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濮阳市卫生学校招生规模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濮政办〔2012〕48号
颁布日期:2012-06-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濮阳市卫生学校招生规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6月14日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就稳定市卫生学校招生规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精神。在濮阳市卫生学校(中专)基础上组建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改写濮阳没有一所普通高等学校的历史,是市委经济工作会和《政府工作报告》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是濮阳人民梦寐以求的期盼,是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的基础性重大工程和关系濮阳长远发展的历史性工程,意义十分重大。为强力推进市卫生学校升专进程,6月14日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为此,各县(区)要全面落实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卫生学校升专需要,以开展百日攻坚行动为契机,站位全局,服务中心,科学做好今年的中招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统筹招生计划安排和存量调整,优先保障市卫生学校招生规模。

二、要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圆满完成招生计划。为有效解决市卫生学校办学规模刚性需求问题,确保市卫生学校升专成功,6月14日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要严格按照在校生规模不少于3000人的普通专科学校设置标准,2012年至2014年三年期间,市卫生学校每年招生人数应稳定在1500人以上。其中,市教育局要根据各县(区)2011—2012学年初中毕业生人数,按照毕业生人数2.73%的比例,把2012年度市卫生学校招生计划下达到各县(区)。同时,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制止外市强拉生源、“有偿”招生等行为,积极引导有志报考中专医学类毕业生报考市卫生学校,确保8月31日前圆满完成今年分配的招生任务。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社会和考生推荐市卫生学校。市教育局牵头,市卫生局、市卫生学校全力配合,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宣传市卫生学校升专发展形势和招生政策,力争让更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社会其他人员全面了解、认知并报考市卫生学校。此外,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等有关部门就稳定市卫生学校招生规模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招生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2012年度市卫生学校对各县(区)中专招生计划分配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2年度市卫生学校对各县(区)

中专招生计划分配表

县(区)

2011—2012学年

毕业生人数

招生

计划数

完成时间

濮阳县

13925

380

8月31日

清丰县

10560

288

8月31日

南乐县

6691

183

8月31日

范县

9420

257

8月31日

台前县

8729

238

8月31日

华龙区

3495

95

8月31日

开发区

2161

59

8月31日

合计

54981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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