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2015年“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2015年“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濮政办〔2015〕99号 |
|---|---|
| 颁布日期:2015-08-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2015年“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濮阳市2015年“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2015年8月28日
濮阳市2015年“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促进社会质量共治,加快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按照《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5〕366号)的要求,市质监局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就2015年9月共同开展“质量月”活动,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国质量(北京)大会部署,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构建“放、管、治”相结合的质量提升格局,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社会氛围,提高质量竞争力,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
二、活动主题
迈向质量时代建设质量强市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促进质量工作迈向中高端水平
突出抓好重点消费产品质量提升、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出口产品质量提升、服务业质量提升等专项行动。开展提高医疗质量专项工作。大力开展售后服务质量对比提升行动。开展良好电子商务规范认证,引导电子商务服务质量提升。在重点行业企业中推动建立并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向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信息,促进企业主动提升质量。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释放市场活力,发挥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强化质量管理,大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不断提升关键工艺过程控制水平,组织攻克一批长期困扰产品质量不断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难题,有效促进各行业提升质量水平。
(二)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
加大质量宣传力度,将树立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相融合,传播质量故事,唱响质量声音。继续深入宣传《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制造2025》、《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和中国质量(北京)大会精神。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促进“质量月”活动信息的广泛交流和及时宣传。各主办单位在官方网站开展“质量月”专题宣传活动,动员传统媒体及新兴媒体加强“质量月”活动宣传报道,发送“质量月”公益微博、微信,发布“质量月”公益广告。发放“质量月”宣传资料,悬挂“质量月”标语横幅,营造“质量月”活动良好氛围。加强濮阳品牌的宣传,增强濮阳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濮阳品牌。在“质量月”期间,集中公布一批守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曝光一批质量问题和重大违法案件,发布一系列社会关注的重要质量信息,加强社会公众关注的质量安全领域的宣传报道。组织开展城市质量节、园区质量行、质量安全周等影响广泛、带动性强的主题宣传活动。
(三)开展质量整治活动,解决重大质量问题
提高质量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抓住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的重点产品,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取得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实在结果。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网站、黑车”、消费品、汽车产品等专项打假,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在用农机具质量监督,提高农机作业质量,开展农资市场秩序整顿等专项行动。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开展柴油车环保达标专项检查活动,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集中开展专利侵权假冒行为检查、整治、办案活动。查处一批质量违法案件,公布一批“质检利剑”行动典型案件,曝光一批黑名单,整治一批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严查彻办大案要案,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四)实施品牌培育工程,加快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推动品牌建设长远规划的研究和制定工作。树立标杆,弘扬先进,推广交流优秀企业培育品牌的经验,激励广大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推进农业、工业、服务业等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工业产品质量示范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等各类示范区的建设活动,推动打造区域知名品牌。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促进品牌建设工作。
(五)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促进全社会质量创新
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技术比武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培育崇尚创造,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培育劳动者的质量责任意识,激发广大职工的质量创新热情,分享和推广一批质量创新成果。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素质和技能,造就一批质量意识强、具有质量技能的一线工人队伍。
(六)夯实质量基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
强化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四大质量基础,发挥各研究院所、检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的龙头作用,组织开展互相融合、丰富多彩的“质量月”活动,强化计量的基础作用,标准的规则作用,认证认可的桥梁作用,检验检测的服务作用,有效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升级。
四、具体活动
(一)质监局举办“质量月”启动仪式。组织开展濮阳市名优产品展示活动,集中对外宣传濮阳市的名优产品新形象,帮助濮阳企业及产品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开展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动“质量强企”活动,在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举办“卓越共享”——获奖企业交流分享会,组织我市部分优质企业高层领导观摩研讨,学习获奖企业的成功经验和管理方法。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树立“以质取胜”的标杆企业。推动大中型装备制造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成熟度自查和提升活动;指导帮助小微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化体系、计量检测体系等质量基础,强化质量保障能力。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有效促进社会质量共治,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全民共建共享质量。促进我市名优企业自发联合组织开展“家居质量意识宣传进社区”系列活动,提高居民甄选绿色环保家居产品的能力。加强消费品等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电梯安全周”、“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实验室开放日”、“阳光纤维”进学校等活动。
(二)教育局会同质监局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开展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多种方式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德育途径”中“增强学生讲安全、守纪律、重质量、求效率的意识”的贯彻落实,指导各职业学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质量教育实践活动。
(三)工信局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树立一批全市和行业质量标杆,推广先进质量品牌管理方法。组织开展“工业品牌之旅”活动,交流推广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典型经验。
(四)住建局推进工程采纳《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扎实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组织开展两年行动督查。组织开展飞行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质量问题予以通报和曝光。组织开展工程质量万里行活动,加大舆论宣传和曝光力度。
(五)交通运输局围绕重点区域,推动综合交通运输标准的实施,推进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国际化。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对新颁布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宣传报道,开展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公布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加强行业重点产品及服务质量的监管。继续开展行业重点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
