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都市生态农业的意见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都市生态农业的意见
| 颁布单位: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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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1-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都市生态农业的意见
漯政办[2015]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加快我市都市生态农业发展步伐,持续推动农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全省都市生态农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4〕128号)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发展都市生态农业的重要意义
都市生态农业是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在都市区域范围内紧密依托城市科技、人才、资金、市场优势,进行集约化生产的农业,是以服务城市、繁荣农村、富裕农民为导向,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为载体,以现代科学技术、物质装备、人才队伍、经营方式为保障,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为目标的新型农业形态。
发展都市生态农业,是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农业转型升级、建设美丽漯河的需要。它不仅能够满足城市对安全、优质、鲜活农产品的需求,还可以为城市营造田园风光、绿色景观和生态走廊,为人们休闲旅游、体验农家生活、感受农耕文化提供场所。加快发展都市生态农业,可以加速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开发农业的生产、生态、生活功能,使农业与二、三产业紧密融合,全面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拓展农民就业增收空间。通过发展都市生态农业,可以有效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对漯河食品名城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规划,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全市都市生态农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规划总体要求,打造以市区为中心,市区周边乡镇为重点,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为支撑,辐射市郊及两县的半小时都市生态农业圈。通过政策引导、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建设一批产业特色突出,集高效、生态、观光、休闲、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以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为引领,促进传统农业向生态型现代农业转变,不断提升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二)目标任务
2015年上半年完成都市生态农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启动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今后每年发展不同功能的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区6-9个。力争到2017年,在规划区内,以蔬菜、林果生产功能和水产、畜牧养殖功能为主,拓展休闲观光、游乐、餐饮、采摘、垂钓等功能,建设高新农业科技示范园区1-3个,发展各具特色的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20个以上。到2020年,把半小时都市生态农业圈初步建设成为“菜篮子”产品重要供给区、农业先进生产要素聚集区、农业多功能开发先行区、农业标准化样板区、农产品物流核心区和生态农业示范区,率先实现“三农”协调发展,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三、建设内容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目的,发展各具特色兼具不同功能的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把半小时都市生态农业圈打造成城市的花园、市民的菜园、果园和乐园。
(一)建设高新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要求,采取财政投资或社会力量投资、财政奖补的形式,在都市生态农业圈内以蔬菜、林果生产为主,投资建设高新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园区集中体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兼具展示、休闲、观光等功能,集成当前国内先进农业技术和设施,具备引领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的作用,成为农业技术(品种)展示、成果转化、人才交流的重要平台。
(二)发展生态蔬菜功能区。以蔬菜生产为主,按照生产、生活、生态功能要求,在满足城市菜园功能的基础上,拓展其游乐功能,建设功能多样的规模蔬菜示范区。以已有蔬菜园区为基础,提升其生产和管理水平,完善基础设施,融合城市生活功能,扶持其做大做强做出特色。同时,重点在市郊龙城镇、孟庙镇、召陵镇、空冢郭镇、姬石镇、阴阳赵镇、邓襄镇、黑龙潭乡、干河陈乡、后谢乡10个卫星镇新规划建设一批新菜地。在县城郊区和国道、省道等交通主干道两侧规划发展蔬菜种植区,培育一批都市生态型蔬菜示范园区,为城市提供生态安全的蔬菜产品。
(三)以林果为主,培育休闲观光经济林果示范区。按照生态、经济、休闲、娱乐的要求,培育一批主题突出、特色明显的生态林果休闲观光园,推进生态观光与基地建设为一体的特色经济林果示范区建设。以107国道、京港澳高速公路、漯舞路城市近郊段通道两侧各500米,规模发展“三大”经济林、花卉苗木产业带;以半小时生态圈范围内乡镇和临颍县、舞阳县城郊区域为核心,重点在城市近郊、国道、省道、县道两侧等区域发展晚秋黄梨、石榴、桃、葡萄、无花果、草莓、苗木花卉种植为主的经济林果园区。到2017年,都市生态农业规划区经济林果基地发展到5万亩。
(四)种养结合,建设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在全市扎实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活动。以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为切入点,围绕农牧结合生态畜牧业发展和秸秆循环利用,在规划区内建设一批以沼气工程为纽带,集废弃物处理、能源利用、物质循环为一体的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示范区通过种植-养殖-沼气-沼肥和秸秆-沼气-沼肥-种植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发展,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2015年,要率先启动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建设,以点带面,形成辐射带动发展的良好局面。
(五)建设高标准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区。按照农业部创建健康水产养殖场标准,完善提升已建水产养殖示范场区设施和服务功能。以后谢乡、干河陈乡、邓襄镇、姬石镇等为重点,新发展一批集垂钓、休闲、游玩、餐饮等功能为一体的生态养殖示范场区。
四、工作重点
(一)搞好规划布局。要将都市生态农业纳入城市建设发展战略和规划,与城镇化规划结合起来,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为都市生态农业发展预留一定发展空间,重点发展会展农业、创意农业、设施农业等高效农业。建设以市区为中心、辐射周边乡镇的半小时都市生态农业圈,重点发展设施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业等。各县区要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上,积极发展都市生态农业,统筹处理发展粮食生产和都市生态农业的关系。
(二)抓好“菜篮子”工程建设。要按照保障供给、提升质量、规模发展的要求,重点抓好蔬菜、果品、禽蛋、鲜奶和肉类、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生产。大力扶持“菜篮子”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对老菜地的保护,在城市周边地区合理规划建设新菜地。要搞好服务,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指导“菜篮子”工程建设。积极发展城市周边适度规模的特色生态养殖,提升城市畜产品市场供给能力。要加强质量监管,确保农畜产品生产安全。
