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三门峡商务中心区规划和建设的意见

颁布单位: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9-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三门峡商务中心区规划和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六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实施"四大一高"战略,凸显豫晋陕黄河金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市人民政府决定:加快三门峡商务中心区(以下简称商务中心区)规划和建设,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规划引领,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商务中心区位于郑西高铁三门峡南站周边,控制范围25平方公里,核心区规划范围1-3平方公里,具体范围和面积经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论证后确定。要以突出商务、体现现代、塑造精品、注重功能为规划理念,立足豫晋陕黄河金三角区域,依托郑西高铁三门峡南站交通区位优势,紧盯现代服务业发展方向,围绕商务、金融、商贸流通、文化娱乐、城市综合体等内容,规划建设高端商住、旅游集散、休闲购物等功能区域板块,有效聚集人流、物流和信息流,强化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吸引力,促进城市快速发展。有关部门要迅速启动各项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确保2011年底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二、扩大招商引资,打造高端商务平台

要以"大招商"活动为载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商务中心区项目建设。坚持按规划招商、按设计招商、招大商的原则,依靠优惠政策和措施,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总部和高端品牌入驻,提高商务中心区品牌形象。要加快完善相关配套设施,优化服务功能,提升管理能力,为商务机构和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把商务中心区建设成为豫晋陕黄河金三角地区重要的现代服务业聚集地和高端商务平台。

三、强化协调配合,加大建设支持力度

为确保商务中心区规划建设快速有序推进,要坚持"统一项目规划,统一土地使用,统一招商政策,统一城乡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商务中心区规划建设的统一管理。有关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通力协作。市新区办对商务中心区内的规划、建设、土地、招商等工作实施统一协调管理,项目入驻、建设、土地审批等手续一律报市新区办把关;市新区办要抓紧制定征地拆迁安置办法,为商务中心区建设拆迁提供政策依据并做好拆迁协调工作。市规划城管执法局负责规划的编制和审批,负责商务中心区内签约项目与新规划的衔接,在建项目重新审核,不符合新规划的项目另行选址、异地置换等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要做好商务中心区规划范围内土地的整理和收储工作,为项目建设做好准备。市商务局根据商务中心区功能定位尽快制定商务中心区招商引资有关政策、办法和宣传资料,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指导。陕县、湖滨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对商务中心区规划范围内的现有建筑现状进行拍照记录,经所有人确认后建立档案。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商务中心区规划范围内进行建设,要依法按规定程序到市规划城管执法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陕县、湖滨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是制止非法占地、私搭乱建、强栽强种、乱砍滥伐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的违法行为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及时拆除,对套取补偿资金的行为予以及时处理,并停止商务中心区规划范围内一切宅基地审批。市规划城管执法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结合各自职能,做好制止非法占地、私搭乱建、强栽强种的告知、宣传、巡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同时,要把好用地规划、建设审批关,对不按规划、行政许可程序越权审批,不按法律、法规出让或划拨土地以及制止违法建设活动不力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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