(六)环保局开展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生态濮阳”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持续推进清洁生产为目标,进一步强化结构减排效力,深挖工程减排潜力,加大对企业减排力度的管理。
(七)农牧局开展“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活动和“注重品质关爱健康,走进基地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活动。
(八)卫计委开展医疗质量管理政策及信息化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培训,并开展医疗质量管理相关经验交流,加强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医疗质量控制信息化和平台建设,有针对性的解决目前医疗质量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九)工商局开展节能灯、眼镜、手机商品的质量抽检工作。开展农村商品质量、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组织约谈重点企业,推动企业诚信建设。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为重点,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宣传解读和教育引导工作,开展有关专项整治、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专项执法行动以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宣传报道。
(十)知识产权局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环境保护、电子信息等民生和高新技术领域为重点领域,以电子商务、展会为重点环节,集中开展检查、整治和办案活动。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对接专利权人活动,指导专利权人运用便捷的行政途径快速维权。
(十一)外事旅游局开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以行业自律为重点,开展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用信息整治工作。在旅游区或现代服务区中培育“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开展中华老字号和达标百货店称号企业培育活动。依法公布违法违规行为者信息,与相关行业形成旅游失信信息共享。
(十二)银监会组织全市银行业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月活动,通过集中活动提升全社会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提高银行业服务质量的关注度。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提高内控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宣传消费者拥有的法定权利,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三)市总工会围绕质量提升,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发明创造和职工创新成果评选等活动。并组织开展各层次的职业技能竞赛,通过岗位练兵、技术培训、技术比武、技能比赛、师徒帮学等质量提升活动,提高职工技能水平和创新能力。
(十四)团市委通过主题培训、座谈会、现场观摩会、志愿活动、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青年质量意识教育活动。开展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强化青年职工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
五、有关要求
(一)“质量月”活动主办和协作单位要加强策划,精心组织,做好动员部署,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措施,跟踪推进。要为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确保“质量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各部门要广泛动员,加强合作,推动县、区、社会组织、企业等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办成推动质量工作、展示质量发展成果的平台。
(三)广大企业要发挥“质量月”活动主力军作用,开展全员、全方位的质量提升活动。获得政府质量奖企业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大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中小微企业要结合发展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质量月”活动,不断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
“质量月”活动的牵头部门,要及时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活动组织好、成效显著的单位提请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影响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各部门要在2015年10月8日前将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报市质监局。(联系人:李修柱;联系电话:89946838994670;电子邮箱:pyszlk@126.com)
附件:201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濮政办〔2015〕99号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濮阳市2015年“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濮阳市2015年“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2015年8月28日
濮阳市2015年“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促进社会质量共治,加快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按照《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5〕366号)的要求,市质监局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就2015年9月共同开展“质量月”活动,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国质量(北京)大会部署,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构建“放、管、治”相结合的质量提升格局,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社会氛围,提高质量竞争力,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
二、活动主题
迈向质量时代建设质量强市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促进质量工作迈向中高端水平
突出抓好重点消费产品质量提升、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出口产品质量提升、服务业质量提升等专项行动。开展提高医疗质量专项工作。大力开展售后服务质量对比提升行动。开展良好电子商务规范认证,引导电子商务服务质量提升。在重点行业企业中推动建立并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向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信息,促进企业主动提升质量。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释放市场活力,发挥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强化质量管理,大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不断提升关键工艺过程控制水平,组织攻克一批长期困扰产品质量不断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难题,有效促进各行业提升质量水平。
(二)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
加大质量宣传力度,将树立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相融合,传播质量故事,唱响质量声音。继续深入宣传《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制造2025》、《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和中国质量(北京)大会精神。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促进“质量月”活动信息的广泛交流和及时宣传。各主办单位在官方网站开展“质量月”专题宣传活动,动员传统媒体及新兴媒体加强“质量月”活动宣传报道,发送“质量月”公益微博、微信,发布“质量月”公益广告。发放“质量月”宣传资料,悬挂“质量月”标语横幅,营造“质量月”活动良好氛围。加强濮阳品牌的宣传,增强濮阳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濮阳品牌。在“质量月”期间,集中公布一批守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曝光一批质量问题和重大违法案件,发布一系列社会关注的重要质量信息,加强社会公众关注的质量安全领域的宣传报道。组织开展城市质量节、园区质量行、质量安全周等影响广泛、带动性强的主题宣传活动。
(三)开展质量整治活动,解决重大质量问题
提高质量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抓住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的重点产品,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取得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实在结果。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网站、黑车”、消费品、汽车产品等专项打假,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在用农机具质量监督,提高农机作业质量,开展农资市场秩序整顿等专项行动。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开展柴油车环保达标专项检查活动,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集中开展专利侵权假冒行为检查、整治、办案活动。查处一批质量违法案件,公布一批“质检利剑”行动典型案件,曝光一批黑名单,整治一批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严查彻办大案要案,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四)实施品牌培育工程,加快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推动品牌建设长远规划的研究和制定工作。树立标杆,弘扬先进,推广交流优秀企业培育品牌的经验,激励广大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推进农业、工业、服务业等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工业产品质量示范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等各类示范区的建设活动,推动打造区域知名品牌。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促进品牌建设工作。
