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 文号:三政〔2012〕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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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6-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政〔2012〕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的物质基础、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志。我市属于丘陵山区,地形地貌复杂,果品、畜牧、食用菌、烟叶、蔬菜、水产、中药材等特色农业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较大。加快发展特色农业机械化,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的必由之路。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现就全市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先进适用的特色农业机械化技术和装备为重点,调整优化农机装备布局结构,加强农机与农艺融合、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强化公共服务,壮大人才队伍,促进技术创新,进一步提高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全市特色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总体达到60%以上。其中林果业机械化水平由26.35%提高到52%,畜牧业机械化水平由27%提高到60%,食用菌机械化水平由51.5%提高到80%,烟叶机械化水平由40%提高到70%。
三、工作重点
(一)大力发展特色农机装备
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规划和布局,协调推进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
1.林果业。围绕果品生产中耕作、施肥、植保、采摘、分级、运输、冷藏保鲜等作业环节,重点发展果园微耕机、果园挖坑施肥机械、果园植保机械、果品转运机械、果品分级机械、冷藏保鲜机械。到2015年,果园管理机械保有量由现在的3280台发展到10000台,果园挖坑施肥机械保有量由现在的14台发展到50台,果园植保机械保有量由现在的4132台发展到10000台,手扶拖拉机保有量由现在的3349台发展到8000台,苹果分级机械保有量由现在的5台发展到10台,冷藏保鲜机械保有量由现在的300套发展到500套。引进推广果树修剪机、套袋机、干果烘烤机。
2.畜牧业。围绕畜牧业生产中饲料加工、青贮、喂养、畜产品收获等关键环节,重点发展挤奶机、青贮切碎机、铡草机、揉丝机、饲料粉碎机、饲料混合机、饲料搅拌机、抓草机、饲草打捆机以及饲料作物收获、冷藏、运输机械。到2015年,挤奶机保有量由现在的16台发展到50台,饲料加工机械保有量由现在的3359台发展到5000台,饲养机械保有量由现在的25台发展到100台,饲料作物收获机械保有量由现在的1台发展到10台。引进推广剪毛机、捡蛋机、饲养环境净化机械。
3.食用菌。围绕食用菌生产中大棚卷帘、粉碎装料、灭菌接种、控温、控湿等作业环节,重点发展大棚卷帘机、木料粉碎机、装袋机、接种机、灭菌锅炉、冷藏保鲜机械、烘干机。到2015年,卷帘机保有量由现在的430台发展到1000台,木料粉碎机保有量由现在的150台发展到800台,装袋机保有量由现在的400台发展到1000台,灭菌锅炉保有量由现在的200台发展到500台,冷藏保鲜机械保有量由现在的5套发展到50套。
4.烟叶。围绕烟叶生产中耕作、起垄、覆膜、育苗、移栽、植保、收获等作业环节,重点发展微耕机、大中型拖拉机、育苗播种机、剪叶机、烟田起垄机、烟田覆膜机、烟苗移栽机、烟田植保机械。到2015年,烟田耕作机械保有量由现在的800台发展到1500台,烟田起垄机保有量由现在的800台发展到1600台,烟田覆膜机保有量由现在的260台发展到600台,烟苗移栽机保有量由现在的4台发展到50台,烟田植保机械保有量由现在的140台发展到600台,剪叶机保有量由现在的182台发展到300台,拔烟杆机保有量由现在的10台发展到1000台,播种机保有量由现在的20台发展到100台。
5.蔬菜、水产养殖、中药材。结合蔬菜生产中耕整、播种、地膜覆盖、移栽、植保、采摘、包装、保鲜等机械设备与应用技术,大幅提高设施蔬菜生产机械化水平,重点发展卷帘机、微耕机、植保机械、收获机械。到2015年,卷帘机保有量由现在的300台发展到1500台,引进推广蔬菜收获机。结合水产养殖的高效节能增氧、自动投料、净化处理以及水产品初加工等机械装备与技术,重点发展增氧机、投饵机、冷藏、运输机械。到2015年,增氧机保有量由现在的46台发展到500台,投饵机数量由现在的50台增加到300台。结合中药材生产中耕作、播种、植保、收获等田园作业环节,重点发展微耕机、植保机械、收获机械以及清洗、烘干、切片等产后初加工机械与技术。
(二)加快建设特色农业机械化示范区
按照“发展特色农机,服务特色农业”的工作思路,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加快特色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培育一批具有新技术、新机械、新方法、新模式的特色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市、县两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示范区建设发展计划、措施,搞好区域规划,围绕区域特色产业生产模式,重点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为规模化生产、机械化作业创造条件。要充分发挥示范区的资金、技术、装备等优势,辐射带动周边群众使用特色农机、发展特色农机。市农业局定期公布特色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名录,并将其作为扶持奖励的重要依据。到2015年,建设特色农业机械化示范区23个,其中林果业机械化示范区5个、畜牧业机械化示范区5个、食用菌机械化示范区10个、烟叶机械化示范区3个。
(三)建立完善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体系
1.建立协作攻关机制。加强同农业机械科研、教学和生产等单位的联系,针对果、牧、菌、烟、菜、药等特色农业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科学合理的机械作业规范和农艺标准,总结适合特色农业机械化生产的技术路线和生产模式。搞好新机具研发、试验、选型、定型,增强农机适应性,着力解决制约我市特色农业发展关键环节机械化问题。
2.健全基层农机推广体系。围绕建设“服务公益、支撑有力、运行高效、充满活力”的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为目标,加强县、乡两级基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机构建设,充实人员,改善条件,提高服务水平。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开展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活动,创新推广机制,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的到户率和普及率。各级财政对公益性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要纳入预算,给予保证。到2015年,全市乡(镇)全部配备专门技术人员。
