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濮政办〔2013〕84号
颁布日期:2013-12-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濮阳新区管委会筹备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民文〔2013〕36号)有关要求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城区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濮政〔2011〕38号)精神,为加快提升惠民殡葬政策保障水平,减轻群众经济负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13年7月1日起,将我市城区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标准由580元提高到800元,各县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标准提高到600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所需资金,市城区由市财政负担,各县由免除对象户籍所在县财政负担。市、县财政局每年根据上年度实际火化数量安排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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