(五)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促进全社会质量创新
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技术比武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培育崇尚创造,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培育劳动者的质量责任意识,激发广大职工的质量创新热情,分享和推广一批质量创新成果。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素质和技能,造就一批质量意识强、具有质量技能的一线工人队伍。
(六)夯实质量基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
强化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四大质量基础,发挥各研究院所、检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的龙头作用,组织开展互相融合、丰富多彩的“质量月”活动,强化计量的基础作用,标准的规则作用,认证认可的桥梁作用,检验检测的服务作用,有效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升级。
四、具体活动
(一)质监局举办“质量月”启动仪式。组织开展濮阳市名优产品展示活动,集中对外宣传濮阳市的名优产品新形象,帮助濮阳企业及产品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开展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动“质量强企”活动,在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举办“卓越共享”——获奖企业交流分享会,组织我市部分优质企业高层领导观摩研讨,学习获奖企业的成功经验和管理方法。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树立“以质取胜”的标杆企业。推动大中型装备制造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成熟度自查和提升活动;指导帮助小微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化体系、计量检测体系等质量基础,强化质量保障能力。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有效促进社会质量共治,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全民共建共享质量。促进我市名优企业自发联合组织开展“家居质量意识宣传进社区”系列活动,提高居民甄选绿色环保家居产品的能力。加强消费品等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电梯安全周”、“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实验室开放日”、“阳光纤维”进学校等活动。
(二)教育局会同质监局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开展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多种方式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德育途径”中“增强学生讲安全、守纪律、重质量、求效率的意识”的贯彻落实,指导各职业学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质量教育实践活动。
(三)工信局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树立一批全市和行业质量标杆,推广先进质量品牌管理方法。组织开展“工业品牌之旅”活动,交流推广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典型经验。
(四)住建局推进工程采纳《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扎实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组织开展两年行动督查。组织开展飞行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质量问题予以通报和曝光。组织开展工程质量万里行活动,加大舆论宣传和曝光力度。
(五)交通运输局围绕重点区域,推动综合交通运输标准的实施,推进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国际化。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对新颁布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宣传报道,开展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公布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加强行业重点产品及服务质量的监管。继续开展行业重点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
(六)环保局开展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生态濮阳”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持续推进清洁生产为目标,进一步强化结构减排效力,深挖工程减排潜力,加大对企业减排力度的管理。
(七)农牧局开展“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活动和“注重品质关爱健康,走进基地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活动。
(八)卫计委开展医疗质量管理政策及信息化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培训,并开展医疗质量管理相关经验交流,加强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医疗质量控制信息化和平台建设,有针对性的解决目前医疗质量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九)工商局开展节能灯、眼镜、手机商品的质量抽检工作。开展农村商品质量、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组织约谈重点企业,推动企业诚信建设。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为重点,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宣传解读和教育引导工作,开展有关专项整治、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专项执法行动以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宣传报道。
(十)知识产权局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环境保护、电子信息等民生和高新技术领域为重点领域,以电子商务、展会为重点环节,集中开展检查、整治和办案活动。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对接专利权人活动,指导专利权人运用便捷的行政途径快速维权。
(十一)外事旅游局开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以行业自律为重点,开展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用信息整治工作。在旅游区或现代服务区中培育“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开展中华老字号和达标百货店称号企业培育活动。依法公布违法违规行为者信息,与相关行业形成旅游失信信息共享。
(十二)银监会组织全市银行业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月活动,通过集中活动提升全社会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提高银行业服务质量的关注度。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提高内控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宣传消费者拥有的法定权利,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三)市总工会围绕质量提升,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发明创造和职工创新成果评选等活动。并组织开展各层次的职业技能竞赛,通过岗位练兵、技术培训、技术比武、技能比赛、师徒帮学等质量提升活动,提高职工技能水平和创新能力。
(十四)团市委通过主题培训、座谈会、现场观摩会、志愿活动、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青年质量意识教育活动。开展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强化青年职工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
五、有关要求
(一)“质量月”活动主办和协作单位要加强策划,精心组织,做好动员部署,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措施,跟踪推进。要为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确保“质量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各部门要广泛动员,加强合作,推动县、区、社会组织、企业等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办成推动质量工作、展示质量发展成果的平台。
(三)广大企业要发挥“质量月”活动主力军作用,开展全员、全方位的质量提升活动。获得政府质量奖企业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大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中小微企业要结合发展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质量月”活动,不断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
“质量月”活动的牵头部门,要及时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活动组织好、成效显著的单位提请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影响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各部门要在2015年10月8日前将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报市质监局。(联系人:李修柱;联系电话:89946838994670;电子邮箱:pyszlk@126.com)
附件:201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http://www.puyang.gov.cn/shownews.asp?id=100491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