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村改厕工作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村改厕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濮政办〔2010〕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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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8-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村改厕工作的通知
濮政办〔2010〕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农村改厕工作是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农村卫生环境、保护农民健康、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有效措施。为切实加强农村改厕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国家、省下达我市的改厕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加强农村改厕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村改厕项目自2009年度开始纳入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关系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农村卫生环境改善的重要民生工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村改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农村改厕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落实目标,强化责任。根据国家、省要求,我市要于今年8月底完成2009年度农村改厕3300户。2010年度全市农村改厕任务16755户,其中濮阳县3280户、清丰县2408户、南乐县
3974户、范县3478户、台前县1475户、高新区2140户。各县(区)要层层分解任务,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因工作推进不力影响任务完成
的,严格追究责任。改厕工作要始终坚持“三不变”:决心不变、任务不变、时间不变;做到“五落实”:思想落实、机构落实、资金落实、任务落实、质量落实,确保农村改厕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三、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改厕的健康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宣传卫生与健康、防病除害知识和改厕及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使改厕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培育广大群众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认识和体会到改厕的重要意义和好处,自觉地进行改厕。同时要开展改厕技术培训。在每期项目实施前,各县(区)要对各项目镇、村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改厕技术水平。
四、示范带动,整体推进。要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三年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优先安排示范村和卫生村改厕,整体推进农村改厕项目。每个县(区)要有改厕项目示范乡(镇),每个乡(镇)要有示范村,每个村要有示范户。在抓好示范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通过示范户的典型作用,让群众直观感受改厕带来的好处,充分调动起广大农民群众
的积极性,进而全面推广。
五、筹措资金,确保施工。改厕经费筹措采取“谁受益、谁出钱”的补助原则,引导农户投入。2010年度农村改厕每户中央补助400元,市补助100元,县及其以下配套300元。各有关部门要不定期指导、监督资金发放、使用情况,保证改厕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市爱卫办作为农村改厕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成立督导组,督导改厕进度,及时通报改厕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要制定《农村改
厕考核评分标准》,采取量化计分评比的办法,严格考核。各县(区)要严把时间关和质量关,对完工后没能达到技术标准的改厕户,督促及时翻工重修,确保每改一户、合格一户,使百姓长期受益。在接受验收前,各项目村要将当年改厕明细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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