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农业产业化提升攻坚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农业产业化提升攻坚实施意见的通知

汴政办[2013]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开封市农业产业化提升攻坚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6日

开封市农业产业化提升攻坚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和开封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三化”协调发展道路,打好农业产业化提升攻坚战,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在拉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社会就业、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市场供给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我市农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农业产业化提升攻坚的重大意义

“十一五”期间,我市农业取得长足发展。粮食产量达到255.6万吨,畜牧业发展势头良好,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01.2亿元。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576家,其中农业产业化省重点龙头企业15家,市重点龙头企业91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达127.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390元。截至2012年底,全市粮食产量达到267万吨,实现九连增,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414元。但是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市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资源的制约作用日益明显,粮食生产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依然薄弱,抗灾能力不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不强,高效农业推广体系还未建立起来;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较慢,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农民收入增长渠道不宽。

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要求我们要积极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发展的道路。市十次党代会把打好农业产业化提升攻坚战作为“十二五”期间“五大攻坚战”之一,明确指出推进农业产业化是加快开封崛起的重要内容,重点打造粮食、油料、棉花、大蒜、畜禽、林业、花卉、蔬菜、淡水养殖、食用菌等十大产业链,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这一新的要求,对指导我市农业产业化提升攻坚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农业产业化提升攻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发展的道路。坚持“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发展理念,着力提升一产,壮大二产,强化三产。以粮食稳产增产为前提,以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以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为基础,以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依托,培育优势产业化集群,加强品牌建设,强化科技支撑,健全服务体系,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粮食、棉花、油料、蔬菜、西瓜、水产品年产量要分别达到280万吨、6.3万吨、45万吨、629万吨、183万吨、5.1万吨;林业新造林总面积达到63万亩;畜牧业肉、蛋、奶产量要分别达到48.2万吨、35.6万吨、43.7万吨。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641亿元,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达255亿元,实现农产品加工增加值翻一番的目标。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680元。重点扶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40家。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龙头企业达到3家,农业产业化省重点龙头企业达到30家以上,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20家以上。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50万亩以上。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500家以上。农业产业化对农民纯收入贡献率达到20%以上。全市有效灌溉面积达到540万亩以上,旱涝保收田达到404万亩以上,节水灌溉面积要达到65万亩以上,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全市农机装备总动力达到750万千瓦以上,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

三、提升农业产业发展的区域布局、主导产业和主要措施

(一)重点区域布局

充分发挥我市农业资源优势、市场优势和产业优势,抓住产业转移机遇,引导土地、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各种要素向优势区域和优势产业集聚,培育主导产业,尽快形成区域优势。1.建立粮食生产核心区,发展粮食加工业

按照《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2009年4月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2008-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0〕50号)要求,着力构建粮食稳定增产增效的长效机制,确保粮食播种面积达到740万亩以上。按照亩年产1250公斤粮食生产能力的要求,集中打造380余万亩的高标准粮田。一是大力发展优质专用粮食生产。重点在五县优势产区建立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400万亩、优质专用玉米生产基地120万亩,在开封县、兰考县及开封新区、龙亭区、顺河回族区建立无公害优质水稻生产基地10万亩。二是大力发展粮食加工业。扶持和引导一批粮食加工业龙头企业。逐步提高粮食精深加工能力,大力发展主食产业化,粮食精深加工能力达到全市粮食产量的40%。重点打造市区-开封县-杞县为中轴,辐射五县,集粮食深加工、收储、主食品批发零售、物流配送及信息中心等为一体的米、面、速冻食品等主食产业集群,将我市建成全省乃至全国的优质粮食生产加工基地。

2.建设花生生产优势区,发展油脂加工业

一是发挥花生主产区的资源优势,加快优势花生生产基地建设,在开封县西南部、兰考县东南部与东北部、尉氏西部、杞县东北部、通许县北部和开封新区沙壤优势区,建成优质花生生产基地100万亩。二是主攻单产,加大优质新品种推广和补贴力度。利用市农科院技术优势,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三是大力扶持加工企业。扶持和引导一批油料、食品加工龙头企业,引进先进加工技术和工艺,发展优质、营养、健康油料及花生糕、花生奶等系列食品,提高花生加工转化能力,培育一批规模化、品牌化的油料、食品加工龙头企业。