(三)大力发展休闲和观光农业。抓好休闲和观光农业示范园区创建、知名品牌培育、服务体系建设、乡土文化挖掘、精品线路打造等工作,着力培育一批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的市民农园、民居农庄、民俗观光村和农业公园等农业旅游重点景区。完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旅游综合接待能力和整体水平,构建环城市游憩带。申报认定一批省级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区,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进一步推动创意农业发展,注重对知名品牌的保护,加强对地理标志、著名商标的规范管理。按照“村容整洁环境美”的要求,切实抓好改路、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广告清理等工作。实施绿化美化工程,大力发展城市近郊苗木、花卉产业,建设一批天蓝、地绿、水净,安居、乐业、增收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四)积极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和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组织。通过本土培育、外地引入等方式,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实行特色种养、观光旅游、科普教育等多元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中坚力量和经营主体;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的合作社,切实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龙头企业和品牌企业建设安排一定资金进行奖励。
(五)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城郊园林和绿地建设,将郊区不适宜种植农作物的荒地纳入绿化美化用地规划,减少裸露农田和扬尘。建立农产品产地生态环境污染监测网点,开展实时动态环境质量监测,保障农业生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广小麦、玉米等农作物秸秆过腹还田技术,减少秸秆焚烧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控制农药化肥使用。发展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以沼气工程建设为重点的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支持推广农业物理和生物防控技术,减少化学农药用量。发展节能农业,开发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认真执行农业投入品登记、生产、经营、使用和市场监督等管理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等质量追溯监管制度。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执法检查,围绕关键季节、重点区域和品种,在都市生态农业区域农产品产地和加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加工企业建立农产品质量监测点。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登记)工作,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促进农产品品牌化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领导负责制,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林业、畜牧、蔬菜、交通、水利、科技、农机、土地、规划、电力等部门为成员的漯河市都市生态农业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都市生态农业的规划指导、政策制订、项目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统筹协调全市都市生态农业的推进和检查验收等工作。都市生态农业建设目标任务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细化部门工作责任,按照全市都市生态农业发展的要求,制定县区都市生态农业发展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强化资金扶持。积极构建以政府投资为引导、企业和农民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市、县区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示范引领作用强的都市生态农业园区进行重点扶持,打造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区精品工程。整合涉农扶持资金和项目优先向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倾斜。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都市生态农业建设,鼓励资源型企业和民营资本以协作、参股、合作、独资等多种形式参与发展都市生态农业。加强农业金融服务,对都市生态农业项目优先给予贷款支持。
(三)搞好综合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都市生态农业建设,积极提供项目支持、人才培养和技术指导等服务。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都市生态农业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储备、筛选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投入,引进外商资本,帮助园区做好相关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设立都市生态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配合做好各级项目资金的整合工作;农业部门负责指导都市生态农业的发展,组织生态循环农业、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区等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建设;林业部门负责林业生态园区的建设工作;畜牧部门配合做好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的建设工作;蔬菜部门负责蔬菜生态示范园区的建设工作;交通部门要协调做好园区内的道路建设;水利部门负责规划区内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区的农田水利配套建设工作;科技部门负责高新技术和成果的引进和转化应用,指导高新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等工作;农机部门负责都市生态农业发展中配套农机的装备和技术指导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土地整合、审批等工作;规划部门负责市郊都市生态农业的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城市发展和郊区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的建设;电力部门负责都市都市生态农业建设电力配套服务等工作。
(四)抓好示范带动。各县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带动的工作方法,优先选择积极性高、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示范引领作用强的地方开展试点,率先建设一批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要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社会资金的投入,整合农田水利、农业开发、土地整理、交通等项目优先向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倾斜,不断完善都市生态农业圈内基础设施建设,达到路、林、水、电齐全,设施配套。半小时生态农业圈内各乡镇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依法自愿原则,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加快农业用地流转,不断促进土地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对流转后的土地,各县区要加强指导和服务,确保实施土地流转之后生产管理水平和土地产出效益明显提升。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和网络宣传普及都市生态农业科技知识、政策等,营造良好的建设氛围。全市各级在发展都市生态农业过程中,要注重搞好调查研究,挖掘建设典型,宣传推广典型,做好示范引导,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推动全市都市生态农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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