3.创新农机推广模式。建立完善农业机械化信息搜集、整理、发布制度,充分利用现有农业信息化资源优势,以三门峡农机网为平台,形成横向相连、纵向贯通、综合性强的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建立网上特色农机展厅,以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大力宣传特色农机新产品、新技术和操作常识。通过各种现场会、演示会,对特色农业生产中实用的特色农机具进行现场演示和宣传推广,促进新技术、新机具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
(四)健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
1.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以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质量监督、教育培训、安全监理和信息宣传为主要内容,努力打造依法规范、综合配套、机制灵活、便捷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体系。健全以县级机构为主体的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体系,落实农机产品“三包”责任,健全和规范农机修理市场。加大对特色农机安全监理检查,改善农机安全执法手段,保障特色农机高效、安全生产。
2.增强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坚持政府支持、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构建以国家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社会多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多元化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加速培育农机产品售后服务网络,依托生产企业、专业流通企业建立售后服务中心,规范服务程序,提高维修能力和服务质量,增强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
3.着力培育特色农机投资经营主体。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重点扶持果品、畜牧、食用菌、烟叶、蔬菜、中药材等专业服务组织、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结合自身生产需要创办新型特色农机专业合作社,鼓励发展特色农机大户和农机协会,培育壮大农机经纪人队伍。引导特色农机服务组织扩大经营规模,拓宽服务领域,强化经营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市场竞争力,指导其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务、创立品牌,鼓励其参与土地流转,创新服务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特色农业机械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针对特色农业机械化示范区、特色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为加快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农业机械化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科技部门要在计划和项目立项等方面,优先支持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财政部门要在资金安排上重点扶持农机具购置、特色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特色农业机械化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和基层农机推广体系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农机主管部门搞好农机市场管理和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标准建设;水利部门要做好节水灌溉设备推广普及工作;农业、林业园林、烟草等部门要指导特色农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行区域化、标准化种植(养殖),为开展农机作业创造条件;公安部门要完善监管网络,探索建立农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农机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责,加强调查研究,搞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管理服务,切实做好技术推广、质量监督、教育培训和安全监理工作。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岗位培训和科普教育,培养不同层次的农机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及机械操作使用人才。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学校等教育培训资源,广泛开展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安全监理等技术人员的交流和培训,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加强对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干部职工的培训,加快知识更新,提升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结合阳光工程等农民培训项目,切实加强特色农机作业、维修、经营等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农民对特色农业机械及技术的接受能力和操作水平。
(三)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
全面提升特色农机补贴资金占中央和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比例,每年用于特色农机补贴资金占全部补贴资金的比例由现在的30%提高到60%。加大市、县两级财政补贴支持特色农机发展力度,每年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特色农机补贴工作,并逐年增长。同时对农机从业人员培训、新机具新技术推广示范、特色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基层技术推广机构建设、服务组织培育等给予资金扶持。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特色农业机械化的扶持力度,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和省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供信贷扶持。充分发挥特色农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的投资主体作用,带动和激发农民购买特色农机的积极性,形成多元化的社会投资新机制。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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