3.发挥棉花传统种植优势、拉长棉纺织产业链条

一是加强优质棉生产基地建设,建成优质棉生产基地50万亩。重点在尉氏县东部、杞县中南部、开封县东部、兰考县东部和通许县南部棉花优势区。二是大力扶持一批棉纺企业,发展精纺棉、精梳高支棉纱等棉花精深加工。三是发展纺织产业集群,走集群化发展的道路,引进面料生产和服装加工知名企业,力争到2015年纺织服装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亿元。

4.建立畜禽养殖优势区,发展畜禽产品加工业

着力推动大农业向畜牧业调整,强化畜禽产品优势,优化畜产品布局,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建设,完善动物疫病防控和良种繁育体系。坚持“提猪、扩牛、壮禽”的方针,重点提高生猪产业竞争力,扩大奶牛、肉牛等优势产品的规模。继续实施黄河滩区绿色奶业工程,加快产品结构升级,提高规模养殖比重和精深加工比重,建立优质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形成以规模养殖、肉食加工、冷链物流为主的畜禽产业优势区。扶持和引导一批大型畜禽养殖加工龙头企业,培育50家高标准养殖骨干企业。重点推进杞县大用1亿只肉鸡养殖基地和雏鹰畜牧20万头种猪场项目建设。改扩建1000个标准化养殖场区,扶持5000头以上生猪、500头以上奶牛肉牛、100万只以上肉禽和50万只以上蛋鸡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业,依托开封福润、尉氏雏鹰等加工企业打造我市年加工300万头生猪加工基地;依托中原皓月建设年加工50万头肉牛加工基地;依托杞县大用和禾丰牧业建设1.5亿只家禽加工基地;依托贾鲁河混养基地建设1500万只蛋鸭生产和鸭产品加工基地;依托禹王乳业建设年加工4万吨生鲜乳的乳制品加工基地;依托方圆皮革、凯华皮革建设皮革加工基地。

5.建立特色农业优势区,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

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重点在杞县中部,通许县朱砂镇、竖岗镇,开封县仇楼镇、半坡店乡等几个优势区,建立无公害大蒜生产基地50万亩;在杞县中部、尉氏县东南部、通许县东部、开封县东部4个优势区建设无公害辣椒产业带;在杞县南部、通许县西部、开封县东南部3个优势区建设无公害菜花生产基地;在开封县兴隆乡优势区建成优质胡萝卜生产基地15万亩;在各县区重点建设无公害蔬菜基地50万亩;在兰考县、通许县食用菌种植优势区,建立双孢菇、香菇、草菇、白灵菇、杏鲍菇种植基地。扶持和引导一批特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引进速冻蔬菜、脱水蔬菜、蔬菜水果深加工项目,形成以无公害蔬菜生产、贮藏、加工贸易为产业链的蔬菜产业集群;大力引进大蒜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开发大蒜系列产品,形成以无公害大蒜生产、仓储、深加工为主的大蒜产业集群;引进食用菌加工企业,形成以食用菌生产、保鲜、储存、加工、销售为主的食用菌产业链和高端保健食品产业。

6.建设木材产业优势区,发展出口创汇外向型木材加工业

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步伐,不断改善生态环境,是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森林资源培育,优化树种结构,在五县建立以杨树为主的速生丰产林生产基地,形成阿凡达木业林板加工优势区;在兰考县建立泡桐生产基地,形成以兰考三环木业、丰利木业为龙头的桐木板材加工优势区,以中原民族乐器厂、金凤乐器厂为龙头的乐器生产优势区;在尉氏县、开封新区等产业集聚区内,壮大和引进一批家具制造龙头企业,发展精工家具和高档家具制造,不断提高我市木业产业化水平和出口创汇能力。

