信运营商人员进驻反诈骗中心和系统对接、培训事宜,与公安机关一起帮助进驻人员解决好工作待遇和工作环境问题;督促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加强对通信营业网点及各类专线、中继线用户和代理商管理,严格落实通信用户实名制,依法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

(三)市银监部门。协调督导工、农、中、建、交、邮六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其它银行参与反诈骗中心建设,推动公安、通信运营和金融单位共同建好打击防范虚假信息诈骗犯罪网上拦截系统和作战平台,共同建立打击防范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技战法和工作机制;协调做好六大国有商业银行人员进驻反诈骗中心、开放端口、下放权限和培训事宜,帮助进驻人员解决好待遇和工作环境问题;协调其它股份制银行和地方银行建立AB角联络员机制,并在以后逐步入驻反诈骗中心;督促各金融单位落实开户实名制,与公安机关一起依法查处为诈骗犯罪提供便利的不法行为。

三、机构设置

成立开封市打击防范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附后),负责全市反虚假信息诈骗工作的统一领导、总体规划和统筹推进。

(一)总体架构

组建反虚假信息诈骗中心,市反诈骗中心设在开封市公安局,实行7×24小时工作运转。反诈骗中心人员从公安机关和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以及工、农、中、建、交、邮六大国有商业银行抽调进驻合署办公,以上进驻单位中运营商要确保2名以上工作人员、金融单位要确保4名以上工作人员,同时备好开展工作的相关设备,以后随着工作的开展,争取其它银行及IT业务或互联网服务公司派人逐步进驻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二)功能定位

市反诈骗中心由三大运营商和六大国有商业银行人员入驻,与公安机关合署办公,实现与110指挥中心、报警人三方通话,负责本辖区范围内虚假信息诈骗警情的接警处置、服务咨询、技术反制等工作;统筹全市反虚假信息诈骗工作的指挥调度、综合协调、应急处置;具备对国内涉案银行账户信息和资金交易的实时查询、止付权限;对涉案电话、手机采取拦截、送空号音、追呼、关停等措施予以阻断;全面掌握全市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动态变化,分析研判本地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形势,精确制导本地打防工作;为全市案件侦破和专项打击提供实战服务;适时发布动态预警,开展主动防控拦截;为原所辖的省直管县(市)反诈骗中心的工作提供支援和服务;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一起组织开展好全市反虚假信息诈骗宣传防范工作。

(三)建设标准

全市反诈骗中心要按照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的原则,做到场所设置、设施配备、人员着装(各单位工装)、技术参数、工作机制“五统一”,实现公安机关内部系统平台与通信运营商、银行金融机构的网络系统对接或工作衔接,确保各类数据信息资源充分整合应用、汇总分析。市指挥中心、反诈骗中心要实现110三方通话,具备主动进攻和全时空防控的整体作战功能。反诈骗中心要建立110虚假信息诈骗接处警系统、网银封锁系统、自动追呼系统和对170、400、一号通等有诈骗嫌疑的虚拟或智能电话拦截系统、对诈骗网站的识别和封堵系统,具备对涉案账号的快速锁定功能,对诈骗语音、境外改号诈骗电话的拦截功能、对诈骗网站网址的查控封堵功能。具备对涉案电话、手机的自动追呼功能。

(四)内部设置

市反诈骗中心对进驻人员进行合理编组,可设受理处置、合成研判、通信工作、金融工作、勤务保障等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

1.受理处置组。统一受理本地虚假信息警情的报警咨询、举报,指挥调度出警,负责审核案件和犯罪信息,为案件处置工作提供准确的号码、账户等信息,对审核出现失误导致号码或账户被误作处理的要承担责任。协调指导通信工作组开展阻断控制话务流的工作,协调指导金融工作组开展涉案账户的查询、止付、冻结等工作,协调指导做好虚假信息诈骗网站的封堵、查控、关停等工作,指挥出警单位和民警开展事主劝阻、侦破抓捕等工作。

