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濮政办〔2011〕43号
颁布日期:2011-07-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政办〔2011〕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濮阳市“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濮阳市“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计划实施方案

(市政府金融办市人行市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关于实施千家“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计划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服务中小企业的水平,支持我市中小企业梯度发展和做大做强,确保省定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计划

千家“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计划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具体举措。实施“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计划,对于促进我市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实现“二三五”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人行各县支行、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发展局)及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从战略发展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紧密结合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实际,加强组织推动,细化落实措施,注重工作实效,改进和提升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工作,在我市重点培育一批处于成长期、具有发展潜力、带动能力强的“小巨人”企业,实现扶持一批、壮大一批、储备一批,有效带动我市中小企业融资能力提升、融资总量增加和融资结构优化,从而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工作思路

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原经济区建设的目标规划,结合国家以及我省出台的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借助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园区、担保体系、产权交易体系和政府资源平台,在全市范围内选择70户成长型中小企业(其中,小型企业占比不低于70%),实施“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计划。通过建立企业名录制度、开展企业财务辅导、实施信用培植、设计综合融资方案、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完善贷款利率风险定价机制以及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我市“小巨人”企业增强发展后劲,提升企业获得银行信贷资金、直接上市融资以及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能力,增加融资规模,优化融资结构,为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力争用3—5年时间,培育一批在行业细分领域居于领先地位、持续成长能力强、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的骨干型中小企业,使其成为促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中坚力量。

(二)工作目标

1.按照全省工作要求及时筛选和推荐我市“小巨人”企业名录,并建立完善的企业名录动态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2.建立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国开、交通、中信、兴业、广发、浦发、民生等域外银行与我市“小巨人”企业的对口联系机制,组织实施对我市“小巨人”企业的财务辅导、信用培植、综合融资方案设计等一系列工作措施。

3.构建政府、银行机构及“小巨人”企业之间的沟通协作平台。

4.建立“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计划专项统计报告制度。

5.努力实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稳步增加对“小巨人”企业的贷款规模。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要求

市政府成立濮阳市“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计划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金融办、市人行、市工信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人民银行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行货币信贷管理科,市人行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计划的开展,对有关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做出决策,并安排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领导小组各项决议事项,进行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组织检查督导,组织信息沟通,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计划,完成领导小组联席会议部署的其他工作。各成员单位是“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计划的落实主体,要按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制定活动规划,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职能部门,配备专职人员,组织安排各项活动,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活动情况。

四、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全市“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计划总体划分为宣传启动、组织实施、总结提高、持续推进和全面提升四个阶段。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1年6月1日—7月中旬)

1.人行各县支行、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发展局)及市各银行机构严格按照河南省《关于实施千家“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计划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意见》(郑银发〔2011〕115号文)分县(区)筛选出企业名单,于6月20日前连同企业基本情况报市人行和市工信局。市人行、市工信局研究确定后,于6月底前报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和省工信厅,并建立濮阳市首批“小巨人”企业名录。

2.河南省首批“小巨人”企业名录公布后,市政府金融办、市人行、市工信局应尽快联合召开全市“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计划启动暨签约仪式,全面实施“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计划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7月下旬—2011年11月底)

1.市各银行业机构于7月底前要分别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向濮阳市“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备,建立“×××行(社)‘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台账”(台账格式附后),每季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计划落实情况。

2.市各银行业机构要为每一个被培育企业量身定做具体的培育方案,及时上报濮阳市“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常性地开展对“小巨人”企业的财务辅导、信用培植、综合融资方案设计等一系列活动,帮助企业规范财务管理,使培育的“小巨人”企业逐步达到银行授信门槛。

3.市各银行业机构要积极协助“小巨人”企业申报火炬项目、创新基金、种子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小巨人”企业开拓上市融资、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产权交易、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直接融资渠道。

4.人行各县支行、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发展局)要加强协调配合,每季组织一次“小巨人”企业的财务辅导活动。财务辅导活动可集中培训、集中授课,也可对企业现场辅导和派驻辅导员等,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辅导效果。

5.市人行、市工信局、各银行机构以及“小巨人”企业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项工作会、现场会等形式,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

6.市人行、市工信局自2011年7月份起建立专项统计制度,动态监测全市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银行机构和各县(区)的工作指导,每季检查各银行机构“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计划台账建立情况和信贷培育计划落实情况,每半年对市各银行机构“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评估结果纳入濮阳市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范围。同时,建立全市“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计划的督导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信贷培育计划落实情况。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1年12月)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全市“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工作,对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予以大力宣传和推广,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工作的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密切与省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反映情况、认真总结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对我市“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工作的组织管理,争取我市“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工作走在全省先进行列。

(四)持续推进和全面提升阶段(2012年—2015年)

通过3—5年时间,力争实现全市“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计划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附件:×××行(社)“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台账

附件

×××行(社)“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台账

行别

培育

对象

工作

目标

培育计划开展情况

贷款支持

备注

财务

辅导

信用

培植

融资方案设计

优化信贷审批流程

完善贷款利率风险定价机制

贷款

余额

贷款发

生额

×××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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