7.建立花卉产业优势区,发展都市休闲观光业和花卉精深加工业

以培育景观新风尚,打造开封“国际菊都”为目标,大力扶持以菊花为主的花卉基地和景观建设。以建设中国(开封)菊花高新科技产业园区为突破口,总体规划建设7000亩菊花产业园区,快速提升我市菊花产业规模和“国际菊都”形象。园区集种植、科研、观赏、菊文化展示、菊花精深加工为一体化,采取集中化、规模化发展模式,建成高档盆栽观赏菊花精品展示区,提升我市都市休闲观光水平。建设药用、食用、饮用菊花示范区,大力发展菊花精深加工,拉长菊花产业链条,为做大做强菊花产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菊花产值“十二五”末力争达到1.6亿元;在开封县、尉氏县建设优质花卉苗木生产基地,大力发展鲜切花生产技术,引进香精、香料提取加工企业,逐步形成以观赏、食用、饮用、鲜切、香料提取为主的花卉产业。

8.建立沿黄水产品优势区,发展水产品加工业

以沿黄滩区、尉氏县贾鲁河滩区两大滩区为重点,扶持引导一批水产品养殖、加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以淡水养殖、鱼鸭混养为主的渔业产业优势区。鼓励企业采用低温速冻保鲜技术,加强水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的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我市水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主要措施

1.强力推进粮食核心区建设,确保粮食增产稳产

重点做好以下八方面:一要全力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大力提高复种指数,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740万亩以上;二要做好高标准粮田建设工作,按照“科学规划、综合配套、稳定面积、规模经营、集中投入、主攻单产”的原则,到2015年,在粮食生产核心区内,建成一批百亩方、千亩方和万亩方,集中打造380余万亩平均亩产超吨粮的高标准粮田;三要做好中低产田的改造工作,力争每年中低产田改造面积呈递增态势,五年累计改造中低产田50万亩,累计完成投资6亿元以上;四要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实施赵口、柳园口、三义寨三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等水利工程建设,五年累计投资力争完成19.6亿元;五要抓住落实种粮补贴这一重点,全面落实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项补贴政策,健全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六要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力度,为粮食增长提供科技支撑;七要抓好抗灾减灾这一关键,坚持抗旱、防涝、防病虫害等全面抓,加强抗灾应急能力建设,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八要提高农业技术装备水平,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更新报废等扶持政策,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社会化农机服务体系,启动我市精准农业智能装备试验示范区建设。

2.积极推进大农业向畜牧业调整

积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推进大农业向畜牧业调整。“十二五”期间畜牧业的发展,一是做好规划,重点做好优势畜产品区域规划和畜产品加工基地规划;二是实施两大工程,即畜禽良种工程和安全控制体系建设工程。建设黄河滩区生态畜牧业示范项目计划投资1.7亿元,生猪养殖基地项目计划投资15.9亿元,肉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9亿元,家禽养殖基地建设项目27.5亿元,奶牛基地项目计划投资1.55亿元,饲料生产基地项目计划投资3.12亿元,畜产品加工项目计划投资50亿元,畜禽良种工程计划投资6500万元,安全控制项目计划投资8.9亿元。通过项目的实施和带动,支撑全市畜牧业有一个大的提升,力争实现畜牧业大市向畜牧业强市的跨越。

3.有序推进土地流转

以保持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为手段,立足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方式。通过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体系建设和交易平台,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土地流转步伐,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提供土地保障。2014年底,完成市、县(区)、乡(镇、涉农办事处)、村四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经过3-5年的努力,基本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愿、依法有偿、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2015年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50万亩。

4.大力加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和龙头企业加工需求,坚持“面向市场、调整结构、突出特色”的原则,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通过政府引导,依靠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区域特色的优质专用粮食、优质畜禽产品、优质油料及果蔬等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利用现有资源形成合力,重视基地建设的高标准和高质量,着眼社会对农产品的新需求,积极开展基地农产品原产地、地理标志、驰名商标的注册和认证,提高我市高端农产品的数量和比重。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逐步壮大基地规模,促进产业集聚,形成特色基地。