2.合成研判组。由公安机关的刑侦、技侦、网安、大情报、视频侦查等警种和部门抽调人员共同组成。搜集汇总各组线索,汇总分析犯罪数据,依托各级公安机关情报研判专班,开展虚假信息诈骗分析研判,精确制导侦破打击工作;对本地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动态进行分析研究,查找漏洞,提出精确的打防对策;为侦查破案和专项打击提供实战服务;负责反诈骗中心的日常协调运作。

3.通信工作组。各通信运营商及IT业务或互联网公司建立全市虚假信息诈骗源头防控系统和话单全单查询渠道,建立诈骗电话自动预警和实时拦截机制,实现对诈骗电话的自动识别、预警、防控和实时拦截,对诈骗网站、网址实时封堵、查控、关停。为办案单位开展信令溯源、话单调取、技术侦控等工作,协助倒查涉案号码的销售渠道和来源。

4.金融工作组。建立涉案银行账户快速查询、止付、冻结机制,对涉案银行帐号第一时间进行查询、止付、冻结,实现跨省跨境跨行快速查询止付冻结;建立涉案银行账户“灰名单”管控和预警机制,对涉案账户及其开户人身份信息采取措施防止资金汇入账户,同步核查同一开户人的其它账户,纳入“灰名单”库植入“账户预警”系统;探索建立“异常IP账户预警”,主动监测“相同IP地址操作大量网银、大额拆帐转移”的可疑账户。对立案侦查的虚假信息诈骗案件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返还文书开展退还款项工作。

5.勤务保障组。做好反诈骗中心建设投入、设备购置、软件开发、专案侦查等作战保障工作。负责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进驻反诈骗中心工作的通信运营商、银行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进行绩效奖励;对在反虚假信息诈骗犯罪中有功的通信、银行人员、人民群众、有关公安机关和民警,经反诈骗中心审核认定的,及时予以奖励。

四、工作流程

(一)内部工作流程

1.统一接警。反诈骗中心设立接警专门席位,与110对接,统一受理本地虚假信息诈骗警情和相关案件举报,提供警情受理、案件咨询、指导报案等服务。

2.审核处置。对接报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分类处理,对经审核确属虚假信息诈骗的,核准双方号码、账户及所属金融系统、受害人信息、作案嫌疑人语音特征等信息,提供给通信、金融、研判等工作组进行处理。对报假警、假案造成不良后果的,指令辖区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3.即时止付。根据接警情况,对涉案帐号及所有关联账户采取网银干扰、冻结等多种手段以最快速度止付,尽力挽回受害人损失。

4.阻断拦截。根据接警研判结果,对涉案通信号码第一时间采取关停、封堵和送空号音、追呼等措施处置控制。

5.快速查询。对涉案银行帐号和作案通信号码进行快速查询,并提供给合成研判组。

6.侦办案件。由研判组将案件线索提供给管辖地公安机关落地侦办,与办案单位共同开展精确研判、合成作战。立案单位应在24小时内补办启动快速反应的相关法律手续。

7.实时预警。依据警情变化,在媒体和网站每日发布实时警情并进行预警分析,发布新型诈骗手法。

8.漏洞修补。根据接处警、案件侦办及合成研判情况,查找通信运营商、金融部门在业务流程、产品设计、系统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及时组织各通信运营商、银行金融机构进行整改完善。

9.返还赃款。探索建立涉案资金风险核实、止付资金、快速查证和原路返还机制,最大限度地挽回群众损失。

(二)纵向工作流程

反诈骗中心积极向相关运营商和银行依法依规请求授权或提供实战服务。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各地反诈骗中心的权限使用工作,既要合法合规,又要简便快捷,在工信管理和银监部门的领导指导下严格审批、严密监管、规范使用,不断适应以专对专、以快制快的动态工作需要。

附件2

开封市打击防范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秦保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扬副市长

郑中华副市长

成员:许方军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魏振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新世市政府副秘书长

侯潮市政府调研员

张青春市工信委主任

秦志锋市银监局局长

杜怀忠中国移动公司开封分公司总经理

李继文中国联通公司开封分公司总经理

王伟中国电信公司开封分公司总经理

康广明中国工商银行开封分行行长

曹复兴中国农业银行开封分行行长

侯利军中国银行开封分行行长

于小岗中国建设银行开封分行行长

陆新中国交通银行开封分行行长

高文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封分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开封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伟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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