5.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集群建设

依据《开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汴政〔2011〕55号),贯彻落实《开封市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汴政〔2012〕47号),各产业集聚区要围绕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集群,积极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水平。建成粮食加工业、棉纺加工业、油脂加工业、木材加工业、畜禽养殖加工业、特色种植业、香精香料业、菊花产业等八大农业产业化集群。各产业集聚区要为农业产业化集群的支撑龙头企业入驻提供条件,开封新区建立农副产品深加工、食品加工业、精工家具集聚区;开封县发展中原农副产品物流园区;尉氏县发展纺织业、服装制造业、香精香料产业集聚区;杞县发展纺织和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区;兰考县发展木材深加工产业集聚区;通许县发展蔬菜冷贮、物流及饮料制造业产业集聚区。形成以产业集聚区龙头企业为支撑,相关市场、服务组织、基地紧密结合的农业产业化集群。

6.培育壮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把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提升攻坚的一项战略性和关键性措施,坚持数量扩张和质量提升并举。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着力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引进一批国际、国内知名企业,争取有更多的龙头企业跨入省级、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行列。当前要重点扶持天丰双鱼食品工业园、开封县龙大植物油项目、杞县大用肉鸡养殖屠宰项目、尉氏雏鹰生猪养殖与屠宰加工项目。要利用当前沿海地区产业战略转移这一契机,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各县区都要认真谋划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推进重大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

7.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当前组织农民对接市场的有效手段,也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形式。要落实相关政策,扶持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采取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建立自愿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与农户形成紧密型经济利益共同体。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承担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继续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引导有条件的村、企业、农村经纪人等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5%左右,力争到2015年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达到2500家以上,市级以上示范社达到150家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覆盖农户达到58%以上。

8.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都市观光农业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城镇人口生活水平的提高,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空间得到释放。拓展农业功能,发挥农业休闲观光的增值效能,是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我市属于平原地区,自然观光资源有限,农业园区观光、设施农业观光、休闲渔业观光、特色种植观光有一定的资源优势。要利用郑汴一体化的机遇,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按照“生态承载旅游,旅游激活生态”的思路,大力发展休闲度假观光农业集聚区,引进休闲农业企业20家以上,推动沿黄休闲农业观光带和朱仙镇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末,休闲观光农业收入达2亿元。

9.加强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农产品市场与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市场流通体系。到2015年,新建和改造以中原农副产品物流园、宏进农产品批发市场、中原种子科技物流园等30家标准化、规模化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全面建设便民连锁超市,到2015年覆盖全市100%的乡镇和行政村,形成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龙头,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骨干,城乡集贸市场为补充,连锁超市和便利店为基础的现代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加强农业信息资源整合,实现涉农部门之间农业基础信息实时交换和共享,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和广大农民提供信息服务。要依托现有市、县区农业信息网站,构建农业信息网站服务体系。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要力争到2015年全部建立自己的宣传网站,合作经济组织要建立自己的信息平台,鼓励企业和农户发布产品信息,发展网上交易。

10.强化科技创新、加强品牌建设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大力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建设国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试验站和中国农业大学开封实验站。落实农业科技人才政策,稳定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加快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良种统供、肥料统配、植保统防等专业服务,提升农业科技成果的供给能力和技术转移能力,力争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区4-6家。组织实施粮食核心区建设、畜禽健康养殖及疫病防控、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一批重大科技专项。深入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提高农民应用先进实用科技的能力,力争到2015年我市先进实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0%以上。加大优质高效新品种选育、筛选和示范推广力度,全市优质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到“十二五”末新选育农作物品种10个以上,农业科技成果10项以上。开展现代农业服务体系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行动,重点开展高技能工种人才培训和特色劳务培训,积极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实施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工程,推动企业成为技术的创新主体。

企业技术创新与创建知名品牌相结合,努力打造一批驰名品牌和产品。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和农业产业化基地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和原产地认证,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支持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产品研发中心,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开展品牌创建。积极组织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加相关展会,通过举办、参加国内外大型商品展销活动,提升我市名优农产品的影响力。到2015年争取培育国内知名品牌10个,省级名牌60个,“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认证达到161个。

四、加大农业产业提升攻坚的政策支持力度

(一)多渠道增加投入

各县区要适应新形式下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及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证支农资金逐年递增。一是保障粮食生产相关项目资金的落实和配套;二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利用好水利建设资金、中低产田改造资金和农机补贴资金;三是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把农业、林业、畜牧、农机等各种补贴执行到位;四是设立农业产业化专项扶持资金,从2013年起,市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安排500万元农业产业化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化提升攻坚。县区财政也要对农业产业化提升攻坚给予专项资金扶持。农业产业化专项扶持资金的具体使用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国际国内涉农知名企业投资开封农业。利用开封的自然资源优势,做好土地流转工作,筑巢引凤,实现跨越式发展。积极引导社会其他资本进入农业产业领域,为开办涉农企业提供支持。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将符合授信条件的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列为优先支持对象,新增信贷规模优先用于农业及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力度。农村信用社新增各项涉农贷款的比例要在80%以上,农户贷款面要在40%以上。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农户提供贷款担保。政府参股或者出资的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要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倾斜,优先优惠提供贷款担保。对龙头企业联合组建的多种农贷担保机构,各商业银行和财政部门要给予大力扶持。积极探索各种形式的金融服务形式,支持和引导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新设包括村镇银行在内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二)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所得,符合相关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事花卉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水产养殖项目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购置专用设备并实际使用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中结转抵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符合相关国家税收政策规定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相关国家税收政策规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的方法实行加速折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龙头企业开办非独立核算的连锁销售网点并符合税收规定条件的,可由总部按规定向其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所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其生产销售的饲料产品,符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免征增值税。对龙头企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3年开始,对经批准后自行改造的废弃土地(不包括纳税人通过出让、转让、划拨等方式取得的已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月份起,10年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各级税务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确保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

(三)完善农业保险机制

加大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优先支持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积极探索以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为纽带、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依托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范围和品种,积极开办政策性保险业务,加大对三农保险的财政补贴范围和力度,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保障作用,提高农民抵御农业自然风险的能力。

(四)优化农业产业化发展环境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发展农业产业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转变领导方式,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服务意识,为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企业投资者创造宽松的环境,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投资者在规划、立项、用地、资金等方面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要保障投资企业及其投资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千方百计为投资者排优解难。要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优惠政策,做好农民生产的组织工作。要注重对农业产业化提升攻坚的宣传工作,营造全市上下农业产业化提升攻坚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农业产业化提升攻坚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业产业化提升攻坚的综合协调工作,定期召开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业、林业、畜牧、农产品加工等领域的生产经营状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导相关项目的落实和实施。相关部门要履行好各自职责,定期对本行业内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运行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帮助企业改善经营,提高效益。各县、区要把农业产业化提升攻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农业产业化提升攻坚的日常工作,保障必要经费,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县区农业产业化提升攻坚具体工作。

(二)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奖惩考核机制

把农业产业化提升攻坚工作纳入各县区和有关部门的责任目标考核体系(考核指标和考评办法另行制定),对指标进行分解量化,责任分工明确到位。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每年对全市农业产业化提升攻坚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评比考核,总结交流实际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对先进县区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落后县区进行通报批评。对经营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涉农龙头企业和有突出贡献的涉农龙头企业的创办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者及科技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三)搞好协作配合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农业产业化提升攻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强化服务,形成合力。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金融等部门要在规划、立项、用地、资金等方面提供支持;农林、交通、商务、工商、税务、畜牧、农业综合开发、粮食、供销、水利、农机等部门要制定扶持农业产业化提升攻坚的具体措施。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农业产业化提升攻坚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探索“三化”协调发展道路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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